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区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对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请示》(红农发〔2023〕13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6-*-20-05-*。相关专家对中明建投 (略) 编制的《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实施该项目将进一步提高温棚的种植水平和种植效率,有助于优化区域产业结构,促进设施农业发展,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当地农民就业,拓宽农户增收渠道,增加群众收入。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大河乡乌沙塘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改造共涉及119栋日光温室,总建筑面积68940㎡。安装室内给水De75主管道7600米,De16滴灌带71900米,水肥一体机91套,水肥罐91套,安装室外给水De200主管道665米,De160主管道1126米、De110主管道834米、De75支管道1778米,砖砌阀门井4座,泄水阀1座,室外加压给水泵2台;设置7个一级配电箱,安装室内电气ZAP箱至卷帘机头控制线及配管2730米,ZAP箱至水肥一体机控制线及配管8760米;室外电气1ZAP箱变4台,控制箱91台,电力电缆及电力套管4690米。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38.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1.95万元,其他费用18.37万元,预备费8.26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工程费用 | 311.95 | 311.95 | ||
1 | 日光温室安装工程 | 207.84 | 207.84 | ||
1.1 | 电气工程 | 94.33 | 94.33 | ||
1.2 | 给排水工程 | 113.51 | 113.51 | ||
2 | 室外安装工程 | 104.11 | 104.11 | ||
2.1 | 电气工程 | 49.94 | 49.94 | ||
2.2 | 给排水工程 | 54.17 | 54.17 | ||
二 | 其他费用 | 18.37 | 18.37 | ||
1 | 建设管理费 | 0.62 | 0.62 | ||
2 | 工程设计费 | 6.54 | 6.54 | ||
3 | 检验试验费 | 0.94 | 0.94 | ||
4 | 工程监理费 | 4.4 | 4.4 | ||
5 | 控制价或预算编制费 | 1.81 | 1.81 | ||
6 | 招标代理费 | 0.94 | 0.94 | ||
7 | 结算审计费 | 1.56 | 1.56 | ||
8 | 财务决算费 | 1.56 | 1.56 | ||
三 | 预备费 | 8.26 | 8.26 | ||
四 | 项目总投资 | 311.95 | 0 | 26.63 | 338.58 |
区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对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请示》(红农发〔2023〕13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6-*-20-05-*。相关专家对中明建投 (略) 编制的《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实施该项目将进一步提高温棚的种植水平和种植效率,有助于优化区域产业结构,促进设施农业发展,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当地农民就业,拓宽农户增收渠道,增加群众收入。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大河乡乌沙塘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改造共涉及119栋日光温室,总建筑面积68940㎡。安装室内给水De75主管道7600米,De16滴灌带71900米,水肥一体机91套,水肥罐91套,安装室外给水De200主管道665米,De160主管道1126米、De110主管道834米、De75支管道1778米,砖砌阀门井4座,泄水阀1座,室外加压给水泵2台;设置7个一级配电箱,安装室内电气ZAP箱至卷帘机头控制线及配管2730米,ZAP箱至水肥一体机控制线及配管8760米;室外电气1ZAP箱变4台,控制箱91台,电力电缆及电力套管4690米。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38.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1.95万元,其他费用18.37万元,预备费8.26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河乡乌沙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施温棚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工程费用 | 311.95 | 311.95 | ||
1 | 日光温室安装工程 | 207.84 | 207.84 | ||
1.1 | 电气工程 | 94.33 | 94.33 | ||
1.2 | 给排水工程 | 113.51 | 113.51 | ||
2 | 室外安装工程 | 104.11 | 104.11 | ||
2.1 | 电气工程 | 49.94 | 49.94 | ||
2.2 | 给排水工程 | 54.17 | 54.17 | ||
二 | 其他费用 | 18.37 | 18.37 | ||
1 | 建设管理费 | 0.62 | 0.62 | ||
2 | 工程设计费 | 6.54 | 6.54 | ||
3 | 检验试验费 | 0.94 | 0.94 | ||
4 | 工程监理费 | 4.4 | 4.4 | ||
5 | 控制价或预算编制费 | 1.81 | 1.81 | ||
6 | 招标代理费 | 0.94 | 0.94 | ||
7 | 结算审计费 | 1.56 | 1.56 | ||
8 | 财务决算费 | 1.56 | 1.56 | ||
三 | 预备费 | 8.26 | 8.26 | ||
四 | 项目总投资 | 311.95 | 0 | 26.63 | 33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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