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关于2023年灵台县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实施主体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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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关于2023年灵台县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实施主体公示

为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1号文件和新一轮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持续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基础性工作,不断提升畜禽地方品种保护、种业自主创新及良种供给能力,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我县2023年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顺利实施, (略) 畜牧兽医局《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甘牧医〔2023〕18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3年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资金40万元,县畜牧兽医中心按照文件要求,确定灵台县旺富鑫八眉猪良种猪场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5日

联系电话:0933-*

地址: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财政街1号)

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

2023年7月6日

为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1号文件和新一轮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持续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基础性工作,不断提升畜禽地方品种保护、种业自主创新及良种供给能力,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我县2023年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顺利实施, (略) 畜牧兽医局《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甘牧医〔2023〕18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3年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资金40万元,县畜牧兽医中心按照文件要求,确定灵台县旺富鑫八眉猪良种猪场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5日

联系电话:0933-*

地址: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财政街1号)

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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