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灵溪中心卫生院浦亭分院迁扩建项目
苍南县灵溪中心卫生院浦亭分院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于2023年5月30日对苍南县灵溪中心卫生院浦亭分院迁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
根据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工程长期、有效发挥作用。
1、建设单位:苍南县公共 (略)
2、建设地点: (略) 苍南县灵溪镇浦亭社区燕头村( (略) 公路对面)灵溪线507县道北侧。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冬 联系电话:*
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聚诚 (略) 联系方式:*
公众如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登出之日起5个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苍南县公共 (略) )提出。
建设单位:苍南县公共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聚诚 (略)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 (略) / (略) /苍南县
备注:
建设单位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于2023年5月30日对苍南县灵溪中心卫生院浦亭分院迁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
根据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工程长期、有效发挥作用。
1、建设单位:苍南县公共 (略)
2、建设地点: (略) 苍南县灵溪镇浦亭社区燕头村( (略) 公路对面)灵溪线507县道北侧。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冬 联系电话:*
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聚诚 (略) 联系方式:*
公众如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登出之日起5个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苍南县公共 (略) )提出。
建设单位:苍南县公共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聚诚 (略)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 (略) / (略) /苍南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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