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莱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62万立方高端橡塑绝热材料二期变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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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莱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62万立方高端橡塑绝热材料二期变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清环英德审〔2023〕29号关于广东 (略) 年产9.62万立方高端橡塑绝热材料二期变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英德审[2023]29号 ** 广东 (略) 广 (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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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清环英德审〔2023〕29号关于广东 (略) 年产9.62万立方高端橡塑绝热材料二期变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英德审[2023]29号 ** 广东 (略) 广 (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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