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50区块214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第二批173口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50区块214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第二批173口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50区块214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第二批173口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50区块214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第二批173口井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略) 境内
建设规模:
本次整体规划部署新井只完成第二批次173口,其中油井145口,注水井28口。新建5座计量间带入3#接转站,油井采用掺输流程带入新建系统生产,集输管材选用玻璃钢管,行洪区内管线埋深-1.5m,非行洪区内管线埋深-2.0m,保温不防腐;合计新建单井管线13.9km,支干线5.2km,新建注水单井管线8.2km,新建注水支干线6.9km,将目前利用单井罐生产的74口油井带入新建5座计量间。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红岗采油厂
联系方式:0438-*联系人:魏工
通讯地址: (略) 两家子镇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方式:0431-*联系人:任工
通讯地址: (略) 净月开发区金碧街253号
邮政编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
http://**_*.html,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条件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50区块214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第二批173口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50区块214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第二批173口井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略) 境内
建设规模:
本次整体规划部署新井只完成第二批次173口,其中油井145口,注水井28口。新建5座计量间带入3#接转站,油井采用掺输流程带入新建系统生产,集输管材选用玻璃钢管,行洪区内管线埋深-1.5m,非行洪区内管线埋深-2.0m,保温不防腐;合计新建单井管线13.9km,支干线5.2km,新建注水单井管线8.2km,新建注水支干线6.9km,将目前利用单井罐生产的74口油井带入新建5座计量间。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红岗采油厂
联系方式:0438-*联系人:魏工
通讯地址: (略) 两家子镇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方式:0431-*联系人:任工
通讯地址: (略) 净月开发区金碧街253号
邮政编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
http://**_*.html,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条件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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