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送达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送达公告

吉市监撤登送告〔2023〕1号

(略) 成龙农业 (略) :

  本厅于2023年7月12日依法作出撤销你单位2012年4月26日关于孙毓聪的发起人登记和董事备案的决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本厅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吉市监撤登字〔2023〕1号),内容如下:

  2023年4月10日,本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移送函及调查材料,反映当事人孙毓聪申请撤销你单位冒用其身份所作的股东登记和董事备案。依据《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厅于2023年4月11日受理并开展调查。查阅你单位登记档案,拨打档案记录的联系电话,赴公司登记住所现场调查,向登记住所地址邮寄《询问通知书》,未能与你单位及人员取得联系。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你单位公示信息。收到吉林瑞光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关于孙毓聪的笔迹鉴定结论。将你单位涉嫌冒用自然人身份虚假登记备案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45日。 (略) (略) 、省税务局、省社保局等部门意见。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有关你单位诉讼等信息。

  经查,你单位由于成龙、林向阳、刘英、王延辉、孙毓聪等5名发起人于2012年4月26日设立登记。于成龙任执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在企业档案中记录的手机号码为空号。孙毓聪任董事,被指定办理设立登记。你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的委托代理 (略) 虚假登记备案证据及联系方式。公司档案中《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上面的“孙毓聪”签名不是孙毓聪所写。你单位和人员无法联系。你单位自2015年起一直未依法公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信息。在本厅向社会公示你单位涉嫌冒用孙毓聪身份虚假登记备案信息期间内,相关经营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由省 (略) 、省税务局、省社保局反馈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你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违法案件尚未结案,或者尚未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情形。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本厅于2023年6月2日依法在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关于 (略) 成龙农业 (略) 虚假的登记备案事项的公告》,告知你单位拟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和享有的权利。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

  本厅认为,因你单位和人员无法联系,依据《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厅将你单位涉嫌冒用孙毓聪身份作发起人登记、董事备案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45日,在公示期内相关经营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没有提出异议,由此认定2012年4月26日你单位冒用当事人孙毓聪身份进行发起人登记和董事备案,该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 (略) 登记备案的违法行为。上述登记备案中包含有其他4名自然人的发起人登记事项及董事备案事项。根据《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同一登记(备案)包含多个登记(备案)事项,其中部分登记(备案)事项被认定为虚假,撤销虚假的登记(备案)事项不影响经营主体存续的,登记机关可以仅撤销虚假的登记(备案)事项。

  综上,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的规定,依据《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厅作出决定如下:

   (略) 成龙农业 (略) 2012年4月26日关于孙毓聪的发起人登记和董事备案。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厅领取《 (略) 场监督管理厅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 (略) 南 (略) 提起诉讼。

  联系人:沈云志 高海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南湖大路1088号

   (略) 场监督管理厅

  2023年7月13日

吉市监撤登送告〔2023〕1号

(略) 成龙农业 (略) :

  本厅于2023年7月12日依法作出撤销你单位2012年4月26日关于孙毓聪的发起人登记和董事备案的决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本厅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吉市监撤登字〔2023〕1号),内容如下:

  2023年4月10日,本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移送函及调查材料,反映当事人孙毓聪申请撤销你单位冒用其身份所作的股东登记和董事备案。依据《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厅于2023年4月11日受理并开展调查。查阅你单位登记档案,拨打档案记录的联系电话,赴公司登记住所现场调查,向登记住所地址邮寄《询问通知书》,未能与你单位及人员取得联系。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你单位公示信息。收到吉林瑞光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关于孙毓聪的笔迹鉴定结论。将你单位涉嫌冒用自然人身份虚假登记备案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45日。 (略) (略) 、省税务局、省社保局等部门意见。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有关你单位诉讼等信息。

  经查,你单位由于成龙、林向阳、刘英、王延辉、孙毓聪等5名发起人于2012年4月26日设立登记。于成龙任执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在企业档案中记录的手机号码为空号。孙毓聪任董事,被指定办理设立登记。你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的委托代理 (略) 虚假登记备案证据及联系方式。公司档案中《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上面的“孙毓聪”签名不是孙毓聪所写。你单位和人员无法联系。你单位自2015年起一直未依法公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信息。在本厅向社会公示你单位涉嫌冒用孙毓聪身份虚假登记备案信息期间内,相关经营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由省 (略) 、省税务局、省社保局反馈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你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违法案件尚未结案,或者尚未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情形。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本厅于2023年6月2日依法在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关于 (略) 成龙农业 (略) 虚假的登记备案事项的公告》,告知你单位拟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和享有的权利。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

  本厅认为,因你单位和人员无法联系,依据《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厅将你单位涉嫌冒用孙毓聪身份作发起人登记、董事备案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45日,在公示期内相关经营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没有提出异议,由此认定2012年4月26日你单位冒用当事人孙毓聪身份进行发起人登记和董事备案,该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 (略) 登记备案的违法行为。上述登记备案中包含有其他4名自然人的发起人登记事项及董事备案事项。根据《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同一登记(备案)包含多个登记(备案)事项,其中部分登记(备案)事项被认定为虚假,撤销虚假的登记(备案)事项不影响经营主体存续的,登记机关可以仅撤销虚假的登记(备案)事项。

  综上,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的规定,依据《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厅作出决定如下:

   (略) 成龙农业 (略) 2012年4月26日关于孙毓聪的发起人登记和董事备案。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厅领取《 (略) 场监督管理厅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 (略) 南 (略) 提起诉讼。

  联系人:沈云志 高海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南湖大路1088号

   (略) 场监督管理厅

  2023年7月1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