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电股份抚远市新建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哈电股份抚远市新建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3日,我 (略) 鲟鳇鱼现代产业园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4-*
传 真:0454-*
通讯地址: (略) 迎宾路68号, (略) 抚远生态环境局218室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二、序号:1
三、项目名称:哈 (略) 新建锅炉项目
四、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东外环路东侧
五、建设单位:哈电集团生物质发电(抚远)有限公司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博诚 (略)
项目名称:哈 (略) 新建锅炉项目
建设内容:在企业现有厂区内预留的锅炉房内建设1×6t/h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冬季企业现有1×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1台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检修和故障时启用,用于厂区内部供热。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储运工程全部依托现有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东外环路东侧,企业现有厂区内( 134 度 18 分 12.240 秒, 48 度 20分 37.070 秒)。本项目总投资452万元,环保投资为25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该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会突破该区域资源利用上线,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工程不属于负面发展清单的产业,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一)废水污染防治。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经现有沉 (略) 政管网, (略) 抚远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锅炉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烟囱排放(项目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建筑最高10米);干料棚密闭,储存时袋装暂存,几乎不产生粉尘
(三)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水泵等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减振措施,锅炉房封闭隔声。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布袋除尘器收尘暂存于灰库,炉渣暂存于渣仓,锅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交由厂家回收,厂区内不暂存;废润滑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黑龙江京 (略) 处置。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 (略) 抚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八、公众参与情况:无
九、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3日,我 (略) 鲟鳇鱼现代产业园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4-*
传 真:0454-*
通讯地址: (略) 迎宾路68号, (略) 抚远生态环境局218室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二、序号:1
三、项目名称:哈 (略) 新建锅炉项目
四、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东外环路东侧
五、建设单位:哈电集团生物质发电(抚远)有限公司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博诚 (略)
项目名称:哈 (略) 新建锅炉项目
建设内容:在企业现有厂区内预留的锅炉房内建设1×6t/h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冬季企业现有1×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1台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检修和故障时启用,用于厂区内部供热。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储运工程全部依托现有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东外环路东侧,企业现有厂区内( 134 度 18 分 12.240 秒, 48 度 20分 37.070 秒)。本项目总投资452万元,环保投资为25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该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会突破该区域资源利用上线,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工程不属于负面发展清单的产业,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一)废水污染防治。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经现有沉 (略) 政管网, (略) 抚远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锅炉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烟囱排放(项目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建筑最高10米);干料棚密闭,储存时袋装暂存,几乎不产生粉尘
(三)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水泵等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减振措施,锅炉房封闭隔声。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布袋除尘器收尘暂存于灰库,炉渣暂存于渣仓,锅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交由厂家回收,厂区内不暂存;废润滑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黑龙江京 (略) 处置。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 (略) 抚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八、公众参与情况:无
九、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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