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峰湖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用临床检验设备研发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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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峰湖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用临床检验设备研发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品峰(湖南) (略) 医用临床检验设备研发和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5-8栋101室

建设单位

品峰(湖南)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品峰(湖南) (略) 拟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 (略) (略) 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5-8栋101室标准厂房建设品峰(湖南) (略) 医用临床检验设备研发和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46m2,从事医用诊断仪器及其配套试剂盒的研发和生产。预计投产后年生产全自动生化分析仪Kun Lun c2800系列100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Kun Lun i6800系列100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Kun Lun i1200系列180台、特定蛋白分析仪Kun Lun sp280系列180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不设置食堂,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硫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项目硫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经通风橱收集后有组织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产品清洗废水、实验室器皿二次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保洁水。本项目实验室器皿二次清洗废水经中和池进行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楼栋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苏托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选择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尽可能远离场界,并且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噪声通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及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 (略) 处理或交厂家回收。

公众参与情况

无。(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公示日期: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兼传真)

通信地址: (略) 芙蓉北路开福区政府 (略) 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416办公室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

2023年6月20日

项目名称

品峰(湖南) (略) 医用临床检验设备研发和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5-8栋101室

建设单位

品峰(湖南)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品峰(湖南) (略) 拟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 (略) (略) 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5-8栋101室标准厂房建设品峰(湖南) (略) 医用临床检验设备研发和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46m2,从事医用诊断仪器及其配套试剂盒的研发和生产。预计投产后年生产全自动生化分析仪Kun Lun c2800系列100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Kun Lun i6800系列100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Kun Lun i1200系列180台、特定蛋白分析仪Kun Lun sp280系列180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不设置食堂,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硫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项目硫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经通风橱收集后有组织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产品清洗废水、实验室器皿二次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保洁水。本项目实验室器皿二次清洗废水经中和池进行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楼栋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苏托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选择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尽可能远离场界,并且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噪声通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及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 (略) 处理或交厂家回收。

公众参与情况

无。(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公示日期: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兼传真)

通信地址: (略) 芙蓉北路开福区政府 (略) 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416办公室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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