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渔业设施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海上渔业设施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海上渔业设施生产基地项目”已委托咨询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平潭县 (略) 的“海上渔业设施生产基地项目” (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麒麟大道-山门东路交叉口东南侧工业地块。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60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546.42平方米。项目通过购置塑料原米、再生塑料颗粒、废旧塑胶浮球等原料,生产新型海上养殖生产用具;采用豆粕粉、花生粉、海带粉、面粉、鱼粉等原料,生产鲍鱼饲料。项目总投资为7712.91万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潭县 (略)
地 址: (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乡新门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总,0591-*
联系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建 (略)
地址: (略) 东大路92号华源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工,0591-*
四、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1)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的看法,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也将通过网络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了解公众意见。
平潭县 (略)
2023年7月11日
“海上渔业设施生产基地项目”已委托咨询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平潭县 (略) 的“海上渔业设施生产基地项目” (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麒麟大道-山门东路交叉口东南侧工业地块。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60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546.42平方米。项目通过购置塑料原米、再生塑料颗粒、废旧塑胶浮球等原料,生产新型海上养殖生产用具;采用豆粕粉、花生粉、海带粉、面粉、鱼粉等原料,生产鲍鱼饲料。项目总投资为7712.91万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潭县 (略)
地 址: (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乡新门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总,0591-*
联系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建 (略)
地址: (略) 东大路92号华源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工,0591-*
四、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1)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的看法,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也将通过网络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了解公众意见。
平潭县 (略)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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