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红狮半导体有限公司硅基新材料项目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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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红狮半导体有限公司硅基新材料项目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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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红狮半导体有限公司硅基新材料项目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0 来源:综合办公室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海 (略) 硅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 (略) 硅基新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海 (略)

建设地址: (略) 河湟新区零碳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建设工业硅生产线及改良西门子法多晶硅生产线。其中建设15万吨工业硅、10万吨多晶硅生产装置。配套建设公用、辅助及生活配套设施。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平安区河湟新区海东工业园区中关村东路8号创业大厦A座412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章伟华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海 (略)

通讯地址: (略) 城北区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2号创新创业大厦 

联系人:张工邮编:*

电 话:0971-*       E-mail:*@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t*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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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0 来源:综合办公室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海 (略) 硅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 (略) 硅基新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海 (略)

建设地址: (略) 河湟新区零碳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建设工业硅生产线及改良西门子法多晶硅生产线。其中建设15万吨工业硅、10万吨多晶硅生产装置。配套建设公用、辅助及生活配套设施。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平安区河湟新区海东工业园区中关村东路8号创业大厦A座412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章伟华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海 (略)

通讯地址: (略) 城北区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2号创新创业大厦 

联系人:张工邮编:*

电 话:0971-*       E-mail:*@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t*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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