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2023年7月11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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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2023年7月11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口采油厂管理七区陈12#站至陈4#站集输管线等4条管线改造工程

利津县陈庄镇、汀罗镇

中国 (略) (略) 河口采油厂

项目拟对河口采油厂管理七区陈12#计量站至陈4#计量站集输管线等4条管线进行改造。项目集输管线包括集油管线、掺水管线及注水管线,其中更新集油管线采用无缝钢管长度3890m,更新掺水管线采用无缝钢管长度3560m,更新注水管线采用无缝钢管长度760m。原有4条管线废弃处理,废弃管线总长度8115m。项目新建管线采用内外防腐的方式对埋地钢管进行保护,一般地段采用埋地敷设,特殊地段采用定向钻或顶管方式穿越。废弃管道处置前停输并清洗,原有废弃管线采取拆除+就地弃置方式进行处理。

项目总投资1041.25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山东碧霄 (略)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柴油机)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管道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及管道防腐层焊接时产生的有机气体等。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通过减低车速、车辆不装载过满、密闭或遮盖、洒水降尘、硬化路面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使用品质较好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降低机械和车辆尾气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使用无毒或低毒焊条,减小焊接烟尘对环境的影响;(报告中没有)不在施工现场进行整体防腐作业以减少焊接产生有机气体量。正常工况下,运营期管道密闭输送,不涉及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新建管线试压废水、废弃管道清洗废水就近拉运至陈庄联合站、陈南联合站,经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在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厕所,生活污水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理。正常工况下,运营期管道密闭输送,不涉及废水产生及排放。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投产前按要求试压、检查焊缝质量;运营期应加强检测和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定期更换部件或进行维护,减少管线破坏、减少泄漏量;采用先进、自动化程度高的管线检漏、报警和定位系统,实时监控、准确及时报警和定位,快读处理泄漏事故;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系统,把对地下水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施工废料、弃土、废弃管线及废弃定向钻泥浆为一般固废,应规范处置。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废防渗材料及清管废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正常工况下,运营期管道密闭输送,不涉及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对50m范围内的村庄外围建临时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正常工况下,运行期管道密闭输送,不涉及噪声产生及排放。

(六)环境风险防控。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前不得施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口采油厂管理七区陈12#站至陈4#站集输管线等4条管线改造工程

利津县陈庄镇、汀罗镇

中国 (略) (略) 河口采油厂

项目拟对河口采油厂管理七区陈12#计量站至陈4#计量站集输管线等4条管线进行改造。项目集输管线包括集油管线、掺水管线及注水管线,其中更新集油管线采用无缝钢管长度3890m,更新掺水管线采用无缝钢管长度3560m,更新注水管线采用无缝钢管长度760m。原有4条管线废弃处理,废弃管线总长度8115m。项目新建管线采用内外防腐的方式对埋地钢管进行保护,一般地段采用埋地敷设,特殊地段采用定向钻或顶管方式穿越。废弃管道处置前停输并清洗,原有废弃管线采取拆除+就地弃置方式进行处理。

项目总投资1041.25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山东碧霄 (略)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柴油机)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管道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及管道防腐层焊接时产生的有机气体等。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通过减低车速、车辆不装载过满、密闭或遮盖、洒水降尘、硬化路面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使用品质较好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降低机械和车辆尾气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使用无毒或低毒焊条,减小焊接烟尘对环境的影响;(报告中没有)不在施工现场进行整体防腐作业以减少焊接产生有机气体量。正常工况下,运营期管道密闭输送,不涉及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新建管线试压废水、废弃管道清洗废水就近拉运至陈庄联合站、陈南联合站,经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在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厕所,生活污水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理。正常工况下,运营期管道密闭输送,不涉及废水产生及排放。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投产前按要求试压、检查焊缝质量;运营期应加强检测和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定期更换部件或进行维护,减少管线破坏、减少泄漏量;采用先进、自动化程度高的管线检漏、报警和定位系统,实时监控、准确及时报警和定位,快读处理泄漏事故;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系统,把对地下水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施工废料、弃土、废弃管线及废弃定向钻泥浆为一般固废,应规范处置。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废防渗材料及清管废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正常工况下,运营期管道密闭输送,不涉及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对50m范围内的村庄外围建临时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正常工况下,运行期管道密闭输送,不涉及噪声产生及排放。

(六)环境风险防控。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前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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