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广福镇文体广场及周边提升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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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广福镇文体广场及周边提升改造项目

蕉岭县广福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蕉岭县广福镇文体广场及周边提升改造项目的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穗铁运〔2023〕55号),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2305-*-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蕉岭县广福镇中广大街文体广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对蕉岭县广福镇文体广场及周边3000平方米范围内进行提升改造:包括拆除破旧地砖、铺设花岗岩地砖及造型压边,拆除升旗台、重砌升旗台及安装新旗杆,拆除破旧花池、重砌花池并用水磨石贴面,拆除废旧线路、破损路灯等,埋设新电缆、安装配电柜、新路灯、装饰灯,滨河走廊侧安装线路管道,拆除有倾塌倾向河堤、新砌河堤,拆除破旧栏杆、安装艺术栏杆,新建排水沟、安装不锈钢水沟盖板,新建列车基础、运吊装地铁车厢,新建主题景石基础及吊装景石,砍伐修剪乔木、栽植花卉、铺种草皮等。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总投资223.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17.19万元,监理费6.51万元。资金来源:广州地铁集团定 (略) 蕉岭县广福镇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6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镇级自筹。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蕉岭县广福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蕉岭县广福镇文体广场及周边提升改造项目的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穗铁运〔2023〕55号),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2305-*-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蕉岭县广福镇中广大街文体广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对蕉岭县广福镇文体广场及周边3000平方米范围内进行提升改造:包括拆除破旧地砖、铺设花岗岩地砖及造型压边,拆除升旗台、重砌升旗台及安装新旗杆,拆除破旧花池、重砌花池并用水磨石贴面,拆除废旧线路、破损路灯等,埋设新电缆、安装配电柜、新路灯、装饰灯,滨河走廊侧安装线路管道,拆除有倾塌倾向河堤、新砌河堤,拆除破旧栏杆、安装艺术栏杆,新建排水沟、安装不锈钢水沟盖板,新建列车基础、运吊装地铁车厢,新建主题景石基础及吊装景石,砍伐修剪乔木、栽植花卉、铺种草皮等。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总投资223.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17.19万元,监理费6.51万元。资金来源:广州地铁集团定 (略) 蕉岭县广福镇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6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镇级自筹。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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