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7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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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7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7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城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灰场变更工程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新疆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变动)。新建一座灰场,占地面积约5.58hm2,当平均堆灰高度约4.0m时,形成有效库容约14.20×104m3,满足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城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6个月的贮灰要求。

主体工程包括挡灰坝、防渗层、灰场底部导排水系统、管理站等;辅助工程包括道路工程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防治工程。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灰场产生的二次扬尘,在采取灰渣、脱硫石膏等固废分区堆放,分层碾压堆筑,按次序铺灰碾压,必须做到随倒随压,尽量减少干灰暴露面积和暴露时间,对暂不堆灰的灰渣表面,要定时洒水,灰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后灰场产生的无组织扬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厂界外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即<1.0mg/m3。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通过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集中收集后排入开发区排水管网。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产生生活污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车辆冲洗废水和灰渣渗滤液。冲洗废水经集中收集沉淀后用于灰场洒水降尘,不排放。渗滤液集中收集至渗滤液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灰场灰渣喷洒降尘。灰场底部及灰坝迎灰面铺设复合土工膜(两布一膜)进行防渗处理,灰场周边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开展监测。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进行规范,文明施工作业,严格遵守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贮存场作业机械等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的措施主要为:合理安排运输及堆存计划,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对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进行适当的保养、维修和操作,使其工况良好,采取上述措施后灰场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贮存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用于灰场区土地平整和灰坝填筑,土石方在场内做到挖填平衡,无永久弃方产生;施工生活垃圾运至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系统统一处理。本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伊吾 (略) 绿电耦合焦炉煤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伊吾工业加工区

伊吾 (略)

中圣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12.5亿Nm3/年焦炉煤气净化装置,4.3亿Nm3/年解析气净化装置,9万吨/年LNG深冷分离装置,16万吨/年液氨合成装置以及配套的辅助生产设施。

主体工程包括焦炉煤气、解析气制LNG及合成氨联合装置;辅助工程包括储运系统、控制系统、机修、中心化验室、消防、火炬系统、门卫地磅及厂前区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全厂车间变配电、空压制氮站、蒸汽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防渗等污染防治工程。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大型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以及超限设备现场加工焊接烟尘、除锈扬尘及刷油挥发的VOCs等。采取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及时清扫经常洒水、运输车辆加盖蓬布低速行驶、遇到大风日停止施工等,可以减少施工对环境空气影响。

运营期废气对具备回收利用价值的闪蒸气、弛放气等采取收集后进入临近疆纳新材料燃料气管网,综合利用;对于排放达标的PDS氧化再生废气、富CO2尾气采取高空直排措施;对于无组织排放采取采用密闭管线输送、投料、出料;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通过源头控制VOCs 的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通过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疆纳新材料550项目已建成处理设施全部处理回用,不外排环境。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高浓度废水(酚氨废水)、循环水排水、生活污水、各类排污水等均依托疆纳新材料550项目已建成酚氨废水处理站、清净下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初期雨水、事故废水自建收集管网及收集池,有效收集后全部送疆纳新材料550项目废水处理设施逐步处理后全部回用。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按规范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控井,定期开展监测等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夜间施工要求等措施。

运行期噪声源主要包括气体处理单元的泵类、风机、压缩机等,LNG深冷分离单元的压缩机,合成氨单元区的压缩机、泵类,公辅工程的火炬排气等。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尽可能室内布置,产噪车间安装吸声材料,安装动力消振装置、消音器等。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弃土主要用于回填,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其余送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收集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采取不出厂转移至紧邻疆纳550项目已建成危险废物库,暂存后定期由建设单位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硫膏待运行鉴别后,根据固废属性确定合理的处置途径;焦油交疆纳新材料550项目煤焦油加氢装置利用,利用过程豁免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5.土壤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与固废经收集后均进行了妥善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项目场地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采用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污染物下渗造成土壤污染;制定落实土壤自行监测方案,按规范设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探测系统;建立事故状态下人员疏散、安置应急计划,定期举行演练;组建事故应急队*,配备相应消防和环境风险防控设备、物资;设置预防与控制事故状态下地下水体污染的“三级防控”措施,储罐区设置防火堤,事故废水依托新建的事故池收集;设立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7.节能降碳措施

