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三原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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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三原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范我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管理办法。根据《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三原县农业农村局拟定了《三原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7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三原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2、通讯地址:三原县东一路农业农村局,邮编:*。请在信封注明“《三原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也可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我局反馈意见。

附件:三原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三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2日


三原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

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部《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 (略) 经济的指导意见》(国乡振发〔2022〕11号) (略) 县7部门关于鼓励脱贫地区高 (略) 经济的实施意见和方案等文件精神,依据《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产业发展衔接工作组(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的指导、统筹和协调工作。

第三条坚持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户为主体,以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充分利 (略) 落,房前屋后闲置空地, (略) 经济增值增效空间,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不断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工作坚持群众自愿、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优先解决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稳定增长,巩固脱贫户稳定脱贫的原则。

第四条 产业发展补助对象为:

(一)全县有一定劳动能力(18-60周岁)有 (略) 落以及房前屋后闲置空地为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进行最优组合,发展种植、养殖、手工、旅游、服务、加工、电商、光伏、运输等特色产业,优化收入结构,为自己和社会提供农业土特产品和有关服务的经济。将对全县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户、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户;

(二)带动发展经济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属对当地经济发挥明显引导示范和联农带贫作用明显的,发展产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镇(街)范围内高质量经济发展村数具有一定规模,产业支撑农业经营主体帮扶或带动脱贫村、脱贫户、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户效果明显。

申请补助的农业经营主体应财务健全,帮扶、带动真实有效,前景良好,法定代表人没有不良记录。农民以 (略) 落以及房前屋后闲置空地为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为自己和社会提供农业土特产品和有关服务的经济。

第五条 产业发展补助政策的落实,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由脱贫户、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经营主体,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镇(办)提出产业发展补助项目申请。

(二)汇总上报:镇(办)负责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汇总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查和复核:由村、驻村工作队负责初审;镇(办)负责组织审核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复审;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对申报项目进行抽查、复核。

(四)补助: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经验收、核查合格后,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资金批复。

第六条 县财政每年安排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兑现产业发展项目补助。上级已有政策资金安排的,从相应的政策资金中落实兑现;县本级及上级没有安排资金或资金不足的,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相关部门单位向上级对口部门积极争取解决。凡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漏报的,由各镇(办)自行负责,造成错报、虚报、重报的,追回补助资金,并视情节轻重严格追责。

第七条 种植业主要补助蔬菜、时令水果(苹果、桃、樱桃、葡萄)等我县特色优势产业。

(一)蔬菜类

露地蔬菜:按每亩补助500元(1亩以上补助),每户最高补助3000元;

过冬暖棚:每棚补助5000元,每户最高补助10000元(补助棚体、钢架,1亩以上补助);

拱棚:每棚补助2000元,每户最高补助5000元(补助钢架,1亩以上补助)

(二)果业类

苹果、桃、樱桃:每亩补助500元(1亩以上补助);每户最高补助5000元。

杂果类:每亩补助400元(1亩以上补助);每户最高补助3000元。

种植业只对当年新建或扩建的产业进行补助,每户限奖励一批次,种养结合户只补助一类产业,不得重复补助。

第八条 养殖业主要补助牛、羊、猪、家禽等主要畜禽产业。

养牛:每头能繁母牛补助3000元;每头育肥牛补助2000元;每户最高补助5000元。

养羊:每只圈养能繁母羊补助500元,每只肉羊补助300元(2只以上补助);每户最高补助5000元。

养猪:每头能繁母猪补助1000元,每头育肥猪补助500元(2头以上补助);每户最高补助5000元。

家禽:每只补助20元(100只以上补助);每户最高补助3000元。

第九条 电商平台项目补助,能够帮助当地脱贫户、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户销售农副产品且户均年增收不低于1000元,每帮扶5户一次性补助电商平台3000元,最高补助3万元。要求有独立账务,签订帮扶购销合同、协议,建立帮扶台账。

