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冀丰矿业有限公司精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迁西县冀丰矿业有限公司精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迁 (略) 精选厂建设项目 | 迁 (略) | (略) | 迁西县三屯营镇*家庄村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50亩。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7万元。本项目设置1条粗选生产线、2条精选生产线,购置安装破碎机、振筛、球磨机、磁选机等设备,建设原料车间、 磨选车间、干排车间、废料处理车间、皮带走廊、沉淀池、成品库房等,配套建设办公楼、配电室、库房、供水、环保等辅助生产设施。项目年产66%品位铁精粉60万吨。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冀发改产业备字〔2022〕195号)。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须按照环评要求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确保施工扬尘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主要来自破碎、筛分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物料装卸、堆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须按环评要求,入料口三面围挡,上料一侧设置软帘,顶部设置集气罩+集尘管道,进出料口均与封闭廊道相连,颚式破碎、锤式破碎、振动筛、锤破各产尘点分别设置集气罩+集尘管道,废气引至离线清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8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符合《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将车间和库房进行封闭,物料装卸和储存均须在封闭库房内作业,物料禁止露天转运、堆存;入料口设置围挡,库房顶部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防止车辆带尘出入;厂区道路硬化,生产期间及时清扫、洒水抑尘。采取措施后,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限值要求。 ⑵废水:主要为球磨和磁选工序用水、洗车废水和盥洗废水。球磨和磁选工序用水经浓密池沉淀后回用生产。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循环利用,盥洗废水水质简单泼洒抑尘。 项目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项目设置2座事故池,池体容量须满足事故状态下排放的矿浆量,避免事故排放矿浆直接排入厂区外。各池体及危废间、厂房、库房均须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⑶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⑷固废:主要为尾砂废料、除尘灰、废布袋泥饼、废钢球、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员工生活垃圾。 尾砂废料、除尘灰、泥饼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布袋和废钢球分别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废液压油与废油桶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储存间建设与日常维护使用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修改单相关规定。 | 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迁 (略) 精选厂建设项目 | 迁 (略) | (略) | 迁西县三屯营镇*家庄村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50亩。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7万元。本项目设置1条粗选生产线、2条精选生产线,购置安装破碎机、振筛、球磨机、磁选机等设备,建设原料车间、 磨选车间、干排车间、废料处理车间、皮带走廊、沉淀池、成品库房等,配套建设办公楼、配电室、库房、供水、环保等辅助生产设施。项目年产66%品位铁精粉60万吨。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冀发改产业备字〔2022〕195号)。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须按照环评要求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确保施工扬尘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主要来自破碎、筛分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物料装卸、堆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须按环评要求,入料口三面围挡,上料一侧设置软帘,顶部设置集气罩+集尘管道,进出料口均与封闭廊道相连,颚式破碎、锤式破碎、振动筛、锤破各产尘点分别设置集气罩+集尘管道,废气引至离线清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8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符合《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将车间和库房进行封闭,物料装卸和储存均须在封闭库房内作业,物料禁止露天转运、堆存;入料口设置围挡,库房顶部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防止车辆带尘出入;厂区道路硬化,生产期间及时清扫、洒水抑尘。采取措施后,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限值要求。 ⑵废水:主要为球磨和磁选工序用水、洗车废水和盥洗废水。球磨和磁选工序用水经浓密池沉淀后回用生产。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循环利用,盥洗废水水质简单泼洒抑尘。 项目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项目设置2座事故池,池体容量须满足事故状态下排放的矿浆量,避免事故排放矿浆直接排入厂区外。各池体及危废间、厂房、库房均须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⑶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⑷固废:主要为尾砂废料、除尘灰、废布袋泥饼、废钢球、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员工生活垃圾。 尾砂废料、除尘灰、泥饼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布袋和废钢球分别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废液压油与废油桶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储存间建设与日常维护使用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修改单相关规定。 | 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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