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关于宁陵县下清水河下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关于宁陵县下清水河下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承建的宁陵县下清水河下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生态股。
联系电话:0370-*
通讯地址:宁陵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示日期:2023年3月24日。
宁陵县下清水河下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名称 | 宁陵县下清水河下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 | 项目编号 | 0dqjwl |
建设单位 | |||
建设地点 | 宁陵县吴王沟-下清水河沿线(西起葛天大道,东至下清水河王申庄桥闸) | ||
编制单位 | 郑州大学环境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投资9790.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万元),沿吴王沟-下清水河建设,西起葛天大道,东至下清水河王申庄桥闸,河道长约15.15千米,不新增永久占地,施工临时占地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葛天大道-第二污水厂段4.84千米基底修复(垃圾清理、基底地形地貌改造和生态清淤等)、葛天大道-胡平楼闸段7.1千米水生植被恢复和全程生态护岸、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实施相关的临时工程(施工便道、施工生活区、施工生产区、仓库、土方临时堆场、淤泥晾晒场)、给排水供电工程和污染防治设施、防范措施等。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五十一、水利 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主要是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淤泥退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淤泥退水沉淀后上清液排入吴王沟用于生态补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均不直接外排。 2、废气 主要是施工扬尘、机械车辆尾气以及河道清淤、淤泥晾晒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禁止”等扬尘防控措施、优选低排放机械车辆作业并做好检修与保养、优化运输线路、道路洒水抑尘、物料密闭车辆运输、合理规划施工场区布局、堆场有效围挡、喷雾抑尘、喷洒除臭剂、加强个人防护等有效抑尘、防范措施后,颗粒物排放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排放不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机械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主要是施工机械作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拟采取优选低噪声机械施工作业、优化场区布局、优选运输路线、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日常维护、敏感点围挡(声屏障)隔声、限速禁鸣、文明施工等有效消声、隔声、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主要是河道清理垃圾、清淤底泥、建筑垃圾、表土开挖弃方和生活垃圾等。自然干化的清淤底泥、表土开挖弃方全部用于工程构筑草皮护坡,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资源化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河道清理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主要污染物总量建议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五项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均为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生态环境局宁陵分局承建的宁陵县下清水河下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生态股。
联系电话:0370-*
通讯地址:宁陵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示日期:2023年3月24日。
宁陵县下清水河下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名称 | 宁陵县下清水河下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 | 项目编号 | 0dqjwl |
建设单位 | |||
建设地点 | 宁陵县吴王沟-下清水河沿线(西起葛天大道,东至下清水河王申庄桥闸) | ||
编制单位 | 郑州大学环境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投资9790.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万元),沿吴王沟-下清水河建设,西起葛天大道,东至下清水河王申庄桥闸,河道长约15.15千米,不新增永久占地,施工临时占地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葛天大道-第二污水厂段4.84千米基底修复(垃圾清理、基底地形地貌改造和生态清淤等)、葛天大道-胡平楼闸段7.1千米水生植被恢复和全程生态护岸、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实施相关的临时工程(施工便道、施工生活区、施工生产区、仓库、土方临时堆场、淤泥晾晒场)、给排水供电工程和污染防治设施、防范措施等。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五十一、水利 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主要是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淤泥退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淤泥退水沉淀后上清液排入吴王沟用于生态补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均不直接外排。 2、废气 主要是施工扬尘、机械车辆尾气以及河道清淤、淤泥晾晒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禁止”等扬尘防控措施、优选低排放机械车辆作业并做好检修与保养、优化运输线路、道路洒水抑尘、物料密闭车辆运输、合理规划施工场区布局、堆场有效围挡、喷雾抑尘、喷洒除臭剂、加强个人防护等有效抑尘、防范措施后,颗粒物排放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排放不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机械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主要是施工机械作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拟采取优选低噪声机械施工作业、优化场区布局、优选运输路线、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日常维护、敏感点围挡(声屏障)隔声、限速禁鸣、文明施工等有效消声、隔声、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主要是河道清理垃圾、清淤底泥、建筑垃圾、表土开挖弃方和生活垃圾等。自然干化的清淤底泥、表土开挖弃方全部用于工程构筑草皮护坡,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资源化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河道清理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主要污染物总量建议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五项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均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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