第十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整村连片发展的成型模式。农户广泛参与高质量经济发展,参与户数占到全村常住户数的30%以上,村内有经济明白人。经济组织化、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具有一定的产品品质和知名度,经济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购销售、分户经营发展模式突显,经济成为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的重要产业支撑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紧密结合,成为农村居民增收主要途径的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村集体班子健全,且有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思路的村,原则上每个村可投入衔接资金50万元-300万元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联农带农效益较好、项目发展前景较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衔接资金可以提高到500万元。

第十一条 农业发展经济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属对当地发展经济发挥明显引导示范和联农带贫作用明显的,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上,年产值50万元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常见以提供就业岗位、流转土地、房屋租赁、收购农副产品、技术指导服务等方式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占其总务工人数30%以上或10户以上(含10户)、实际务工6个月或年务工收入6000元以上,,无负债,根据带动户数和效果实行补助,一次性补助经营主体2万元,最高补助金不超过5万元。

第十二条以下情况不予补贴。对总投资额度不足500元的、实施种 (略) 经济项目属于自产自用不能增加家庭收入的、经镇(街)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补贴。对不按流程和不按时申请申报的不予补贴;对不能在当年内完成项目资金报账的镇(街)、村、经营主体不予补贴;扶持、重点项目联农带贫机制不明显,带贫数量不够的不予补贴年度内凡已经享受其他产业项目补助的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脱贫户原则上不再享受该文件规定的补助。

第十三条支持绿色标准化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

(一)新型经营主体创建一个绿色产品品牌,补助2万元(同时创建多个品牌的一个补助2万,其余的补助1万)。

(二)新创建一个有机产品品牌,一次性补助2万元。

(三)对申报成功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每个品牌申报主体补助3万元奖补。

(四)对申报成功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品牌,每个品牌补助5万元。

(略) 经济是农民以 (略) 落以及房前屋后闲置空地为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为自己和社会提供农业土特产品和有关服务的经济。我县将对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中有劳动能 (略) 经济增收明显的重点户,以及确属对 (略) 经济发挥明显引导示范和联农带贫作用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扶持,同时对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商贸(电商)流通、农机服务、乡村旅游、屋顶光伏等项目形成一定规模,“庭院+”模式成效明显的乡镇、村给予重点支持。常见基层“庭院+”模式为:“庭院+特色种植”、“庭院+特色养殖”、“庭院+特色加工”、“庭院+特色文化旅游”、“庭院+生产生活服务”(补助标准参照到户产业)。

第十五条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应符合上级和县镇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程序。

(一)产业发展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下列支出:行政事业单位、村级组织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垫资,偿还债务;上级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补助资金的使用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所有项目必须在当年项目库中提取,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验收到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补助资金实行公开公示制度,补助资金发放前在补助对象所在镇(办)和村的政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补助对象收到补助资金后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到位,产业项目申报前后相关的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等公开公示由所在镇(办)指导补助对象完成。

(四)补助到脱贫户、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户个人的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通”发放,确保账实相符。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由县级相关部门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下拨各镇(办),各镇(办)要强化资金监管、拨付工作,督促建立收益分配机制。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三原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三原县产业扶贫项目资金补助实施和管理办法>》(三政办发〔2019〕37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三原县产业项目资金补助申报书(各类经营主体填写)

2、三原县产业项目资金实施方案(集体经济项目填写)

3、三原县2023年脱贫户产业发展入户调查表(到户产业填写)

4、三原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验收表(所有项目填写)

附件1

项目类别:

三原县产业项目资金补助申报书

(2023年度)

项 目 名 称:

申报单位(签章):

实施单位(签章):

申 报 时 间:

三原县农业农村局 制

编 制 说 明

一、产业项目资金申报书,是指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大户等),根据县产业振兴规划和建设任务,结合镇(办)资源禀赋、建设布局等条件,经过调查、预测和分析,向镇(办)提出的对某个项目投资建设的项目申请,是对拟投资建设项目的轮廓性设想。

