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磨溪X210井采出水地热利用先导试验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磨溪X210井采出水地热利用先导试验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安居生态环境局
关于磨溪X210井采出水地热利用先导试验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石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磨溪X210井采出水地热利用先导试验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安居区三家镇长安村,为改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建设地热源ORC发电机组1套(高速透平、发电机、蒸发器、预热器、工质循环泵、一体式蒸发冷凝器)。ORC发电机组装机规模80kW,实际有效平均发电量约60.4kW,并网电量58kW(发电机效率96%),年工作约8000h,年发电量为46.4×104kWh,用于磨溪X210井井站内自用电。项目总投资468.33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4万元。
二、项目取得中国石 (略) (略) 的初步设计批复(西南司计〔2022〕193号)。报告表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
经专家组审查同意,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投运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开展,并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管道试压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洒水控尘,不外排。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焊接烟尘和施工机械废气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施工扬尘通过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开挖土方及时回填、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施工废料、建渣和生活垃圾等。施工废料和建渣收集暂存后转运至地方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依托附近社会设施,定期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和发电机组的设备噪声。施工噪声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现场施工对周边声环境产生的影响;合理布局发电机组设备,设置减震设施、利用建筑结构屏蔽消减噪声源强,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及时上传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接受监督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若项目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我局的管理规范要求,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请三家镇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管理, (略) 安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安居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5日
(略) 安居生态环境局
关于磨溪X210井采出水地热利用先导试验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石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磨溪X210井采出水地热利用先导试验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安居区三家镇长安村,为改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建设地热源ORC发电机组1套(高速透平、发电机、蒸发器、预热器、工质循环泵、一体式蒸发冷凝器)。ORC发电机组装机规模80kW,实际有效平均发电量约60.4kW,并网电量58kW(发电机效率96%),年工作约8000h,年发电量为46.4×104kWh,用于磨溪X210井井站内自用电。项目总投资468.33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4万元。
二、项目取得中国石 (略) (略) 的初步设计批复(西南司计〔2022〕193号)。报告表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
经专家组审查同意,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投运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开展,并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管道试压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洒水控尘,不外排。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焊接烟尘和施工机械废气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施工扬尘通过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开挖土方及时回填、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施工废料、建渣和生活垃圾等。施工废料和建渣收集暂存后转运至地方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依托附近社会设施,定期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和发电机组的设备噪声。施工噪声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现场施工对周边声环境产生的影响;合理布局发电机组设备,设置减震设施、利用建筑结构屏蔽消减噪声源强,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及时上传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接受监督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若项目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我局的管理规范要求,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请三家镇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管理, (略) 安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安居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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