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关于2023年7月8日--7月12日作出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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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关于2023年7月8日--7月12日作出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2023年7月8日---7月12日我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 (略) 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一楼)

  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吉林润 (略) (略) 双阳区桦木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长双环建(表)字

[2023]22号

2023.7.10

2

关于双阳区13.4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长双环建(表)字

[2023]23号

2023.7.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2023年7月8日---7月12日我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 (略) 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一楼)

  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吉林润 (略) (略) 双阳区桦木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长双环建(表)字

[2023]22号

2023.7.10

2

关于双阳区13.4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长双环建(表)字

[2023]23号

202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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