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的公示
2023年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的公示
(略) 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农业农村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及2023 (略) 统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支持景宁走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和承担的高标准农田(含粮食生产功能区)新建与改造提升任务的文件精神(浙财农〔2023〕6号),经调查推荐、审核公示、择优立项,现将2023年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予以下达(详见附件),本项目总投资1474.0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474.01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3日至7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景宁县农业农村局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8-*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略) 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农业农村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及2023 (略) 统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支持景宁走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和承担的高标准农田(含粮食生产功能区)新建与改造提升任务的文件精神(浙财农〔2023〕6号),经调查推荐、审核公示、择优立项,现将2023年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予以下达(详见附件),本项目总投资1474.0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474.01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3日至7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景宁县农业农村局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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