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昌江段水稳拌合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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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昌江段水稳拌合站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14 文章来源:昌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昌江段)水稳拌合站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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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昌江县昌江大道58号行政办公大楼一楼西侧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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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昌江段)水稳拌合站项目
海南 (略) "
(略) 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五大村干塘小组
海南 (略)
本 (略) 环岛旅游公路昌江段工程配套临时水稳拌合站,项 (略) 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五大村干塘小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原料区、生活办公区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工程。项目不在厂区内设置加油设施。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布局合理,项目拟采用相应的环保措施,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属于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项目 (略) 禁止类和限制类产业,则为允许类,因此项 (略) 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 (略) 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五大村干塘小组,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局部图》,项目用地性质为Ⅳ级林地。本 (略) 环岛旅游公路昌江段工程配套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已经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因此,项目选址和《昌江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不冲突;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套核“三区三线”规划情况的复函,经套核,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项目红线范围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因此, (略) “三区三线”规划是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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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修改单;同时根据监测数据,本项目G1监测点位的TSP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区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危废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实现规范化贮存,可采用抗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当发现废机油泄漏时,立即在警戒区内停电、停火,严禁烟火,灭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种;在相应区域配备一定的消防应急物资与设施,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安置在明显易取地点,严禁挪作它用。
发布时间:2023-07-14 文章来源:昌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昌江段)水稳拌合站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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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五大村干塘小组
海南 (略)
本 (略) 环岛旅游公路昌江段工程配套临时水稳拌合站,项 (略) 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五大村干塘小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原料区、生活办公区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工程。项目不在厂区内设置加油设施。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布局合理,项目拟采用相应的环保措施,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属于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项目 (略) 禁止类和限制类产业,则为允许类,因此项 (略) 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 (略) 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五大村干塘小组,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局部图》,项目用地性质为Ⅳ级林地。本 (略) 环岛旅游公路昌江段工程配套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已经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因此,项目选址和《昌江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不冲突;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套核“三区三线”规划情况的复函,经套核,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项目红线范围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因此, (略) “三区三线”规划是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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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修改单;同时根据监测数据,本项目G1监测点位的TSP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区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危废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实现规范化贮存,可采用抗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当发现废机油泄漏时,立即在警戒区内停电、停火,严禁烟火,灭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种;在相应区域配备一定的消防应急物资与设施,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安置在明显易取地点,严禁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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