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7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峄兴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四联乡顺发煤矿兼并重组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7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峄兴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四联乡顺发煤矿兼并重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 (略) 兴仁县四联乡顺发煤矿(兼并重组)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2日-2022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略) 兴仁县四联乡顺发煤矿(兼并重组)

黔 (略) 真武山街道

(略)

贵州 (略)

顺发煤矿兼并重组后分上下煤组分别联合开拓,3、4煤层划分为上煤组,12、15、17煤层划分下煤组,设计改造利用现有的工业场地,前期在现有工业场地内新建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开拓上煤组的3、4号煤层;后期在现有的工业场地内新建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开拓下煤组的12、15、17号煤层。根据原煤赋存特征,将矿井划分为两个水平,水平标高分别为+1000m、+750m;划分为五个采区,即上煤组+1000m标高以上划分为一采区,+1000m标高以下划分为二采区(3、4煤层+600m标高以下基本为村寨煤柱,剩余部分已不能布置正规工作面进行开采);下煤组+1000m标高以上划分为三采区,+1000m标高至+750m标高之间划分为四采区,+750m标高以下划分为五采区。采区开采顺序为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四采区→五采区。采煤工艺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矿井通风方式为并列式,通风方式为机械抽出式。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通风。

(1)水污染防治措施:顺发煤矿已建成130m3/h的矿井水处理站,兼并重组后对现有的矿井水处理站进行改造,改造后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50m3/h,处理工艺采用“沉砂+石灰中和+调节曝气+混凝沉淀+锰砂过滤+二级曝气+二级锰砂过滤+消毒”的处理工艺,经处理后的矿井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要求,SS、Mn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外,Fe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6-2022)直接排放标准,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的要求。经处理后的矿井水水质也能够满足有关复用水质的要求后,复用于井下防尘洒水、瓦斯抽采泵冷却补充用水等,剩余部分矿井水经提升泵一次提升至工业场地西部+1485m标高的高位水池,然后沿乡村公路以及平缓地形铺设1790m的排污管道,矿井污水在管道中以自流形式排放至大田河排放。顺发煤矿工业场地内已建设有处理规模11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兼并重组后保留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并新建处理规模为144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工艺采用“隔油沉沙+调节池+A2/O+混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消毒”的工艺,生活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244m3/d。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等相关回用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地面生产系统的防尘洒水、绿化及浇洒道路用水,剩余的生活污水(141.71m3/d)与处理达标后的矿井水通过总排口排入大田河。在矿井废水总排口安装水质全自动在线监测仪,监测因子为:流量、pH、SS、COD、NH3-N、Fe、Mn,在线监测仪须与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进行联网,便于有关部门监管。对总排口水质定期开展手工监测,主要监测因子为:总悬浮物、总汞、总镉、总铬、总铅、总砷、石油类、总铁、总锰、六价铬、总锌、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全盐量。

(2)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等方面制定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根据预测,矿井在未来煤炭开采过程中,在C3煤层顶板较薄的区域,导水裂隙带可能导通至长兴+大隆组(P3c+d)中等含水层,但未导通至三叠系飞仙关组第一段(T1f1),顺发煤矿井下疏排水对P3l含水层的最大影响范围为采空区外延4630m,煤层开采后位于采空区上方的含水层中的地下水有可能漏失,而位于采空区周边的地下水将持续补给采空区,在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的补、径、排条件将发生一定改变,但对评价范围之外影响小。井田范围内的S2、S5、S6、S8、S9、S10、S11、S12、S13、S14、S99井泉其水量可能受一定程度的减少,井田外的S1、S125、S145泉的水量可能受一定程度的减少;S7泉受顺发煤矿开采影响较大,可能导致水量减少甚至干涸;井田外的其余泉点受顺发煤矿采煤疏干影响较小,水量受影响较小。。

(3)粉尘防治:工业场地内储煤场设置为棚架全封闭式结构,采取喷雾洒水等;矿井产品煤运输道路上产生运输扬尘,采取道路洒水、车辆限速、加盖篷布和控制装载量等措施;临时排矸场内煤矸石的露天堆放区域采取喷雾洒水、防尘网覆盖等措施。

(4)噪声防治:通风机、压风机及制氮机房、筛分楼、污水处理站、机修车间、坑木加工房、瓦斯抽放泵站、皮带运输机、绞车房等。评价针对高噪声源分别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声学治理措施,环评要求在路过居民点时应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并禁止夜间运输

(5)固废处置:煤矸石外售顺发煤矿周边的砖厂作为制砖原料使用,不能及时利用时运至临时排矸场堆存。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池)分类收集后定时定点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认可地点进行统一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干化后与生活垃圾一起运至当地环卫部门认可地点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运至临时排矸场堆存;废碳分子筛及废活性炭交由相关回收企业进行再生后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在线监测废液属危险废物,环评要求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管理,在工业场地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应采用钢制油桶(容器)分开盛装,在线监测废液采用高密度聚*稀类塑料桶盛装,并加上标签分别储存,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严禁外排排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公示—兴仁县四联乡顺发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pdf

