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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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4 11:30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5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服务中心(*)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包 (略) 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

包头九原工业园区新型化工及高分子材料产业区(包头 (略) 南侧)

包 (略)

中冶 (略)

本项目以废盐、*醇、无水氢氟酸等为原料,经废盐综合利用装置、*烷氯化物装置等13套装置生产1万t/a全氟己酮、2万t/a2,3,3,3-四氟*烯(HFO-1234yf)、1.3万t/a1,3,3,3-四氟*烯(HFO-1234ze)、1万t/a1-氯-3,3,3-三氟*烯(HCFO-1233zd等产品

1、废气

(1)废盐焚烧烟气

本项目设置5台废盐预处理焚烧炉,主要用于处理外购废盐以及本项目再生水预处理站、综合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盐。焚烧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氢、一氧化碳、二噁英类,经配套净化设施余热锅炉+SNCR+急冷塔装置+活性炭+布袋除尘器+SCR+预冷塔+水洗塔+碱洗塔+湿电除雾处理处理后,分别经5根50m高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氯气

氯碱装置产生的废氯气,采用碱液吸收工艺制取次氯酸钠溶液,经次氯酸钠吸收塔的尾气进入尾气吸收塔(二级碱洗塔)吸收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满足《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3)盐酸吸收尾气

氯化氢合成单元少量的氯化氢经制取盐酸后,尾气经碱洗塔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满足《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4)熔盐炉废气

本项目建设2台熔盐炉,用于片碱生产,以天然气为原料,每台炉子采用国际领先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分别经2根30m高排气筒(DA008- DA009)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5)催化剂五氯化锑制备废气

本项目催化剂制备过程会产生氯气,经两级碱洗塔处理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0)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6)四氟*烯装置蒸汽过热炉烟气

本项目四氟*烯装置共建设6台蒸汽过热炉,均以天然气为燃料,每台炉子采用国际领先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分别经6根40m高排气筒(DA011~DA016)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7)氯化钙生产反应废气

本项目氯化钙装置会产生反应废气氯化氢, 经收集进入两级碱洗塔吸收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8)氯化钙生产天然气燃烧及造粒废气

本项目氯化钙装置造粒过程采用燃气热风炉提供热量,总计18台热风炉,每台炉子采用国际领先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8根25m高排气筒(DA018~DA035)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9)四氯*烯装置专用焚烧炉废气

本项目设置1台焚烧炉用于处理四氯*烯装置产生的可燃烧废气、废液。焚烧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光气(COCl2)、一氧化碳、二噁英类、未完全燃烧的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经配套净化设施“SNCR +急冷塔+三级水洗喷淋塔+碱洗塔+湿式电除尘+活性炭吸附塔+烟气加热器+烟气加热炉+SCR”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DA036)排放,光气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10)公用废气、废液焚烧炉废气

本项目设置6台公用废气、废液焚烧炉,主要用于处理各装置(除废盐综合利用、四氯*烯装置)产生的可燃烧废气、废液及装卸废气,焚烧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氢、氯化氢、光气、一氧化碳、二噁英、未完全燃烧的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经配套净化设施“SNCR +急冷塔+三级水洗喷淋塔+碱洗塔+湿式电除尘+活性炭吸附塔+烟气加热器+烟气加热炉+SCR”处理后,分别经6根35m高排气筒(DA037~DA042)排放,光气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11)罐组废气

①有机物罐组废气:四氯*烯、五氯*烷、四氯化碳、二氯*烷、三氯*烷储罐大小呼吸气通过设置冷凝器(采用冷冻盐水)冷凝回收大部分的有机物,再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43)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②盐酸罐组废气:盐酸储罐、有水氢氟酸储罐大小呼吸气分别通过1套尾气吸收塔(水洗塔+碱洗塔)处理后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44、DA045)排放,氯化氢、氟化氢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2)危废暂存库废气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内部分危险废物在储存的过程中会释放出有机物,经收集进入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46)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3)备用锅炉废气

本项目建设1台100t/h备用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国际领先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1根25m排气筒(DA047)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4)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后通过专用烟道(DA048)排出,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15)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各装置区设备连接处逸散的少量废气、*醇罐区呼吸废气、生产废水综合处理站废气、生活污水处理站恶臭等。经报告中预测分析,本项目厂界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NH3、H2S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厂界VOCS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

(1)生产废水

本项目各生产装置及公辅设施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l-、F-等,根据水质分类收集后进入生产废水综合处理站(含三效蒸发)或回用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不外排。

