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雅舒汇装饰有限公司木质家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安徽雅舒汇装饰有限公司木质家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安 (略) 木质家具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 (略) 木质家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3-*(行政审批窗口)
通讯地址:湾沚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邮 编:*
项目名称:木质家具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湾沚区湾沚镇殷港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安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芜湖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公司木质家具加工项目建设地 (略) (略) 湾沚区六郎镇殷港工业园新建路5号,项目于2021年9月2 (略) 湾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备〔2021〕388号)备案(项目代码2109-*-04-01-*),用地面积5408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000套木质家具(木质门、木质柜门、木质柜体)的生产规模。项目底漆、面漆使用的漆料均为水性漆。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厂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漆水旋废水和生活污水。喷漆水旋废水经气浮水处理一体机处理后回用于水帘柜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六郎镇殷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有木加工粉尘、喷漆晾干废气、打磨粉尘、胶合、胶压和封边废气等。其中,锯边等木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在产尘点上方安装集气罩+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2个底漆、1个面漆房喷漆和晾干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水旋柜+干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打磨房独立设置,产生的打磨粉尘采用打磨柜密闭负压收集后无组织排放;胶合、胶压和封边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按环评及规范要求设置各排气筒。
3、声环境: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锯边机、热压机、封边机、雕刻机、冷压机、沙光机、平刨、覆膜机、打磨柜、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应通过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木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废漆桶、废胶桶、废过滤棉、漆渣等。木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等属一般固废的,经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或外售;废活性炭、废漆桶、废胶桶、废过滤棉、漆渣等属危险固废的,经分类规范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安 (略) 木质家具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 (略) 木质家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3-*(行政审批窗口)
通讯地址:湾沚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邮 编:*
项目名称:木质家具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湾沚区湾沚镇殷港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安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芜湖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公司木质家具加工项目建设地 (略) (略) 湾沚区六郎镇殷港工业园新建路5号,项目于2021年9月2 (略) 湾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备〔2021〕388号)备案(项目代码2109-*-04-01-*),用地面积5408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000套木质家具(木质门、木质柜门、木质柜体)的生产规模。项目底漆、面漆使用的漆料均为水性漆。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厂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漆水旋废水和生活污水。喷漆水旋废水经气浮水处理一体机处理后回用于水帘柜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六郎镇殷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有木加工粉尘、喷漆晾干废气、打磨粉尘、胶合、胶压和封边废气等。其中,锯边等木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在产尘点上方安装集气罩+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2个底漆、1个面漆房喷漆和晾干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水旋柜+干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打磨房独立设置,产生的打磨粉尘采用打磨柜密闭负压收集后无组织排放;胶合、胶压和封边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按环评及规范要求设置各排气筒。
3、声环境: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锯边机、热压机、封边机、雕刻机、冷压机、沙光机、平刨、覆膜机、打磨柜、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应通过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木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废漆桶、废胶桶、废过滤棉、漆渣等。木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等属一般固废的,经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或外售;废活性炭、废漆桶、废胶桶、废过滤棉、漆渣等属危险固废的,经分类规范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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