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3年7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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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3年7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3年7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04 14:50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 (略) 生态环境局土右分局 | 访问量:次 字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3年7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7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邮编:*

通讯地址: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长呼天然气管道土默特右旗科技路改线工程

内蒙古 (略) 土默特右旗沟门镇,改线工程起点位于下威俊村东侧约0.5km处,管线终点为土右华茂机动车检测站东侧约0.7km处

内蒙古西 (略)

中农康大 (略)

改线工程起点位于下威俊村东侧约0.5km处,管线走向为管道自水涧沟西侧向北敷设,穿越阿勒坦大街后向东穿越水涧沟,沿G110国道南侧向东敷设,穿越敕勒川大街后折向东南方向,经北只图村北部,依次穿越煤场专线铁路和土默特大街,随后管道顺土默特大街向南敷设,随后穿越阿勒坦大街,在阿勒坦大街南侧与原管线连接,管线终点为土右华茂机动车检测站东侧约0.7km处,在管道改线起点和终点各设干线截断阀室1座,即新建16#阀室和27#阀室,管道迁改长度共计10.5km。天然气管道设计压力为6.3MPa。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作业带清理、土方开挖、物料装卸、车辆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焊接过程的焊接烟尘,施工车辆燃油废气。

(1)施工扬尘

施工现场设置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进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同时,对不能及时清运的渣土、垃圾等,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治二次扬。

(2)焊接废气

管道焊接过程会产生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少,为无组织排放。因焊接工序是随着管道的敷设情况来分段进行,因此焊接烟尘属于流动源且为间歇短暂性排放,焊接工序为野外露天工作,污染物扩散条件好,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很小。

(3)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管沟开挖、顶管穿越等大型机械施工中,由于使用柴油机等设备,将产生燃烧烟气,但由于废气量较小,且施工现场均在野外,有利于空气的扩散,同时废气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因此,这些污染物对区域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很小。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及水涧沟开挖的施工降水。

(1)管道试压废水

项目管道焊接并完成稳管后,将采用清洁水对管道进行试压。试压用水不具有腐蚀性,属清洁下水,试压废水禁止排放至水涧沟、生态保护红线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最终用于施工作业带洒水抑尘。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多租住于当地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3)车辆冲洗废水

工程施工过程中,在临时堆管场内建设1座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用于施工作业带及临时堆管场洒水降尘,不外排。

(4)水涧沟开挖的施工降水

本项目采用大开挖的方式穿越水涧沟,水涧沟的地下水埋深较浅,施工会有施工降水产生,经罐车拉运至临时推管场的沉淀池沉淀处理,用于水源保护区的农田灌溉。

(5)大开挖对水涧沟的影响及环保措施

选择在枯水期及排汛期施工,尽量缩短施工时间,避开雨季,并严禁向水涧沟内排放一切污染物,管道下沟后立即回填,使施工段河床恢复原貌,采取以上措施后,大开挖对地下水的影响可降为最低。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通过采取以上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4、固废: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为施工废料(建筑垃圾、废焊条等)、清管、通球扫线过程产生的清管杂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整个施工期各施工段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2)施工废料

施工期固体废物中可再利用的外售,不可利用的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3)清管杂质

清管杂质主要为管材存放、下管过程中进入管内的砂土等物,产生量小,清管杂质推出后,全部用于场地平整。

综上,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合理处置。

5、生态防治措施

(1)土地利用现有格局和保护及恢复措施

对管道永久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并使用显著标志,严格控制永久占地面积并尽量缩小;尽可能减少农用地的占用量。进场道路和施工道路利用现有的道路,沿已有车辙行驶。施工结束,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要及时修整,恢复原貌。

(2)临时占地植被保护及恢复措施

要尽量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以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要注意对熟化土壤的保护和利用。施工完毕后,做好现场清理、恢复工作,包括田埂、农田水利设施等。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3年7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7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邮编:*

通讯地址: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废弃沙坑回填复垦建设项目

土默特右旗沟门镇110国道北侧新型工业区物流产业区内

(略)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沙坑回填面积138亩,采坑库容198.7万m3,采用粉煤灰和建筑垃圾分区回填,其中101亩沙坑采用粉煤灰回填,回填期5年,每年可消纳粉煤灰18万吨(25.72万m3);37亩沙坑采用建筑垃圾回填,回填期7年,每年可消纳建筑垃圾10万吨(5.3万m3)。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防渗工程、渗出液导排系统、雨水导排系统和封场工程。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有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回填区卸料扬尘、回填区碾压产生的二次扬尘、汽车尾气。回填区扬尘治理措施为输送点位连续洒水,回填区碾压产生的二次扬尘治理措施为逐层回填、覆土压实、及时覆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道路扬尘治理措施为洒水2次/天,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污染物有生活废水、回填场回填产生的渗滤液、车辆清洗产生的洗车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运至内蒙 (略) 处理。渗滤液经渗滤液池收集后用于场内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有回填场卸料摊平、碾压、覆土以及运输等工序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局施工场地,减速慢行,禁止无故鸣笛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制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渗滤液池污泥、洗车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厂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渗滤液池、洗车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清理后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费废物,定期送至项目回填区进行回填。

5、生态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施工时应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对于临时占地等破坏区,项目建设结束后应进行植被恢复。采用车况良好的车辆,避免过量装料,防止松散土石料的散落,减少水土流失。 严禁施工车辆到处乱碾乱压,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积极倡导文明施工。以达到生态效益最高的生态恢复目标。

6、地下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渗滤液,拟采取控制进场固废的含水率,实行雨污分流并设置雨水集排水系统。回填作业分区、分单元进行。对一般固废回填区和渗滤液池、渗滤液导排系统采取分区防控措施。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污染。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3年7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04 14:50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 (略) 生态环境局土右分局 | 访问量:次 字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3年7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7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邮编:*