本项目共建2座生产废水处理站,其中1座为处理规模380m3/h的生产废水综合处理站(含三效蒸发),主要处理工艺为高盐废水调节池→除氟高密沉淀池→除硬高密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器→三效蒸发→回水池、分盐蒸发结晶。1座为处理规模720m3/h的回用水处理站,主要处理工艺为中水调节池→1#高密沉淀池→1#多介质过滤器→1#超滤→1#反渗透→2#高密沉淀池→2#多介质过滤器→2#超滤→1#树脂→脱碳器→2#反渗透→臭氧催化氧化→除硅高密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器→3#超滤→2#树脂→1#纳滤→2#纳滤→3#反渗透系统。

(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10m3/h的生活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工艺为格栅机→废水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二沉池→高密沉淀池→V型滤池→外排水池。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源经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及基础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等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工业固体废物废滤渣,暂存于渣库,定期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废制氮分子筛、回用水处理站废反渗透膜,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交由原厂家回收;碳酸钠、尿素、活性炭等废包装袋,回用水处理站废活性炭,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统一送入园区的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各生产装置产生的精馏残液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废硫酸暂存于废硫酸储罐,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干燥剂、废活性炭、废氧化铝、飞灰、灰渣、废树脂、废膜、废硅胶、废耐火砖、废机油、废紫外灯管、危险化学品废包装物等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氯化钙装置产生的过滤废滤渣,暂存于渣库;本项目盐泥压滤机会产生废盐泥,暂存于盐泥间;再生水预处理站污泥、生产废水综合处理站污泥暂存于危废间;均需进行属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如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如为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填埋处理。在鉴定前按危险废物管理。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新建1座氯化钙渣库,占地面积597.5m2,用于储存氯化钙装置产生的废滤渣;新建1座盐泥间,占地面积625.32m2,用于储存盐泥压滤机废盐泥;均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

本项目建设1座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200 m2,采取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可采用混凝土抗渗等级不低于p8,或在混凝土内参加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剂),用于储存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建设。

新建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084.8m2,基础采用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用于储存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或利用。

5、风险及防范措施

报告书中通过识别,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包括氢气、液氯(氯气)、氯化氢、氢氧化钠、硫酸、氢氟酸、*醇、四氟*烯、一氯*烷、二氯*烷、三氯*烷、四氯化碳、四氟*烯、六氟*烯、八氟环*烷、次氯酸钠、氯*烯、四氯*烯等,存在有毒气体泄漏发生火灾、爆炸及液体泄漏污染地下水、土壤和大气环境的风险。项目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

(1)总体措施:优化厂区总图布置,采取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及厂区储存安全防范措施,针对各风险源设置液位报警、有毒气体监测,建设围堰、防火堤、事故池、罐区风险防范措施,对项目场地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2)储罐区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在设计上对本项目四氯*烯、五氯*烷、四氯化碳、二氯*烷、三氯*烷储罐设置冷却等设施,防止罐内危险物质受高热而大量挥发,有引发火灾、爆炸和中毒的危险。

②罐区高度不低于1.2m设围堰(防火堤)及导流沟,并按要求进行防渗;在排口设立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切换闸门,将含污染物的事故消防水切换至事故水收集系统。对*醇、液化烃、盐酸、氢氟酸、硫酸等储罐围堰采取防腐技术处理。

③储罐均配置1台或多台与储罐容积相匹配的备用罐,在物料储罐发生泄漏时起到倒罐的作用,并设置独立SIS系统、液位计、温度计及具有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

④储罐与储罐之间保持0.8米的防护间距同时留有1米的作业距离,相邻两台储罐之间有2米的距离符合防护要求及检维修等作业的活动要求。

⑤设置有毒气体探测器(氯气、氯化氢、光气、CO、SO2等气体),经及时的检测到罐区有害物质的浓度,并对关键部位有无泄漏情况进行监控。

(3)生产装置区采取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新建的13套生产装置区四周设置围挡,装置区围堰高度不低于0.3m,并按要求进行防渗,周围设立导流沟,并与事故应急池管道连通,当发生物料泄漏事故时,收集泄漏物能够排至事故应急池中。

(4)全厂污水风险防控措施

本项目建设1座25000m3的事故水池,选址于全厂地势最低处,确保在事故状况下,保证紧急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水收集至事故水池内,不排至外部水环境中,同时新建2座有效容积均为5800m3的消防水池。

(5)建立三级防控响应机制及应对方案

加强企业内部环境风险三级防控措施,对涉风险的生产和储存设施设置围堰防护,企业内设置自流式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废水收集池,并输送至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与园区的事故废水收集池、污水处理设施连通,同时建立政府、园区、企业环境风险三级防控响应机制及应对方案,能够确保发生事故时间充分利用区域现有应急救援物资,与园区和九原区保持联动。