二、本项目申报书只是县产业补助资金项目申请的初始依据,除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不能替代《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规划》。

三、文中所用单位为千米、万元、立方、亩、株、羽等。使用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本申报书中的“填写要求”,是供填写单位填写相关内容时的参考,括号内的内容填写时删除。

五、项目申报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大户等)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原则,认真填写,没有具体内容的可以不填写;项目审核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必须认真核查、严格把关,避免造成县产业振兴资金损失或浪费。

项 目 概 要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性质:[填“新建”或“续建”]

项目类别:[例:填“种植”、“养殖”等]

项目建设地点:[到村项目要填写村名]

申请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单位: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期限:[不能超过12个月]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

建设内容及规模:[填写要求:产业项目资金建设内容及规模]

资金用途:[填写要求:产业资金、村或项目实施主体自筹资金等分项用途说明]。

项目申请理由和条件

项目所在村基本情况:[填写要求:自然资源、社会条件概况。包括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产业扶贫项目生产技术服务、产品销售等保障措施,脱贫人口、土地资源、交通水利、发展优势等。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填写要求:项目所在县(市、区)扶贫开发规划、路径、目标]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填写要求:产业项目的条件,工作基础、保障措施等]


(略) 场分析(其他项目不需填):[填写要求:市场需求、交通运输、储藏保鲜、销售手段等]


产业组织形式(其他项目不需填):[填写要求:项目实施主体负责人、企业、合作社等运作情况等]


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受益分析:[填写要求:产业资金所占实现建档立卡脱贫户的比例,本项目实施区域内实现建档立卡脱贫户获得扶持的人数比例,产业项目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项目形式、带动脱贫人口发展的长效措施等]


项目避险能力:[填写要求:针对可能存在 (略) 场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提出相应规避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等防范措施]


项目综合效益分析

带动效益:[填写要求: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脱贫村和脱贫户增加收入情况、项目建设所在区域人均收入增长情况等]

社会效益:[填写要求:通过项目实施可充分带动广大脱贫户实现稳定增收,可彻底改变项目所在区域农业基础设施薄弱、人口整体素质差的现状,可以提高村民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科学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推广,产业结构进一步科学合理、产业结构初步形成;群众的经济文化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从而密切干群关系,保持农村长期稳定]

生态效益 :[填写要求:规划实施后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套,加快农业生态环境向良性化方向发展,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环保测评:

建议书附件:

1.项目区位图

2.项目规划图

3.相关图片

4.产业项目需提供与农户利益联结协议或合同范本

附件2

项目类别:

三原县产业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2023年度)

项 目 名 称:

实施单位(签章):

编 制 时 间:

三原县产业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模本)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性质

(三)产业项目资金额度

(四)项目建设年限

(五)项目实施监管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实施单位、监管单位)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补助方案

(一)建设地点及覆盖建档立卡脱贫户(镇(办)和所在村名单以及脱贫户数量)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要附表格)

(三)项目综合效益分析

三、与脱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四、项目实施主要技术方案

五、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六、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监管

七、管护机制

附件3

三原县2023年脱贫户产业发展入户调查表

镇(办):村组: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人口


全家劳动力


家庭成员有何产业发展特长


产业发展

意向

项目类型

产业名称

发展规模

资金(万元)

备注

种植业









养殖业





其他特色产业





脱贫户(签字并按手印):

帮扶干部:

(签字):

年月日

村级审核意见(签字盖章)

年月日

驻村工作队(签字):


填表说明:调查表一式四份,脱贫户、村组、镇办及帮扶干部各留存一份。在备注栏注明经营发展方式:自主分散型、参与合作型;在发展规模栏填写预计收入。合作型需要注明合作方式:合作经营、入股分红、在新型经营主体中务工等。

附件4

三原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验收表

填报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审批文号


实施单位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建设地点


建设

时间


项目总投资


财政

补助

省财政


县财政


项目批准建设内容


项目自验意见

(盖章)

自验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镇(办)验收意见

(盖章)

