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玛智能科技阳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台数控智能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黑玛智能科技阳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台数控智能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黑玛智能科技(阳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台数控智能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 (略) 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 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黑玛智能科技(阳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台数控智能设备项目 |
建设单位 | 黑玛智能科技(阳春)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略) 产业集聚区马水片区 MS-01-02D 地块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黑玛智能科技(阳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台数控智能设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略) 产业集聚区马水片区 MS-01-02D 地块(中心地理位置为111°40′11.802″,22°6′8.737″)。项目建设投资约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13439.82m2,建筑面积9931.59m2,项目范围内设有研发、办公的场所、食堂和生产车间(包含涂装房、机加工生产区域、钣金生产区域、化学前处理生产线、喷粉生产区域)。项目主要从事数控机床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模具制造,年产3000台数控智能设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扬尘采取设置施工围蔽、洒水降尘等措施,扬尘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标准限值;施工期运输车辆和以油料为动力的施工机械会排放一定量的尾气,主要污染物有 NO2和CO。机械和车辆燃油尾气CO、HC、NOx、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表2 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施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来自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自建的简易化粪池集中收集后由槽 (略) 马水镇生活污水处理。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并回用于砂石料系统冲洗、施工机械养护冲洗、洒水降尘。 3、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施工单位应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敏感点的叠加影响,场界噪声限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施工期的建筑废物运送至规定收纳场地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运营期项目喷漆废气、晾干废气经吸风口收集后再经喷淋洗涤+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VOCs、苯系物(二*苯)浓度限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机加工、钣金加工。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车间通风扩散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限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粉过程中未附着的粉尘经配套的滤筒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15m高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固化废气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引至楼顶2#排气筒集中排放,VOCs排放浓度参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后,再引至“碱液吸收喷淋塔+除雾器(喷淋塔自带)”进行处理后通过15米高3#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预留废气收集支管收集,引至5#排气筒排放。项目燃烧废气中颗粒物、NOx、SO2排放浓度参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的较严值;食堂油烟由烟罩收集并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过24米高的4#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中型规模标准的要求;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硫酸雾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企业二级标准。 6、运营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槽 (略) 马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马水片区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马水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后,由片区管网引至马水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化学前处理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洗涤用水要求。 7、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震等噪声综合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 项目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8、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金属屑、边角料、喷粉地脚粉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废表面处理废液(含槽渣)、废污泥、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过滤材料、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和废反渗透膜交由取得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黑玛智能科技(阳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台数控智能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 (略) 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 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黑玛智能科技(阳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台数控智能设备项目 |
建设单位 | 黑玛智能科技(阳春)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略) 产业集聚区马水片区 MS-01-02D 地块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黑玛智能科技(阳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台数控智能设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略) 产业集聚区马水片区 MS-01-02D 地块(中心地理位置为111°40′11.802″,22°6′8.737″)。项目建设投资约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13439.82m2,建筑面积9931.59m2,项目范围内设有研发、办公的场所、食堂和生产车间(包含涂装房、机加工生产区域、钣金生产区域、化学前处理生产线、喷粉生产区域)。项目主要从事数控机床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模具制造,年产3000台数控智能设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扬尘采取设置施工围蔽、洒水降尘等措施,扬尘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标准限值;施工期运输车辆和以油料为动力的施工机械会排放一定量的尾气,主要污染物有 NO2和CO。机械和车辆燃油尾气CO、HC、NOx、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表2 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施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来自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自建的简易化粪池集中收集后由槽 (略) 马水镇生活污水处理。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并回用于砂石料系统冲洗、施工机械养护冲洗、洒水降尘。 3、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施工单位应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敏感点的叠加影响,场界噪声限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施工期的建筑废物运送至规定收纳场地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运营期项目喷漆废气、晾干废气经吸风口收集后再经喷淋洗涤+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VOCs、苯系物(二*苯)浓度限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机加工、钣金加工。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车间通风扩散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限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粉过程中未附着的粉尘经配套的滤筒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15m高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固化废气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引至楼顶2#排气筒集中排放,VOCs排放浓度参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后,再引至“碱液吸收喷淋塔+除雾器(喷淋塔自带)”进行处理后通过15米高3#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预留废气收集支管收集,引至5#排气筒排放。项目燃烧废气中颗粒物、NOx、SO2排放浓度参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的较严值;食堂油烟由烟罩收集并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过24米高的4#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中型规模标准的要求;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硫酸雾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企业二级标准。 6、运营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槽 (略) 马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马水片区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马水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后,由片区管网引至马水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化学前处理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洗涤用水要求。 7、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震等噪声综合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 项目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8、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金属屑、边角料、喷粉地脚粉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废表面处理废液(含槽渣)、废污泥、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过滤材料、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和废反渗透膜交由取得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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