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瑞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片3D曲面玻璃车载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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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瑞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片3D曲面玻璃车载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名称 关于江苏瑞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片3D曲面玻璃车载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2023-00490 分类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批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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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瑞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片3D曲面玻璃车载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宿环建管表*号
关于江苏瑞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片3D曲面玻璃车载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苏 (略) :
? ? 你公司报送的由宿迁 (略) 编制的《关于江苏 (略) 年产1000万片3D曲面玻璃车载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 ? 一、基本情况。江苏 (略) (略) 宿城区洋北街道置信智造园二期1#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万片3D曲面玻璃车载面板的生产能力。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仅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述建设。
? ?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落实以下工作:
?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降低产品的物耗和能耗,以及污染物的排放。
? ? 2.落实《报告表》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收集池+pH调节池+混凝池+絮凝池+沉淀池(板框压滤机—污泥脱水)+澄清池+污水管网)处理达洋北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洋北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 ?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日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程收集。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不低于环评设计要求。运营期间设施应先于其对应的生产设施运转,后与对应设施关闭,保证在生产设施运行波动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转,实现达标排放。要加强涉VOCs物料贮存、运输,含VOCs原辅材料须密闭存放并设置专门管理人员,定期更换活性炭,并及时做好台账记录管理,切实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辊涂、印刷烘干、镀膜、擦拭工序产生废气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表1、表2、表3标准限值。
? ? 4.落实《报告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进行厂区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建筑物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5.落实《报告表》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废要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要求。
? ? 6.全厂设1根15米高排气筒,雨水、污水排放口各设1个。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和标识,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口和采样平台,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
? ? 三、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 四、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 ? 1、大气污染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0.0321t/a;
? ? 2、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26065t/a、COD≤5.6t/a、SS≤2.562t/a、氨氮≤ 0.09t/a、TP≤0.0162t/a、TN≤0.144t/a、LAS≤0.3402t/a、石油类≤0.3384t/a、总盐≤0.74t/a;
? ? 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 五、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落实《市政府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实施合同管理的意见》(宿政发〔2017〕56号)、《关于推广使用污染治理设施配用电监测与管理系统的通知》(宿环发〔2017〕62号)有关要求。
? ? 六、按环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和开展自行监测,并做好台账记录和信息公开工作。排污前应申请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并在竣工后3个月内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确需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 七、项目运营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 (略) 宿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定期督查。
? ? 八、如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后开始建设,或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审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1日
名称 关于江苏瑞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片3D曲面玻璃车载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2023-00490 分类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批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3-06-28
文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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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瑞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片3D曲面玻璃车载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宿环建管表*号
关于江苏瑞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片3D曲面玻璃车载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苏 (略) :
? ? 你公司报送的由宿迁 (略) 编制的《关于江苏 (略) 年产1000万片3D曲面玻璃车载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 ? 一、基本情况。江苏 (略) (略) 宿城区洋北街道置信智造园二期1#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万片3D曲面玻璃车载面板的生产能力。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仅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述建设。
? ?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落实以下工作:
?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降低产品的物耗和能耗,以及污染物的排放。
? ? 2.落实《报告表》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收集池+pH调节池+混凝池+絮凝池+沉淀池(板框压滤机—污泥脱水)+澄清池+污水管网)处理达洋北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洋北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 ?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日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程收集。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不低于环评设计要求。运营期间设施应先于其对应的生产设施运转,后与对应设施关闭,保证在生产设施运行波动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转,实现达标排放。要加强涉VOCs物料贮存、运输,含VOCs原辅材料须密闭存放并设置专门管理人员,定期更换活性炭,并及时做好台账记录管理,切实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辊涂、印刷烘干、镀膜、擦拭工序产生废气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表1、表2、表3标准限值。
? ? 4.落实《报告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进行厂区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建筑物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5.落实《报告表》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废要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要求。
? ? 6.全厂设1根15米高排气筒,雨水、污水排放口各设1个。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和标识,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口和采样平台,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
? ? 三、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 四、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 ? 1、大气污染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0.0321t/a;
? ? 2、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26065t/a、COD≤5.6t/a、SS≤2.562t/a、氨氮≤ 0.09t/a、TP≤0.0162t/a、TN≤0.144t/a、LAS≤0.3402t/a、石油类≤0.3384t/a、总盐≤0.74t/a;
? ? 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 五、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落实《市政府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实施合同管理的意见》(宿政发〔2017〕56号)、《关于推广使用污染治理设施配用电监测与管理系统的通知》(宿环发〔2017〕62号)有关要求。
? ? 六、按环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和开展自行监测,并做好台账记录和信息公开工作。排污前应申请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并在竣工后3个月内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确需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 七、项目运营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 (略) 宿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定期督查。
? ? 八、如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后开始建设,或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审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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