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湿地宣教馆初步设计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庐江县湿地宣教馆初步设计磋商公告

(略) 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公开采购“庐江县湿地宣教馆初步设计”,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湿地宣教馆初步设计。

2、项目地点: (略) 庐江县。

3、项目概况:为充分发挥我县环巢湖湿地的多种功能、开展湿地合理利用,根据上级要求,我县拟将马尾河航管站修缮并用作湿地宣教。现公开招标房屋修缮、室外环境营造以及室内展陈等工作的初步设计。设计须满足可研报批、初设报批及后期EPCO项目招标需要。设计内容要有深度、有特色,要将庐江湿地宣教馆打造成湿地宣传的名片。

4、项目单位: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预算:25万元

7、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8、最高限价: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资格要求:

(1)供应商经营范围需包含场馆设计或装饰装修设计相关内容。

(2)供应商须具有相关场馆设计的经验和业绩。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17:00前,请符合条件企业自行报名领取招标需求文件和评分办法;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庐江县岗湾街道城中中路49号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2楼县森林保护站;

五、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15:00;

2.地点:庐江县岗湾街道城中中路49号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2楼县森林保护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15:30;

2.地点: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七、参与投标单位:

1、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愿意响应采购的单位,请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供投标文件,包括服务方案、报价、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密封处理。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将相关投标资料4份装订成册密封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结果经县政府官网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十、付款事项

初步设计通过审批后一次性付清,不支持预付款。(注: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驻点人员和专家团队及作业队*人员的往返交通、中转食宿、住宿费、办公费,硬件文化建设费用,以及所有材料、劳务、利润、税金、各类保险、补偿费、政策性及指导性文件规定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庐江县岗湾街道城中中路49号

联系人:沈震 电话:*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

(略) 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公开采购“庐江县湿地宣教馆初步设计”,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湿地宣教馆初步设计。

2、项目地点: (略) 庐江县。

3、项目概况:为充分发挥我县环巢湖湿地的多种功能、开展湿地合理利用,根据上级要求,我县拟将马尾河航管站修缮并用作湿地宣教。现公开招标房屋修缮、室外环境营造以及室内展陈等工作的初步设计。设计须满足可研报批、初设报批及后期EPCO项目招标需要。设计内容要有深度、有特色,要将庐江湿地宣教馆打造成湿地宣传的名片。

4、项目单位: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预算:25万元

7、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8、最高限价: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资格要求:

(1)供应商经营范围需包含场馆设计或装饰装修设计相关内容。

(2)供应商须具有相关场馆设计的经验和业绩。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17:00前,请符合条件企业自行报名领取招标需求文件和评分办法;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庐江县岗湾街道城中中路49号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2楼县森林保护站;

五、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15:00;

2.地点:庐江县岗湾街道城中中路49号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2楼县森林保护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15:30;

2.地点: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七、参与投标单位:

1、凡符合上述要求并愿意响应采购的单位,请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供投标文件,包括服务方案、报价、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密封处理。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将相关投标资料4份装订成册密封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结果经县政府官网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十、付款事项

初步设计通过审批后一次性付清,不支持预付款。(注: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驻点人员和专家团队及作业队*人员的往返交通、中转食宿、住宿费、办公费,硬件文化建设费用,以及所有材料、劳务、利润、税金、各类保险、补偿费、政策性及指导性文件规定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庐江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庐江县岗湾街道城中中路49号

联系人:沈震 电话:*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