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3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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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3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合水县马莲河流域县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情况

1

合水县马莲河流域县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位于合水县老城镇、板桥镇、太白镇。

合水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陕西优和 (略)

建设内容包括老城镇东关村至石坡段护脚工程、县川河支流北川老城镇段护岸工程、板桥镇王家台至圈头沟段护脚工程、板桥镇任家湾至柳沟段护脚工程、老城镇污水管网、蒿咀铺乡污水管网、连家砭污水管网、太白镇污水管网、花溪谷步道、太白步道、太白镇2处人工湿地。项目总投资60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1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

(一)施工期要 (略) 建设工地扬尘管控“三个必须”和“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强材料堆放管理,采取防风、防尘、防雨措施。运输过程中,对运输车辆必须加盖毡布,防止材料散落。对施工、运输道路表面采取洒水等方法处理,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管理,确保正常作业。运营期要完善绿化带等防尘降噪设施,加强公路运营维护。

(二)施工期生产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按照设计严格控制作业带施工,避免废水进入河道。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居民现有处理设施。施工车辆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

(三)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的一侧,严格选用低噪声机械及车辆,加强管理,定期对施工机械维护保养。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及时清运,运出废物使用苫布遮盖,不得沿路洒落,生活区设置生活垃圾箱,定期由清运。项目沿线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填埋至建筑垃圾填埋场,严禁随意倾倒。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对生态恢复状况进行监测,及时对恢复不好的地段进行补种。进行日常巡护,及时了解工程状况,对破损的地方进行修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公示期限: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规划环评股 *(电话) *(传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合水县马莲河流域县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情况

1

合水县马莲河流域县川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位于合水县老城镇、板桥镇、太白镇。

合水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陕西优和 (略)

建设内容包括老城镇东关村至石坡段护脚工程、县川河支流北川老城镇段护岸工程、板桥镇王家台至圈头沟段护脚工程、板桥镇任家湾至柳沟段护脚工程、老城镇污水管网、蒿咀铺乡污水管网、连家砭污水管网、太白镇污水管网、花溪谷步道、太白步道、太白镇2处人工湿地。项目总投资60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1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

(一)施工期要 (略) 建设工地扬尘管控“三个必须”和“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强材料堆放管理,采取防风、防尘、防雨措施。运输过程中,对运输车辆必须加盖毡布,防止材料散落。对施工、运输道路表面采取洒水等方法处理,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管理,确保正常作业。运营期要完善绿化带等防尘降噪设施,加强公路运营维护。

(二)施工期生产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按照设计严格控制作业带施工,避免废水进入河道。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居民现有处理设施。施工车辆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

(三)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的一侧,严格选用低噪声机械及车辆,加强管理,定期对施工机械维护保养。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及时清运,运出废物使用苫布遮盖,不得沿路洒落,生活区设置生活垃圾箱,定期由清运。项目沿线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填埋至建筑垃圾填埋场,严禁随意倾倒。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对生态恢复状况进行监测,及时对恢复不好的地段进行补种。进行日常巡护,及时了解工程状况,对破损的地方进行修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公示期限: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规划环评股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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