北滘镇北滘工业园潭洲水道以西61-4号地块建设项目四期E1栋、E2栋、地下室C区-佛山市盈富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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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滘镇北滘工业园潭洲水道以西61-4号地块建设项目四期E1栋、E2栋、地下室C区-佛山市盈富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略) (略)
工程名称 北滘镇北滘工业园潭洲水道以西61-4号地块建设项目(四期)E1栋、E2栋、地下室C区
建设地址 北滘工业园潭洲水道以西61-4号地块
建设规模 81015.49平方米 合同价格 36456.8355 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湖南化工地 (略) (略)
设计单位 (略) 顺 (略) (略)
施工单位 (略) 顺德区 (略)
监理单位 广东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曾锦标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吴荣江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闫海港 总监理工程师 琚付兴
合同工期 2022.11.20 ~ 2025.01.18
状态 正常
备注 含人防工程,人防设备单位: (略) (略) ,人防项目负责人:李涛。总建筑面积:81015.4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371.59㎡,地下建筑面积:10643.9㎡,建筑层数:地上33层,地下:1层,用地面积:*.51㎡,计容面积:70106.06㎡,基底面积:2109.52㎡。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 (略) (略)
工程名称 北滘镇北滘工业园潭洲水道以西61-4号地块建设项目(四期)E1栋、E2栋、地下室C区
建设地址 北滘工业园潭洲水道以西61-4号地块
建设规模 81015.49平方米 合同价格 36456.8355 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湖南化工地 (略) (略)
设计单位 (略) 顺 (略) (略)
施工单位 (略) 顺德区 (略)
监理单位 广东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曾锦标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吴荣江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闫海港 总监理工程师 琚付兴
合同工期 2022.11.20 ~ 2025.01.18
状态 正常
备注 含人防工程,人防设备单位: (略) (略) ,人防项目负责人:李涛。总建筑面积:81015.4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371.59㎡,地下建筑面积:10643.9㎡,建筑层数:地上33层,地下:1层,用地面积:*.51㎡,计容面积:70106.06㎡,基底面积:2109.52㎡。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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