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钟祥市国、省道重点路段智能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钟祥市国、省道重点路段智能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你单位《 (略) 国、省道重点路段智能交通项目的请示》、《 (略) 国、省道重点路段智能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道路拥堵,提升交通执法、运输调度、行业管理、社会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 (略) 政府提 (略) 国、省道重点路段智能交通项目,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交通资源配置,提高通行效率。 (略) 国、省道重点路段智能交通项目是十分必要的,同 (略) 国、省道重点路段智能交通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次项目建设涵盖对重点路段的交通管理系统进行新建或改造升级、交警大队中心机房配套设施、重点路段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交通安全整治等内容。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175.59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拨款。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
五、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六、请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和建设规范及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希接文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报我局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国、省道重点路段智能交通项目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 察 | |||||||
设 计 | |||||||
建筑工程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 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做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3年5月17日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你单位《 (略) 国、省道重点路段智能交通项目的请示》、《 (略) 国、省道重点路段智能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道路拥堵,提升交通执法、运输调度、行业管理、社会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 (略) 政府提 (略) 国、省道重点路段智能交通项目,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交通资源配置,提高通行效率。 (略) 国、省道重点路段智能交通项目是十分必要的,同 (略) 国、省道重点路段智能交通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次项目建设涵盖对重点路段的交通管理系统进行新建或改造升级、交警大队中心机房配套设施、重点路段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交通安全整治等内容。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175.59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拨款。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
五、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六、请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和建设规范及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希接文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报我局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国、省道重点路段智能交通项目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 察 | |||||||
设 计 | |||||||
建筑工程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 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做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3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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