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湘盛福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石晶地板耐磨材料2.5万吨、年加工540万平米石晶地板UV基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关于湖南湘盛福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石晶地板耐磨材料2.5万吨、年加工540万平米石晶地板UV基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2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 (略) 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 (略) 岳阳县 (略) 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 年产石晶地板耐磨材料2.5万吨、年加工540万平米石晶地板UV基材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湘盛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永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湘盛 (略) 位于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占地面积98715平方米,拟投资3亿元,新建厂房3栋、宿舍2栋、食堂及活动室1栋、危化品仓库1栋、废物储存间1栋、配电房1栋、机修车间1栋、消防水池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成后形成年产2.5万吨石晶地板耐磨材料、年加工540万平米石晶地板UV基材生产规模。石晶地板耐磨材料生产线以PVC树脂、稳定剂、助剂等为原料,经投料、挤出、开炼、延压、牵引、压花、切边等工序生产PVC压延膜;石晶地板UV基材以SPC板、UV涂料、高光膜等为原料,经涂布、固化干燥、覆膜等工序生产精钢面UV和高光膜压UV基材,不使用胶黏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1.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防止建设及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运输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2. 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肥,全部综合利用。 3.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 4.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排入园区西北侧的白洋水库;办公区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UV基材车间(3#):精钢面生产线的流平、涂布、干燥固化等工序产生废气通过密闭式整体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一套40000m3/h “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车间顶部排气筒(DA001)排放;高光膜生产线的流平、涂布、干燥固化、压膜、覆膜等工序废气通过密闭式整体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一套40000m3/h “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车间顶部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PVC压延膜车间(2#):3条压延膜生产线的配料、混合、挤压等工序产生废气通过密闭式整体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一套45000m3/h“碱性滤料吸附+RCO装置”处理,尾气通过车间顶部排气筒(DA003)排放,氯化氢、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12台20万大卡模温机以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通过车间顶部排气筒(DA004)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非*烷总烃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应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账。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废过滤吸附介质等危险废物应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放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6.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0.3吨/年、NOx≤1.0吨/年、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15.3吨/年。PVC压延膜车间DA003排污口必须设置在线流量计、非*烷总烃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并将实时监测数据接入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监控平台,非*烷总烃不超过8.4t/a。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2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 (略) 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 (略) 岳阳县 (略) 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 年产石晶地板耐磨材料2.5万吨、年加工540万平米石晶地板UV基材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湘盛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永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湘盛 (略) 位于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占地面积98715平方米,拟投资3亿元,新建厂房3栋、宿舍2栋、食堂及活动室1栋、危化品仓库1栋、废物储存间1栋、配电房1栋、机修车间1栋、消防水池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成后形成年产2.5万吨石晶地板耐磨材料、年加工540万平米石晶地板UV基材生产规模。石晶地板耐磨材料生产线以PVC树脂、稳定剂、助剂等为原料,经投料、挤出、开炼、延压、牵引、压花、切边等工序生产PVC压延膜;石晶地板UV基材以SPC板、UV涂料、高光膜等为原料,经涂布、固化干燥、覆膜等工序生产精钢面UV和高光膜压UV基材,不使用胶黏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1.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防止建设及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运输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2. 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肥,全部综合利用。 3.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 4.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排入园区西北侧的白洋水库;办公区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UV基材车间(3#):精钢面生产线的流平、涂布、干燥固化等工序产生废气通过密闭式整体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一套40000m3/h “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车间顶部排气筒(DA001)排放;高光膜生产线的流平、涂布、干燥固化、压膜、覆膜等工序废气通过密闭式整体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一套40000m3/h “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车间顶部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PVC压延膜车间(2#):3条压延膜生产线的配料、混合、挤压等工序产生废气通过密闭式整体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一套45000m3/h“碱性滤料吸附+RCO装置”处理,尾气通过车间顶部排气筒(DA003)排放,氯化氢、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12台20万大卡模温机以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通过车间顶部排气筒(DA004)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非*烷总烃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应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账。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废过滤吸附介质等危险废物应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放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6.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0.3吨/年、NOx≤1.0吨/年、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15.3吨/年。PVC压延膜车间DA003排污口必须设置在线流量计、非*烷总烃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并将实时监测数据接入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监控平台,非*烷总烃不超过8.4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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