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投资〔2023〕34号关于宁明县德华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发改投资〔2023〕34号关于宁明县德华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发改投资〔2023〕34号
关于宁明县德华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德华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宁住建报〔2023〕169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收悉。根据广西远拓 (略) 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广西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德华街等主要街道通行能力,完善道路排水排污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意建设宁明县德华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5-*-04-01-*。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宁明县城。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对宁明县德华街、中华街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总长608.083米,其中德华街长448.096米、红线宽度26米,中华街改造长159.987米、红线宽度21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信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260.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2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0.31万元,基本预备费93.3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方案。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请按照建设节能与环境保护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生态平衡,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宁明县德华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宁明县德华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招标估 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0 | |||||||
设计 | √ | 35.7 | |||||||
建安工程 | √ | √ | √ | 935.15 | |||||
监理 | √ | 24.59 | |||||||
设备购置 | √ | 91.55 | |||||||
其他 | √ | 173.38 | |||||||
情况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满足招标条件,必须采用公开招标;勘察、监理、设备等未达到招标标准,不采用招标方式;其他费用不采用招标方式。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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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明县德华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德华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宁住建报〔2023〕169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收悉。根据广西远拓 (略) 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广西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德华街等主要街道通行能力,完善道路排水排污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意建设宁明县德华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5-*-04-01-*。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宁明县城。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对宁明县德华街、中华街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总长608.083米,其中德华街长448.096米、红线宽度26米,中华街改造长159.987米、红线宽度21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信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260.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2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0.31万元,基本预备费93.3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方案。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请按照建设节能与环境保护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生态平衡,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宁明县德华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宁明县德华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招标估 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0 | |||||||
设计 | √ | 35.7 | |||||||
建安工程 | √ | √ | √ | 935.15 | |||||
监理 | √ | 24.59 | |||||||
设备购置 | √ | 91.55 | |||||||
其他 | √ | 173.38 | |||||||
情况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满足招标条件,必须采用公开招标;勘察、监理、设备等未达到招标标准,不采用招标方式;其他费用不采用招标方式。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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