验收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信息来源:http://**_*.html


为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范我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管理办法。根据《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三原县农业农村局拟定了《三原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7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三原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2、通讯地址:三原县东一路农业农村局,邮编:*。请在信封注明“《三原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也可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我局反馈意见。

附件:三原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三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2日


三原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

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部《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 (略) 经济的指导意见》(国乡振发〔2022〕11号) (略) 县7部门关于鼓励脱贫地区高 (略) 经济的实施意见和方案等文件精神,依据《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产业发展衔接工作组(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的指导、统筹和协调工作。

第三条坚持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户为主体,以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充分利 (略) 落,房前屋后闲置空地, (略) 经济增值增效空间,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不断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工作坚持群众自愿、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优先解决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稳定增长,巩固脱贫户稳定脱贫的原则。

第四条 产业发展补助对象为:

(一)全县有一定劳动能力(18-60周岁)有 (略) 落以及房前屋后闲置空地为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进行最优组合,发展种植、养殖、手工、旅游、服务、加工、电商、光伏、运输等特色产业,优化收入结构,为自己和社会提供农业土特产品和有关服务的经济。将对全县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户、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户;

(二)带动发展经济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属对当地经济发挥明显引导示范和联农带贫作用明显的,发展产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镇(街)范围内高质量经济发展村数具有一定规模,产业支撑农业经营主体帮扶或带动脱贫村、脱贫户、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户效果明显。

申请补助的农业经营主体应财务健全,帮扶、带动真实有效,前景良好,法定代表人没有不良记录。农民以 (略) 落以及房前屋后闲置空地为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为自己和社会提供农业土特产品和有关服务的经济。

第五条 产业发展补助政策的落实,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由脱贫户、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经营主体,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镇(办)提出产业发展补助项目申请。

(二)汇总上报:镇(办)负责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汇总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查和复核:由村、驻村工作队负责初审;镇(办)负责组织审核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复审;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对申报项目进行抽查、复核。

(四)补助: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经验收、核查合格后,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资金批复。

第六条 县财政每年安排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兑现产业发展项目补助。上级已有政策资金安排的,从相应的政策资金中落实兑现;县本级及上级没有安排资金或资金不足的,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相关部门单位向上级对口部门积极争取解决。凡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漏报的,由各镇(办)自行负责,造成错报、虚报、重报的,追回补助资金,并视情节轻重严格追责。

第七条 种植业主要补助蔬菜、时令水果(苹果、桃、樱桃、葡萄)等我县特色优势产业。

(一)蔬菜类

露地蔬菜:按每亩补助500元(1亩以上补助),每户最高补助3000元;

过冬暖棚:每棚补助5000元,每户最高补助10000元(补助棚体、钢架,1亩以上补助);

拱棚:每棚补助2000元,每户最高补助5000元(补助钢架,1亩以上补助)

(二)果业类

苹果、桃、樱桃:每亩补助500元(1亩以上补助);每户最高补助5000元。

杂果类:每亩补助400元(1亩以上补助);每户最高补助3000元。

种植业只对当年新建或扩建的产业进行补助,每户限奖励一批次,种养结合户只补助一类产业,不得重复补助。

第八条 养殖业主要补助牛、羊、猪、家禽等主要畜禽产业。

养牛:每头能繁母牛补助3000元;每头育肥牛补助2000元;每户最高补助5000元。

养羊:每只圈养能繁母羊补助500元,每只肉羊补助300元(2只以上补助);每户最高补助5000元。

养猪:每头能繁母猪补助1000元,每头育肥猪补助500元(2头以上补助);每户最高补助5000元。

家禽:每只补助20元(100只以上补助);每户最高补助3000元。

第九条 电商平台项目补助,能够帮助当地脱贫户、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户销售农副产品且户均年增收不低于1000元,每帮扶5户一次性补助电商平台3000元,最高补助3万元。要求有独立账务,签订帮扶购销合同、协议,建立帮扶台账。

