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中心镇区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1街坊局部调整》草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中心镇区东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1街坊局部调整》草案
为保障 (略) 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对《 (略) 浦东新区周浦中心镇区东单元(PDP0-1003)控制性详细规划B1街坊局部调整》草案予以公示。
规划名称:《 (略) 浦东新区周浦中心镇区东单元(PDP0-1003)控制性详细规划B1街坊局部调整》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8月11日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于2023年8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信请备注“《 (略) 浦东新区周浦中心镇区东单元(PDP0-1003)B1街坊局部调整》草案公示反馈意见”
公示意见邮寄地址: (略) 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2号楼规划管理处
邮政编码:*传真:*
一、规划范围
北至川周公路,南至关岳路,西至咸塘港,东至周东路,总用地面积约6.77公顷。
二、主要调整内容
(1)土地使用:结合地籍权属、规划*域控制线和道路红线,调整优化地块边界和用地性质。将B1-9地块由原控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c)和公共绿地(G1)调整为社区医疗卫生用地(Rc5)。将原控规B1-1地块生产防护绿地(G2)调整为公共绿地(G1),街坊内公共绿地合并为B1-10地块。
(2)公共服务设施:落实上位规划要求,规划B1-9地块新增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综合设置1处卫生服务站、1处日间照料中心、1处老年活动室。
相关附件:为保障 (略) 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对《 (略) 浦东新区周浦中心镇区东单元(PDP0-1003)控制性详细规划B1街坊局部调整》草案予以公示。
规划名称:《 (略) 浦东新区周浦中心镇区东单元(PDP0-1003)控制性详细规划B1街坊局部调整》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8月11日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于2023年8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信请备注“《 (略) 浦东新区周浦中心镇区东单元(PDP0-1003)B1街坊局部调整》草案公示反馈意见”
公示意见邮寄地址: (略) 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2号楼规划管理处
邮政编码:*传真:*
一、规划范围
北至川周公路,南至关岳路,西至咸塘港,东至周东路,总用地面积约6.77公顷。
二、主要调整内容
(1)土地使用:结合地籍权属、规划*域控制线和道路红线,调整优化地块边界和用地性质。将B1-9地块由原控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c)和公共绿地(G1)调整为社区医疗卫生用地(Rc5)。将原控规B1-1地块生产防护绿地(G2)调整为公共绿地(G1),街坊内公共绿地合并为B1-10地块。
(2)公共服务设施:落实上位规划要求,规划B1-9地块新增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综合设置1处卫生服务站、1处日间照料中心、1处老年活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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