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窑热脱附修复有机污染土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受理项目
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窑热脱附修复有机污染土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马池口镇北小营村东,昌流路157号,北京金隅 (略) 厂内
公示时间:2023-07-13至2023-07-19
受理时间:2023-07-13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1#窑热脱附修复有机污染土及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性质:改建建设单位:北京金隅 (略) 建设地点:项 (略) 昌平区马池口街道北小营村,东北京金隅 (略) 厂内,厂界四至为:北至辛丈路,南至昌流路,西至神牛路,东至农辛路。项目依托厂区现有1#窑进行建设,不新征土地,不改变厂区现有总体平面布局。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根据《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异位热脱附》(HJ 1164-2021)对北京金隅 (略) 现有 1#回转窑生产线进行改造,使其具备污染土连续处置运行能力,成为专门用于处置有机污染土的生产线。有机污染土处理规模为1800t/d(75t/h),最大处理量2000t/d(83.33t/h);年运转300天,处置量可达54万t/a。项目总投资:530.48万元。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企业现有员工659人,本项目运营期间不新增人员,由厂区内现有员工进行调配。工作制度为三班制,年工作300天。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金隅 (略)
联系人:练礼财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马池口镇北小营村东,昌流路157号,北京金隅 (略) 厂内
公示时间:2023-07-13至2023-07-19
受理时间:2023-07-13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1#窑热脱附修复有机污染土及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性质:改建建设单位:北京金隅 (略) 建设地点:项 (略) 昌平区马池口街道北小营村,东北京金隅 (略) 厂内,厂界四至为:北至辛丈路,南至昌流路,西至神牛路,东至农辛路。项目依托厂区现有1#窑进行建设,不新征土地,不改变厂区现有总体平面布局。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根据《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异位热脱附》(HJ 1164-2021)对北京金隅 (略) 现有 1#回转窑生产线进行改造,使其具备污染土连续处置运行能力,成为专门用于处置有机污染土的生产线。有机污染土处理规模为1800t/d(75t/h),最大处理量2000t/d(83.33t/h);年运转300天,处置量可达54万t/a。项目总投资:530.48万元。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企业现有员工659人,本项目运营期间不新增人员,由厂区内现有员工进行调配。工作制度为三班制,年工作300天。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金隅 (略)
联系人:练礼财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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