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关于2023年7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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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关于2023年7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7月 (略) 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括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笕桥单元JG0602-B41-12地块黎民加油站项目

(略) 上城区笕桥街道笕桥单元内JG0602-B41-12地块内,东至杭政储出[2018]48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南至笕桥单元JG0602-G2-26地块防护绿地,西至笕桥单元JG0602-G2-26地块防护绿地,北至笕桥单元JG0602-G2-26地块防护绿地

(略) 上城区黎明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环境保护 (略)

加油站占地面积约3791m2,站内配置4只卧式埋地储油罐,其中2只30m3的汽油罐、1只20m3的汽油罐、1只20m3的柴油罐,油罐总容积为9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此外,设置4台六枪三油品电脑税控加油机及2台四枪双油品电脑税控加油机,属于三级加油站,年销售汽油13500吨、柴油1500吨。充电区设置2个充电桩,洗车区设置1台自动洗车机。

根据《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略)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中关于《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的修改,删除了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单位及其他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不再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和车辆进出加油站产生的汽车尾气。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过往流动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和初期雨水。

(3)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清罐油泥、废油泥、废滤芯、燃油宝废包装瓶、废膜、含油手套、抹布以及生活垃圾。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车辆进出加油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和潜油泵、加油机等噪声。

对策措施:

(1)废气:①油气:采用埋地卧式储罐,拟设置三次油气回收系统,一次油气回收系统采用平衡式密闭油气回收工艺,二次油气回收系统采用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工艺,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拟采用膜分离法,油气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约4.3m;要求企业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②汽车尾气:由于车辆进出耗时行驶时间较短,进出汽车产生的尾气源强较小,加之汽车进出加油站的时间不确定,汽车尾气排放时间较为分散,且均为露天排放,扩散较快。因此,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洗车废水经沉砂池预处理、初期雨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清罐油污废水由清罐车带走, (略) 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清罐油泥、废油泥、废滤芯、燃油宝废包装瓶、含油手套、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等。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

通讯地址: (略) 凤起东路888号 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

2023年7月13日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7月 (略) 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括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笕桥单元JG0602-B41-12地块黎民加油站项目

(略) 上城区笕桥街道笕桥单元内JG0602-B41-12地块内,东至杭政储出[2018]48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南至笕桥单元JG0602-G2-26地块防护绿地,西至笕桥单元JG0602-G2-26地块防护绿地,北至笕桥单元JG0602-G2-26地块防护绿地

(略) 上城区黎明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环境保护 (略)

加油站占地面积约3791m2,站内配置4只卧式埋地储油罐,其中2只30m3的汽油罐、1只20m3的汽油罐、1只20m3的柴油罐,油罐总容积为9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此外,设置4台六枪三油品电脑税控加油机及2台四枪双油品电脑税控加油机,属于三级加油站,年销售汽油13500吨、柴油1500吨。充电区设置2个充电桩,洗车区设置1台自动洗车机。

根据《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略)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中关于《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的修改,删除了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单位及其他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不再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和车辆进出加油站产生的汽车尾气。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过往流动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和初期雨水。

(3)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清罐油泥、废油泥、废滤芯、燃油宝废包装瓶、废膜、含油手套、抹布以及生活垃圾。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车辆进出加油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和潜油泵、加油机等噪声。

对策措施:

(1)废气:①油气:采用埋地卧式储罐,拟设置三次油气回收系统,一次油气回收系统采用平衡式密闭油气回收工艺,二次油气回收系统采用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工艺,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拟采用膜分离法,油气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约4.3m;要求企业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②汽车尾气:由于车辆进出耗时行驶时间较短,进出汽车产生的尾气源强较小,加之汽车进出加油站的时间不确定,汽车尾气排放时间较为分散,且均为露天排放,扩散较快。因此,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洗车废水经沉砂池预处理、初期雨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清罐油污废水由清罐车带走, (略) 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清罐油泥、废油泥、废滤芯、燃油宝废包装瓶、含油手套、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等。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

通讯地址: (略) 凤起东路888号 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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