第十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整村连片发展的成型模式。农户广泛参与高质量经济发展,参与户数占到全村常住户数的30%以上,村内有经济明白人。经济组织化、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具有一定的产品品质和知名度,经济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购销售、分户经营发展模式突显,经济成为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的重要产业支撑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紧密结合,成为农村居民增收主要途径的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村集体班子健全,且有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思路的村,原则上每个村可投入衔接资金50万元-300万元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联农带农效益较好、项目发展前景较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衔接资金可以提高到500万元。

第十一条 农业发展经济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属对当地发展经济发挥明显引导示范和联农带贫作用明显的,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上,年产值50万元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常见以提供就业岗位、流转土地、房屋租赁、收购农副产品、技术指导服务等方式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占其总务工人数30%以上或10户以上(含10户)、实际务工6个月或年务工收入6000元以上,,无负债,根据带动户数和效果实行补助,一次性补助经营主体2万元,最高补助金不超过5万元。

第十二条以下情况不予补贴。对总投资额度不足500元的、实施种 (略) 经济项目属于自产自用不能增加家庭收入的、经镇(街)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补贴。对不按流程和不按时申请申报的不予补贴;对不能在当年内完成项目资金报账的镇(街)、村、经营主体不予补贴;扶持、重点项目联农带贫机制不明显,带贫数量不够的不予补贴年度内凡已经享受其他产业项目补助的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脱贫户原则上不再享受该文件规定的补助。

第十三条支持绿色标准化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

(一)新型经营主体创建一个绿色产品品牌,补助2万元(同时创建多个品牌的一个补助2万,其余的补助1万)。

(二)新创建一个有机产品品牌,一次性补助2万元。

(三)对申报成功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每个品牌申报主体补助3万元奖补。

(四)对申报成功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品牌,每个品牌补助5万元。

(略) 经济是农民以 (略) 落以及房前屋后闲置空地为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为自己和社会提供农业土特产品和有关服务的经济。我县将对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中有劳动能 (略) 经济增收明显的重点户,以及确属对 (略) 经济发挥明显引导示范和联农带贫作用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扶持,同时对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商贸(电商)流通、农机服务、乡村旅游、屋顶光伏等项目形成一定规模,“庭院+”模式成效明显的乡镇、村给予重点支持。常见基层“庭院+”模式为:“庭院+特色种植”、“庭院+特色养殖”、“庭院+特色加工”、“庭院+特色文化旅游”、“庭院+生产生活服务”(补助标准参照到户产业)。

第十五条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应符合上级和县镇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程序。

(一)产业发展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下列支出:行政事业单位、村级组织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垫资,偿还债务;上级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补助资金的使用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所有项目必须在当年项目库中提取,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验收到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补助资金实行公开公示制度,补助资金发放前在补助对象所在镇(办)和村的政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补助对象收到补助资金后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到位,产业项目申报前后相关的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等公开公示由所在镇(办)指导补助对象完成。

(四)补助到脱贫户、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户个人的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通”发放,确保账实相符。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由县级相关部门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下拨各镇(办),各镇(办)要强化资金监管、拨付工作,督促建立收益分配机制。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三原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三原县产业扶贫项目资金补助实施和管理办法>》(三政办发〔2019〕37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三原县产业项目资金补助申报书(各类经营主体填写)

2、三原县产业项目资金实施方案(集体经济项目填写)

3、三原县2023年脱贫户产业发展入户调查表(到户产业填写)

4、三原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验收表(所有项目填写)

附件1

项目类别:

三原县产业项目资金补助申报书

(2023年度)

项 目 名 称:

申报单位(签章):

实施单位(签章):

申 报 时 间:

三原县农业农村局 制

编 制 说 明

一、产业项目资金申报书,是指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大户等),根据县产业振兴规划和建设任务,结合镇(办)资源禀赋、建设布局等条件,经过调查、预测和分析,向镇(办)提出的对某个项目投资建设的项目申请,是对拟投资建设项目的轮廓性设想。