采取优选节能生产设备,合理运行管理;优化蒸汽利用,做好余热回收利用;建立管理制度,加强能力、意识培养;建立管理台账,探索减排方案等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7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城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灰场变更工程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新疆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变动)。新建一座灰场,占地面积约5.58hm2,当平均堆灰高度约4.0m时,形成有效库容约14.20×104m3,满足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城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6个月的贮灰要求。

主体工程包括挡灰坝、防渗层、灰场底部导排水系统、管理站等;辅助工程包括道路工程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防治工程。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灰场产生的二次扬尘,在采取灰渣、脱硫石膏等固废分区堆放,分层碾压堆筑,按次序铺灰碾压,必须做到随倒随压,尽量减少干灰暴露面积和暴露时间,对暂不堆灰的灰渣表面,要定时洒水,灰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后灰场产生的无组织扬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厂界外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即<1.0mg/m3。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通过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集中收集后排入开发区排水管网。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产生生活污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车辆冲洗废水和灰渣渗滤液。冲洗废水经集中收集沉淀后用于灰场洒水降尘,不排放。渗滤液集中收集至渗滤液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灰场灰渣喷洒降尘。灰场底部及灰坝迎灰面铺设复合土工膜(两布一膜)进行防渗处理,灰场周边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开展监测。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进行规范,文明施工作业,严格遵守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贮存场作业机械等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的措施主要为:合理安排运输及堆存计划,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对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进行适当的保养、维修和操作,使其工况良好,采取上述措施后灰场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贮存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用于灰场区土地平整和灰坝填筑,土石方在场内做到挖填平衡,无永久弃方产生;施工生活垃圾运至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系统统一处理。本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伊吾 (略) 绿电耦合焦炉煤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伊吾工业加工区

伊吾 (略)

中圣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12.5亿Nm3/年焦炉煤气净化装置,4.3亿Nm3/年解析气净化装置,9万吨/年LNG深冷分离装置,16万吨/年液氨合成装置以及配套的辅助生产设施。

主体工程包括焦炉煤气、解析气制LNG及合成氨联合装置;辅助工程包括储运系统、控制系统、机修、中心化验室、消防、火炬系统、门卫地磅及厂前区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全厂车间变配电、空压制氮站、蒸汽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防渗等污染防治工程。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大型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以及超限设备现场加工焊接烟尘、除锈扬尘及刷油挥发的VOCs等。采取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及时清扫经常洒水、运输车辆加盖蓬布低速行驶、遇到大风日停止施工等,可以减少施工对环境空气影响。

运营期废气对具备回收利用价值的闪蒸气、弛放气等采取收集后进入临近疆纳新材料燃料气管网,综合利用;对于排放达标的PDS氧化再生废气、富CO2尾气采取高空直排措施;对于无组织排放采取采用密闭管线输送、投料、出料;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通过源头控制VOCs 的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通过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疆纳新材料550项目已建成处理设施全部处理回用,不外排环境。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高浓度废水(酚氨废水)、循环水排水、生活污水、各类排污水等均依托疆纳新材料550项目已建成酚氨废水处理站、清净下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初期雨水、事故废水自建收集管网及收集池,有效收集后全部送疆纳新材料550项目废水处理设施逐步处理后全部回用。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按规范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控井,定期开展监测等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夜间施工要求等措施。

运行期噪声源主要包括气体处理单元的泵类、风机、压缩机等,LNG深冷分离单元的压缩机,合成氨单元区的压缩机、泵类,公辅工程的火炬排气等。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尽可能室内布置,产噪车间安装吸声材料,安装动力消振装置、消音器等。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弃土主要用于回填,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其余送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收集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采取不出厂转移至紧邻疆纳550项目已建成危险废物库,暂存后定期由建设单位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硫膏待运行鉴别后,根据固废属性确定合理的处置途径;焦油交疆纳新材料550项目煤焦油加氢装置利用,利用过程豁免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5.土壤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与固废经收集后均进行了妥善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项目场地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采用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污染物下渗造成土壤污染;制定落实土壤自行监测方案,按规范设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设置可燃及有毒气体探测系统;建立事故状态下人员疏散、安置应急计划,定期举行演练;组建事故应急队*,配备相应消防和环境风险防控设备、物资;设置预防与控制事故状态下地下水体污染的“三级防控”措施,储罐区设置防火堤,事故废水依托新建的事故池收集;设立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7.节能降碳措施

采取优选节能生产设备,合理运行管理;优化蒸汽利用,做好余热回收利用;建立管理制度,加强能力、意识培养;建立管理台账,探索减排方案等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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