评估意见

〔2023〕书123号关于对《 (略) 兴仁县四联乡顺发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兴仁县四联乡顺发煤矿(兼并重组)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参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 (略) 兴仁县四联乡顺发煤矿(兼并重组)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2日-2022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略) 兴仁县四联乡顺发煤矿(兼并重组)

黔 (略) 真武山街道

(略)

贵州 (略)

顺发煤矿兼并重组后分上下煤组分别联合开拓,3、4煤层划分为上煤组,12、15、17煤层划分下煤组,设计改造利用现有的工业场地,前期在现有工业场地内新建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开拓上煤组的3、4号煤层;后期在现有的工业场地内新建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开拓下煤组的12、15、17号煤层。根据原煤赋存特征,将矿井划分为两个水平,水平标高分别为+1000m、+750m;划分为五个采区,即上煤组+1000m标高以上划分为一采区,+1000m标高以下划分为二采区(3、4煤层+600m标高以下基本为村寨煤柱,剩余部分已不能布置正规工作面进行开采);下煤组+1000m标高以上划分为三采区,+1000m标高至+750m标高之间划分为四采区,+750m标高以下划分为五采区。采区开采顺序为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四采区→五采区。采煤工艺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矿井通风方式为并列式,通风方式为机械抽出式。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通风。

(1)水污染防治措施:顺发煤矿已建成130m3/h的矿井水处理站,兼并重组后对现有的矿井水处理站进行改造,改造后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50m3/h,处理工艺采用“沉砂+石灰中和+调节曝气+混凝沉淀+锰砂过滤+二级曝气+二级锰砂过滤+消毒”的处理工艺,经处理后的矿井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要求,SS、Mn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外,Fe满足《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6-2022)直接排放标准,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的要求。经处理后的矿井水水质也能够满足有关复用水质的要求后,复用于井下防尘洒水、瓦斯抽采泵冷却补充用水等,剩余部分矿井水经提升泵一次提升至工业场地西部+1485m标高的高位水池,然后沿乡村公路以及平缓地形铺设1790m的排污管道,矿井污水在管道中以自流形式排放至大田河排放。顺发煤矿工业场地内已建设有处理规模11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兼并重组后保留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并新建处理规模为144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工艺采用“隔油沉沙+调节池+A2/O+混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消毒”的工艺,生活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244m3/d。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等相关回用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地面生产系统的防尘洒水、绿化及浇洒道路用水,剩余的生活污水(141.71m3/d)与处理达标后的矿井水通过总排口排入大田河。在矿井废水总排口安装水质全自动在线监测仪,监测因子为:流量、pH、SS、COD、NH3-N、Fe、Mn,在线监测仪须与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进行联网,便于有关部门监管。对总排口水质定期开展手工监测,主要监测因子为:总悬浮物、总汞、总镉、总铬、总铅、总砷、石油类、总铁、总锰、六价铬、总锌、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全盐量。

(2)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等方面制定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根据预测,矿井在未来煤炭开采过程中,在C3煤层顶板较薄的区域,导水裂隙带可能导通至长兴+大隆组(P3c+d)中等含水层,但未导通至三叠系飞仙关组第一段(T1f1),顺发煤矿井下疏排水对P3l含水层的最大影响范围为采空区外延4630m,煤层开采后位于采空区上方的含水层中的地下水有可能漏失,而位于采空区周边的地下水将持续补给采空区,在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的补、径、排条件将发生一定改变,但对评价范围之外影响小。井田范围内的S2、S5、S6、S8、S9、S10、S11、S12、S13、S14、S99井泉其水量可能受一定程度的减少,井田外的S1、S125、S145泉的水量可能受一定程度的减少;S7泉受顺发煤矿开采影响较大,可能导致水量减少甚至干涸;井田外的其余泉点受顺发煤矿采煤疏干影响较小,水量受影响较小。。

(3)粉尘防治:工业场地内储煤场设置为棚架全封闭式结构,采取喷雾洒水等;矿井产品煤运输道路上产生运输扬尘,采取道路洒水、车辆限速、加盖篷布和控制装载量等措施;临时排矸场内煤矸石的露天堆放区域采取喷雾洒水、防尘网覆盖等措施。

(4)噪声防治:通风机、压风机及制氮机房、筛分楼、污水处理站、机修车间、坑木加工房、瓦斯抽放泵站、皮带运输机、绞车房等。评价针对高噪声源分别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声学治理措施,环评要求在路过居民点时应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并禁止夜间运输

(5)固废处置:煤矸石外售顺发煤矿周边的砖厂作为制砖原料使用,不能及时利用时运至临时排矸场堆存。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池)分类收集后定时定点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认可地点进行统一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干化后与生活垃圾一起运至当地环卫部门认可地点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运至临时排矸场堆存;废碳分子筛及废活性炭交由相关回收企业进行再生后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在线监测废液属危险废物,环评要求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管理,在工业场地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应采用钢制油桶(容器)分开盛装,在线监测废液采用高密度聚*稀类塑料桶盛装,并加上标签分别储存,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严禁外排排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公示—兴仁县四联乡顺发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pdf

评估意见

〔2023〕书123号关于对《 (略) 兴仁县四联乡顺发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兴仁县四联乡顺发煤矿(兼并重组)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参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