二、本项目申报书只是县产业补助资金项目申请的初始依据,除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不能替代《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规划》。

三、文中所用单位为千米、万元、立方、亩、株、羽等。使用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本申报书中的“填写要求”,是供填写单位填写相关内容时的参考,括号内的内容填写时删除。

五、项目申报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大户等)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原则,认真填写,没有具体内容的可以不填写;项目审核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必须认真核查、严格把关,避免造成县产业振兴资金损失或浪费。

项 目 概 要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性质:[填“新建”或“续建”]

项目类别:[例:填“种植”、“养殖”等]

项目建设地点:[到村项目要填写村名]

申请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单位: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期限:[不能超过12个月]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

建设内容及规模:[填写要求:产业项目资金建设内容及规模]

资金用途:[填写要求:产业资金、村或项目实施主体自筹资金等分项用途说明]。

项目申请理由和条件

项目所在村基本情况:[填写要求:自然资源、社会条件概况。包括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产业扶贫项目生产技术服务、产品销售等保障措施,脱贫人口、土地资源、交通水利、发展优势等。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填写要求:项目所在县(市、区)扶贫开发规划、路径、目标]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填写要求:产业项目的条件,工作基础、保障措施等]


(略) 场分析(其他项目不需填):[填写要求:市场需求、交通运输、储藏保鲜、销售手段等]


产业组织形式(其他项目不需填):[填写要求:项目实施主体负责人、企业、合作社等运作情况等]


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受益分析:[填写要求:产业资金所占实现建档立卡脱贫户的比例,本项目实施区域内实现建档立卡脱贫户获得扶持的人数比例,产业项目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项目形式、带动脱贫人口发展的长效措施等]


项目避险能力:[填写要求:针对可能存在 (略) 场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提出相应规避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等防范措施]


项目综合效益分析

带动效益:[填写要求: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脱贫村和脱贫户增加收入情况、项目建设所在区域人均收入增长情况等]

社会效益:[填写要求:通过项目实施可充分带动广大脱贫户实现稳定增收,可彻底改变项目所在区域农业基础设施薄弱、人口整体素质差的现状,可以提高村民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科学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推广,产业结构进一步科学合理、产业结构初步形成;群众的经济文化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从而密切干群关系,保持农村长期稳定]

生态效益 :[填写要求:规划实施后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套,加快农业生态环境向良性化方向发展,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环保测评:

建议书附件:

1.项目区位图

2.项目规划图

3.相关图片

4.产业项目需提供与农户利益联结协议或合同范本

附件2

项目类别:

三原县产业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2023年度)

项 目 名 称:

实施单位(签章):

编 制 时 间:

三原县产业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模本)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性质

(三)产业项目资金额度

(四)项目建设年限

(五)项目实施监管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实施单位、监管单位)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补助方案

(一)建设地点及覆盖建档立卡脱贫户(镇(办)和所在村名单以及脱贫户数量)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要附表格)

(三)项目综合效益分析

三、与脱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四、项目实施主要技术方案

五、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六、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监管

七、管护机制

附件3

三原县2023年脱贫户产业发展入户调查表

镇(办):村组: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人口


全家劳动力


家庭成员有何产业发展特长


产业发展

意向

项目类型

产业名称

发展规模

资金(万元)

备注

种植业









养殖业





其他特色产业





脱贫户(签字并按手印):

帮扶干部:

(签字):

年月日

村级审核意见(签字盖章)

年月日

驻村工作队(签字):


填表说明:调查表一式四份,脱贫户、村组、镇办及帮扶干部各留存一份。在备注栏注明经营发展方式:自主分散型、参与合作型;在发展规模栏填写预计收入。合作型需要注明合作方式:合作经营、入股分红、在新型经营主体中务工等。

附件4

三原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验收表

填报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审批文号


实施单位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建设地点


建设

时间


项目总投资


财政

补助

省财政


县财政


项目批准建设内容


项目自验意见

(盖章)

自验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镇(办)验收意见

(盖章)

验收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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