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4 11:30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5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服务中心(*)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包 (略) 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

包头九原工业园区新型化工及高分子材料产业区(包头 (略) 南侧)

包 (略)

中冶 (略)

本项目以废盐、*醇、无水氢氟酸等为原料,经废盐综合利用装置、*烷氯化物装置等13套装置生产1万t/a全氟己酮、2万t/a2,3,3,3-四氟*烯(HFO-1234yf)、1.3万t/a1,3,3,3-四氟*烯(HFO-1234ze)、1万t/a1-氯-3,3,3-三氟*烯(HCFO-1233zd等产品

1、废气

(1)废盐焚烧烟气

本项目设置5台废盐预处理焚烧炉,主要用于处理外购废盐以及本项目再生水预处理站、综合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盐。焚烧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氢、一氧化碳、二噁英类,经配套净化设施余热锅炉+SNCR+急冷塔装置+活性炭+布袋除尘器+SCR+预冷塔+水洗塔+碱洗塔+湿电除雾处理处理后,分别经5根50m高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氯气

氯碱装置产生的废氯气,采用碱液吸收工艺制取次氯酸钠溶液,经次氯酸钠吸收塔的尾气进入尾气吸收塔(二级碱洗塔)吸收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满足《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3)盐酸吸收尾气

氯化氢合成单元少量的氯化氢经制取盐酸后,尾气经碱洗塔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满足《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4)熔盐炉废气

本项目建设2台熔盐炉,用于片碱生产,以天然气为原料,每台炉子采用国际领先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分别经2根30m高排气筒(DA008- DA009)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5)催化剂五氯化锑制备废气

本项目催化剂制备过程会产生氯气,经两级碱洗塔处理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0)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6)四氟*烯装置蒸汽过热炉烟气

本项目四氟*烯装置共建设6台蒸汽过热炉,均以天然气为燃料,每台炉子采用国际领先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分别经6根40m高排气筒(DA011~DA016)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7)氯化钙生产反应废气

本项目氯化钙装置会产生反应废气氯化氢, 经收集进入两级碱洗塔吸收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8)氯化钙生产天然气燃烧及造粒废气

本项目氯化钙装置造粒过程采用燃气热风炉提供热量,总计18台热风炉,每台炉子采用国际领先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8根25m高排气筒(DA018~DA035)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9)四氯*烯装置专用焚烧炉废气

本项目设置1台焚烧炉用于处理四氯*烯装置产生的可燃烧废气、废液。焚烧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光气(COCl2)、一氧化碳、二噁英类、未完全燃烧的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经配套净化设施“SNCR +急冷塔+三级水洗喷淋塔+碱洗塔+湿式电除尘+活性炭吸附塔+烟气加热器+烟气加热炉+SCR”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DA036)排放,光气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10)公用废气、废液焚烧炉废气

本项目设置6台公用废气、废液焚烧炉,主要用于处理各装置(除废盐综合利用、四氯*烯装置)产生的可燃烧废气、废液及装卸废气,焚烧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氢、氯化氢、光气、一氧化碳、二噁英、未完全燃烧的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经配套净化设施“SNCR +急冷塔+三级水洗喷淋塔+碱洗塔+湿式电除尘+活性炭吸附塔+烟气加热器+烟气加热炉+SCR”处理后,分别经6根35m高排气筒(DA037~DA042)排放,光气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11)罐组废气

①有机物罐组废气:四氯*烯、五氯*烷、四氯化碳、二氯*烷、三氯*烷储罐大小呼吸气通过设置冷凝器(采用冷冻盐水)冷凝回收大部分的有机物,再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43)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②盐酸罐组废气:盐酸储罐、有水氢氟酸储罐大小呼吸气分别通过1套尾气吸收塔(水洗塔+碱洗塔)处理后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44、DA045)排放,氯化氢、氟化氢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2)危废暂存库废气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内部分危险废物在储存的过程中会释放出有机物,经收集进入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46)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3)备用锅炉废气

本项目建设1台100t/h备用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国际领先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1根25m排气筒(DA047)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4)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后通过专用烟道(DA048)排出,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15)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各装置区设备连接处逸散的少量废气、*醇罐区呼吸废气、生产废水综合处理站废气、生活污水处理站恶臭等。经报告中预测分析,本项目厂界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NH3、H2S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厂界VOCS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

(1)生产废水

本项目各生产装置及公辅设施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l-、F-等,根据水质分类收集后进入生产废水综合处理站(含三效蒸发)或回用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不外排。