通讯地址: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长呼天然气管道土默特右旗科技路改线工程

内蒙古 (略) 土默特右旗沟门镇,改线工程起点位于下威俊村东侧约0.5km处,管线终点为土右华茂机动车检测站东侧约0.7km处

内蒙古西 (略)

中农康大 (略)

改线工程起点位于下威俊村东侧约0.5km处,管线走向为管道自水涧沟西侧向北敷设,穿越阿勒坦大街后向东穿越水涧沟,沿G110国道南侧向东敷设,穿越敕勒川大街后折向东南方向,经北只图村北部,依次穿越煤场专线铁路和土默特大街,随后管道顺土默特大街向南敷设,随后穿越阿勒坦大街,在阿勒坦大街南侧与原管线连接,管线终点为土右华茂机动车检测站东侧约0.7km处,在管道改线起点和终点各设干线截断阀室1座,即新建16#阀室和27#阀室,管道迁改长度共计10.5km。天然气管道设计压力为6.3MPa。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作业带清理、土方开挖、物料装卸、车辆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焊接过程的焊接烟尘,施工车辆燃油废气。

(1)施工扬尘

施工现场设置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进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同时,对不能及时清运的渣土、垃圾等,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治二次扬。

(2)焊接废气

管道焊接过程会产生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少,为无组织排放。因焊接工序是随着管道的敷设情况来分段进行,因此焊接烟尘属于流动源且为间歇短暂性排放,焊接工序为野外露天工作,污染物扩散条件好,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很小。

(3)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管沟开挖、顶管穿越等大型机械施工中,由于使用柴油机等设备,将产生燃烧烟气,但由于废气量较小,且施工现场均在野外,有利于空气的扩散,同时废气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因此,这些污染物对区域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很小。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及水涧沟开挖的施工降水。

(1)管道试压废水

项目管道焊接并完成稳管后,将采用清洁水对管道进行试压。试压用水不具有腐蚀性,属清洁下水,试压废水禁止排放至水涧沟、生态保护红线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最终用于施工作业带洒水抑尘。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多租住于当地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3)车辆冲洗废水

工程施工过程中,在临时堆管场内建设1座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用于施工作业带及临时堆管场洒水降尘,不外排。

(4)水涧沟开挖的施工降水

本项目采用大开挖的方式穿越水涧沟,水涧沟的地下水埋深较浅,施工会有施工降水产生,经罐车拉运至临时推管场的沉淀池沉淀处理,用于水源保护区的农田灌溉。

(5)大开挖对水涧沟的影响及环保措施

选择在枯水期及排汛期施工,尽量缩短施工时间,避开雨季,并严禁向水涧沟内排放一切污染物,管道下沟后立即回填,使施工段河床恢复原貌,采取以上措施后,大开挖对地下水的影响可降为最低。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通过采取以上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4、固废: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为施工废料(建筑垃圾、废焊条等)、清管、通球扫线过程产生的清管杂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整个施工期各施工段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2)施工废料

施工期固体废物中可再利用的外售,不可利用的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3)清管杂质

清管杂质主要为管材存放、下管过程中进入管内的砂土等物,产生量小,清管杂质推出后,全部用于场地平整。

综上,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合理处置。

5、生态防治措施

(1)土地利用现有格局和保护及恢复措施

对管道永久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并使用显著标志,严格控制永久占地面积并尽量缩小;尽可能减少农用地的占用量。进场道路和施工道路利用现有的道路,沿已有车辙行驶。施工结束,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要及时修整,恢复原貌。

(2)临时占地植被保护及恢复措施

要尽量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以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要注意对熟化土壤的保护和利用。施工完毕后,做好现场清理、恢复工作,包括田埂、农田水利设施等。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3年7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7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邮编:*

通讯地址: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废弃沙坑回填复垦建设项目

土默特右旗沟门镇110国道北侧新型工业区物流产业区内

(略)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沙坑回填面积138亩,采坑库容198.7万m3,采用粉煤灰和建筑垃圾分区回填,其中101亩沙坑采用粉煤灰回填,回填期5年,每年可消纳粉煤灰18万吨(25.72万m3);37亩沙坑采用建筑垃圾回填,回填期7年,每年可消纳建筑垃圾10万吨(5.3万m3)。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防渗工程、渗出液导排系统、雨水导排系统和封场工程。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有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回填区卸料扬尘、回填区碾压产生的二次扬尘、汽车尾气。回填区扬尘治理措施为输送点位连续洒水,回填区碾压产生的二次扬尘治理措施为逐层回填、覆土压实、及时覆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道路扬尘治理措施为洒水2次/天,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污染物有生活废水、回填场回填产生的渗滤液、车辆清洗产生的洗车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运至内蒙 (略) 处理。渗滤液经渗滤液池收集后用于场内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有回填场卸料摊平、碾压、覆土以及运输等工序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局施工场地,减速慢行,禁止无故鸣笛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制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渗滤液池污泥、洗车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厂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渗滤液池、洗车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清理后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费废物,定期送至项目回填区进行回填。

5、生态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施工时应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对于临时占地等破坏区,项目建设结束后应进行植被恢复。采用车况良好的车辆,避免过量装料,防止松散土石料的散落,减少水土流失。 严禁施工车辆到处乱碾乱压,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积极倡导文明施工。以达到生态效益最高的生态恢复目标。

6、地下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渗滤液,拟采取控制进场固废的含水率,实行雨污分流并设置雨水集排水系统。回填作业分区、分单元进行。对一般固废回填区和渗滤液池、渗滤液导排系统采取分区防控措施。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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