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化硅新材料制品研发与生产项目
碳化硅新材料制品研发与生产项目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水利厅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辽水保〔2018〕37号),沈 (略) 于2023年7月1 (略) (略) 组织召开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czwtitl (略) (略) 胡台新城,项目四至均至用地界限,中心地理坐标123°6′24.97711″E,41°46′52.32539″N。项目分区为建筑工程区、绿化工程区和道路及附属设施区3部分。本工程为新建建设类工程。本工程占地面积1.00hm2,其中建筑工程区占地面积0.56hm2,绿化工程区占地面积0.10hm2,道路及附属设施区占地面积0.34hm2。工程占地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工程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5月竣工,总工期13个月。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布设了土地平整、表土回覆、植物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可实施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要求,建设单位于2023年7月11日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4999元,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本项目在此公示,公示期2023.7.13-2023.8.9,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沈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无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备注: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水利厅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辽水保〔2018〕37号),沈 (略) 于2023年7月1 (略) (略) 组织召开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czwtitl (略) (略) 胡台新城,项目四至均至用地界限,中心地理坐标123°6′24.97711″E,41°46′52.32539″N。项目分区为建筑工程区、绿化工程区和道路及附属设施区3部分。本工程为新建建设类工程。本工程占地面积1.00hm2,其中建筑工程区占地面积0.56hm2,绿化工程区占地面积0.10hm2,道路及附属设施区占地面积0.34hm2。工程占地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工程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5月竣工,总工期13个月。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布设了土地平整、表土回覆、植物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可实施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要求,建设单位于2023年7月11日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4999元,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本项目在此公示,公示期2023.7.13-2023.8.9,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沈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无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备注: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