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天津农学院部分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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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天津农学院部分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市教委关 (略) 部分学生公寓

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略) :

你校《 (略) 关于报送我校部分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立项报告的请示》(农院政〔2023〕17号)收悉。为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条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你校立项申请和《 (略) 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津教政办〔2022〕90号),原则同 (略) 部分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置

项 (略) 西青区津静路22号、津同路19号, (略) 东、西校区现址范围内。

二、项目建设主体及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主体 (略) ,学校法人代表金危危,项目负责人李亮,项目责任部门为总务处。该项目拟 (略) 部分学生公寓进行维修改造,涉及东校区学生公寓1至11号楼、新世纪大学生公寓2号、4号、6号楼以及西校区学生公寓1至9号楼,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建筑工程

1.东校区学生公寓1至8号楼、西校区学生公寓1至9号楼更换外檐门窗及室内门窗。

2.东校区学生公寓1号、2号、8号楼,西校区学生公寓1号、2号、3号、5号楼改造公共卫生间墙面、顶面、地面。

3.东校区学生公寓1至11号楼、西校区学生公寓1至5号、8号、9号楼,新做走廊墙面、顶面,维修楼梯等公共空间。

4.东校区学生公寓3至7号楼阳台栏杆加高,增设防坠网。

5.东校区学生公寓3号楼外檐墙体脱落部位维修,东校区学生公寓4号、5号楼外檐铲除后重新粉刷。

6.东校区学生公寓11号楼维修改造4间宿舍,包括粉刷墙面、顶面。

7.视东、西校区学生公寓具体情况更换学生公寓柜门、锁芯等。

8.恢复东、西校区学生公寓由于暖通、电气工程改造破除的墙面。

(二)给排水工程

东校区学生公寓1号、2号、8号楼以及西校区学生公寓1号、2号、3号、5号楼,改造卫生间上下水及卫生洁具翻新。

(三)暖通工程

西校区学生公寓1至5号楼更换全楼采暖系统。

(四)电气工程

改造东校区学生公寓1至8号楼以及东校区新世纪大学生公寓2号、4号、6号楼、西校区学生公寓1至9号楼的室内供电系统。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699万元,其中工程费1473.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9.08万元,预备费96.17万元。 (略) 财政专项资金 (略) 自筹资金。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专业投资评审机构评审后,报我委批复。

(二)按照《 (略) 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校舍建设维修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津教委〔2016〕9号),及时做好项目库申报入库工作。

(三)按照《 (略) 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津教政办〔2022〕90号),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落实节能标准和环保要求。

(四)按照控制政府债务的有关规定,不得用拖欠工程款、银行贷款和延期付款等方式建设工程,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全程廉政监管机制,强化廉政管理措施,保证建设项目前期报批、招标投标、鉴定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信息公开,建设阳光工程。

附件: (略) 部分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2023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略) 部分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工程监理








工程施工






设备采购









市教委关 (略) 部分学生公寓

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略) :

你校《 (略) 关于报送我校部分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立项报告的请示》(农院政〔2023〕17号)收悉。为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条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你校立项申请和《 (略) 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津教政办〔2022〕90号),原则同 (略) 部分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置

项 (略) 西青区津静路22号、津同路19号, (略) 东、西校区现址范围内。

二、项目建设主体及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主体 (略) ,学校法人代表金危危,项目负责人李亮,项目责任部门为总务处。该项目拟 (略) 部分学生公寓进行维修改造,涉及东校区学生公寓1至11号楼、新世纪大学生公寓2号、4号、6号楼以及西校区学生公寓1至9号楼,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建筑工程

1.东校区学生公寓1至8号楼、西校区学生公寓1至9号楼更换外檐门窗及室内门窗。

2.东校区学生公寓1号、2号、8号楼,西校区学生公寓1号、2号、3号、5号楼改造公共卫生间墙面、顶面、地面。

3.东校区学生公寓1至11号楼、西校区学生公寓1至5号、8号、9号楼,新做走廊墙面、顶面,维修楼梯等公共空间。

4.东校区学生公寓3至7号楼阳台栏杆加高,增设防坠网。

5.东校区学生公寓3号楼外檐墙体脱落部位维修,东校区学生公寓4号、5号楼外檐铲除后重新粉刷。

6.东校区学生公寓11号楼维修改造4间宿舍,包括粉刷墙面、顶面。

7.视东、西校区学生公寓具体情况更换学生公寓柜门、锁芯等。

8.恢复东、西校区学生公寓由于暖通、电气工程改造破除的墙面。

(二)给排水工程

东校区学生公寓1号、2号、8号楼以及西校区学生公寓1号、2号、3号、5号楼,改造卫生间上下水及卫生洁具翻新。

(三)暖通工程

西校区学生公寓1至5号楼更换全楼采暖系统。

(四)电气工程

改造东校区学生公寓1至8号楼以及东校区新世纪大学生公寓2号、4号、6号楼、西校区学生公寓1至9号楼的室内供电系统。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699万元,其中工程费1473.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9.08万元,预备费96.17万元。 (略) 财政专项资金 (略) 自筹资金。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专业投资评审机构评审后,报我委批复。

(二)按照《 (略) 教育委员会所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校舍建设维修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津教委〔2016〕9号),及时做好项目库申报入库工作。

(三)按照《 (略) 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津教政办〔2022〕90号),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落实节能标准和环保要求。

(四)按照控制政府债务的有关规定,不得用拖欠工程款、银行贷款和延期付款等方式建设工程,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全程廉政监管机制,强化廉政管理措施,保证建设项目前期报批、招标投标、鉴定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信息公开,建设阳光工程。

附件: (略) 部分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2023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略) 部分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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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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