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7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3年7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v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沈线9#阀室开口分输站建设项目(管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1-*传真:*通讯地址: (略) 西长春路132号三楼105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
大沈线9#阀室开口分输站建设项目(管线工程) (略) (略) 得利寺镇卢屯村大 (略) 大连宝睿 (略) 大沈线9#阀室开口分输站建设项目(管线工程)供气管道全长4.08km,设计压力2.5MPa,输气规模1.69×109Nm3/a,设计输气量1.93×105Nm3/h。公示期间无反馈。


环评报告批复版

v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沈线9#阀室开口分输站建设项目(管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1-*传真:*通讯地址: (略) 西长春路132号三楼105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
大沈线9#阀室开口分输站建设项目(管线工程) (略) (略) 得利寺镇卢屯村大 (略) 大连宝睿 (略) 大沈线9#阀室开口分输站建设项目(管线工程)供气管道全长4.08km,设计压力2.5MPa,输气规模1.69×109Nm3/a,设计输气量1.93×105Nm3/h。公示期间无反馈。


环评报告批复版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