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海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外加剂、硫酸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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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海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外加剂、硫酸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晋环审批函〔2023〕286号

山西 (略) :

你公司《关于<山西 (略) 新建混凝土外加剂、硫酸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的申请》(海通建材字〔2023〕08号)、 (略) 生态环境规划 (略) 的《关于山西 (略) 新建混凝土外加剂、硫酸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研〔2022〕48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山西 (略) 新建混凝土外加剂、硫酸铝建设项目位于万荣县新型建材产业集聚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条混凝土外加剂生产线(无碱液体速凝剂、低碱液体速凝剂、聚羧酸减水剂、粉剂外加剂等)、1条硫酸铝生产线等主体工程,配套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该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6.5万元。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万荣县新型建材产业集聚区》(2019-2025年)及《万荣县新型建材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19-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晋环函〔2021〕330号)。 (略) 生态环境规划 (略) 评估报告(晋环研〔2022〕48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实施对当地区域环境质量未产生不利影响。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聚羧酸减水剂工序中预混罐、滴加罐、反应釜等生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配套建设活性炭原位再生装置并及时更换确保净化效率,VOCs排放须满足《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整治方案》标准限值要求。硫酸铝工序中反应釜废气收集后,采用碱液吸收塔处理,硫酸雾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要求。硫酸铝工序中上料、粉碎废气,低碱液体速凝剂工序中上料废气和粉剂外加剂工序中气力输送筒仓、提升机筒仓及上料、包装等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处理,颗粒物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颗粒物、SO2、NOx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并及时更换确保净化效率,NH3、H2S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须满足《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晋气防办〔2017〕32号)标准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厂界NH3、H2S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碱液吸收塔废水回用于聚羧酸减水剂复配。设备冲洗废水回用于各工序生产。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系统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软水系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检验废水、生活污水等一起经厂区废水管网进入厂区新建的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全盐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标准限值要求后,出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万荣县新型建材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及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按环评要求新建1座11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和1座500m3事故水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别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不外排。万荣新型建材产业集聚区须按照承诺,落实《万荣县新型建材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19-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加快产业集聚区拟建的6000m3事故应急池及配套管网建设,健全产业集聚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杜绝事故状态下废水外排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产业集聚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未建设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废包装袋收 (略) ,除尘灰返回生产,检验废混凝土块收集后交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高噪声设备物料输送泵、风机等采取隔声罩、基础减震、厂房吸声、弹性连接降噪等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污水处理站池体、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硫酸储罐、危废暂存间、地下废水收集管线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将生产车间、聚羧酸减水剂原料库、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循环水池等作为一般防渗区。设置4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定期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替代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2.037吨/年、SO20.054吨/年、NOx 0.758吨/年、VOCs 0.438吨/年。按照倍量削减要求,万荣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山西 (略) 新建混凝土外加剂、硫酸铝建设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的承诺》(万政函〔2022〕12号),制定了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将万荣 (略)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和万荣县通化西孝原利杰砖厂隧道窑烟气提标改造腾出的削减量作为本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来源。万荣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承诺负责各削减措施在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否则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及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六、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相关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项目建成,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八、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12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



晋环审批函〔2023〕286号

山西 (略) :

你公司《关于<山西 (略) 新建混凝土外加剂、硫酸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的申请》(海通建材字〔2023〕08号)、 (略) 生态环境规划 (略) 的《关于山西 (略) 新建混凝土外加剂、硫酸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研〔2022〕48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山西 (略) 新建混凝土外加剂、硫酸铝建设项目位于万荣县新型建材产业集聚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条混凝土外加剂生产线(无碱液体速凝剂、低碱液体速凝剂、聚羧酸减水剂、粉剂外加剂等)、1条硫酸铝生产线等主体工程,配套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该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6.5万元。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万荣县新型建材产业集聚区》(2019-2025年)及《万荣县新型建材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19-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晋环函〔2021〕330号)。 (略) 生态环境规划 (略) 评估报告(晋环研〔2022〕48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实施对当地区域环境质量未产生不利影响。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聚羧酸减水剂工序中预混罐、滴加罐、反应釜等生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配套建设活性炭原位再生装置并及时更换确保净化效率,VOCs排放须满足《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整治方案》标准限值要求。硫酸铝工序中反应釜废气收集后,采用碱液吸收塔处理,硫酸雾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要求。硫酸铝工序中上料、粉碎废气,低碱液体速凝剂工序中上料废气和粉剂外加剂工序中气力输送筒仓、提升机筒仓及上料、包装等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处理,颗粒物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颗粒物、SO2、NOx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并及时更换确保净化效率,NH3、H2S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须满足《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晋气防办〔2017〕32号)标准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厂界NH3、H2S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碱液吸收塔废水回用于聚羧酸减水剂复配。设备冲洗废水回用于各工序生产。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系统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软水系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检验废水、生活污水等一起经厂区废水管网进入厂区新建的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全盐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标准限值要求后,出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万荣县新型建材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及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按环评要求新建1座11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和1座500m3事故水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别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不外排。万荣新型建材产业集聚区须按照承诺,落实《万荣县新型建材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19-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加快产业集聚区拟建的6000m3事故应急池及配套管网建设,健全产业集聚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杜绝事故状态下废水外排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产业集聚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未建设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废包装袋收 (略) ,除尘灰返回生产,检验废混凝土块收集后交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高噪声设备物料输送泵、风机等采取隔声罩、基础减震、厂房吸声、弹性连接降噪等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污水处理站池体、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硫酸储罐、危废暂存间、地下废水收集管线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将生产车间、聚羧酸减水剂原料库、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循环水池等作为一般防渗区。设置4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定期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替代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2.037吨/年、SO20.054吨/年、NOx 0.758吨/年、VOCs 0.438吨/年。按照倍量削减要求,万荣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山西 (略) 新建混凝土外加剂、硫酸铝建设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的承诺》(万政函〔2022〕12号),制定了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将万荣 (略)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和万荣县通化西孝原利杰砖厂隧道窑烟气提标改造腾出的削减量作为本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来源。万荣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承诺负责各削减措施在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否则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及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六、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相关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项目建成,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八、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12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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