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清县春阳生物质颗粒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汪清县春阳生物质颗粒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汪清县春阳生物质颗粒厂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汪清县国有林总场:
你单 (略) (略) 编制的《汪清县春阳生物质颗粒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 (略) 汪清县春阳镇春阳林场。项目占地面积为2540㎡,项目厂区占地内建设安装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及相关辅助生产设施,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年产2000t环保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总投资441.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汪清县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厂区不设宿舍和食堂,不产生食堂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运做农肥。不外排地表水体。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在破碎、烘干、制粒、冷却和打包过程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接入集中除尘系统,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进行排放,确保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厂内运输过程采取封闭措施,卸料过程减少落差,保持厂区道路清洁,定期洒水降尘,无组织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中的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购低噪音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设置消声器、安装隔声装置和建设绿化围挡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四周及周围环境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旧破损布袋外卖废品回收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从其规定。
六、我局委托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要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3日
关于《汪清县春阳生物质颗粒厂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汪清县国有林总场:
你单 (略) (略) 编制的《汪清县春阳生物质颗粒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 (略) 汪清县春阳镇春阳林场。项目占地面积为2540㎡,项目厂区占地内建设安装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及相关辅助生产设施,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年产2000t环保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总投资441.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汪清县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厂区不设宿舍和食堂,不产生食堂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运做农肥。不外排地表水体。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在破碎、烘干、制粒、冷却和打包过程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接入集中除尘系统,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进行排放,确保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厂内运输过程采取封闭措施,卸料过程减少落差,保持厂区道路清洁,定期洒水降尘,无组织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中的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购低噪音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设置消声器、安装隔声装置和建设绿化围挡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四周及周围环境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旧破损布袋外卖废品回收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从其规定。
六、我局委托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要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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