本项目共建2座生产废水处理站,其中1座为处理规模380m3/h的生产废水综合处理站(含三效蒸发),主要处理工艺为高盐废水调节池→除氟高密沉淀池→除硬高密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器→三效蒸发→回水池、分盐蒸发结晶。1座为处理规模720m3/h的回用水处理站,主要处理工艺为中水调节池→1#高密沉淀池→1#多介质过滤器→1#超滤→1#反渗透→2#高密沉淀池→2#多介质过滤器→2#超滤→1#树脂→脱碳器→2#反渗透→臭氧催化氧化→除硅高密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器→3#超滤→2#树脂→1#纳滤→2#纳滤→3#反渗透系统。

(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10m3/h的生活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工艺为格栅机→废水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二沉池→高密沉淀池→V型滤池→外排水池。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源经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及基础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等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工业固体废物废滤渣,暂存于渣库,定期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废制氮分子筛、回用水处理站废反渗透膜,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交由原厂家回收;碳酸钠、尿素、活性炭等废包装袋,回用水处理站废活性炭,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统一送入园区的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各生产装置产生的精馏残液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废硫酸暂存于废硫酸储罐,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干燥剂、废活性炭、废氧化铝、飞灰、灰渣、废树脂、废膜、废硅胶、废耐火砖、废机油、废紫外灯管、危险化学品废包装物等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氯化钙装置产生的过滤废滤渣,暂存于渣库;本项目盐泥压滤机会产生废盐泥,暂存于盐泥间;再生水预处理站污泥、生产废水综合处理站污泥暂存于危废间;均需进行属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如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如为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填埋处理。在鉴定前按危险废物管理。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新建1座氯化钙渣库,占地面积597.5m2,用于储存氯化钙装置产生的废滤渣;新建1座盐泥间,占地面积625.32m2,用于储存盐泥压滤机废盐泥;均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

本项目建设1座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200 m2,采取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可采用混凝土抗渗等级不低于p8,或在混凝土内参加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剂),用于储存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建设。

新建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084.8m2,基础采用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用于储存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或利用。

5、风险及防范措施

报告书中通过识别,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包括氢气、液氯(氯气)、氯化氢、氢氧化钠、硫酸、氢氟酸、*醇、四氟*烯、一氯*烷、二氯*烷、三氯*烷、四氯化碳、四氟*烯、六氟*烯、八氟环*烷、次氯酸钠、氯*烯、四氯*烯等,存在有毒气体泄漏发生火灾、爆炸及液体泄漏污染地下水、土壤和大气环境的风险。项目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

(1)总体措施:优化厂区总图布置,采取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及厂区储存安全防范措施,针对各风险源设置液位报警、有毒气体监测,建设围堰、防火堤、事故池、罐区风险防范措施,对项目场地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2)储罐区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在设计上对本项目四氯*烯、五氯*烷、四氯化碳、二氯*烷、三氯*烷储罐设置冷却等设施,防止罐内危险物质受高热而大量挥发,有引发火灾、爆炸和中毒的危险。

②罐区高度不低于1.2m设围堰(防火堤)及导流沟,并按要求进行防渗;在排口设立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切换闸门,将含污染物的事故消防水切换至事故水收集系统。对*醇、液化烃、盐酸、氢氟酸、硫酸等储罐围堰采取防腐技术处理。

③储罐均配置1台或多台与储罐容积相匹配的备用罐,在物料储罐发生泄漏时起到倒罐的作用,并设置独立SIS系统、液位计、温度计及具有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

④储罐与储罐之间保持0.8米的防护间距同时留有1米的作业距离,相邻两台储罐之间有2米的距离符合防护要求及检维修等作业的活动要求。

⑤设置有毒气体探测器(氯气、氯化氢、光气、CO、SO2等气体),经及时的检测到罐区有害物质的浓度,并对关键部位有无泄漏情况进行监控。

(3)生产装置区采取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新建的13套生产装置区四周设置围挡,装置区围堰高度不低于0.3m,并按要求进行防渗,周围设立导流沟,并与事故应急池管道连通,当发生物料泄漏事故时,收集泄漏物能够排至事故应急池中。

(4)全厂污水风险防控措施

本项目建设1座25000m3的事故水池,选址于全厂地势最低处,确保在事故状况下,保证紧急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水收集至事故水池内,不排至外部水环境中,同时新建2座有效容积均为5800m3的消防水池。

(5)建立三级防控响应机制及应对方案

加强企业内部环境风险三级防控措施,对涉风险的生产和储存设施设置围堰防护,企业内设置自流式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废水收集池,并输送至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与园区的事故废水收集池、污水处理设施连通,同时建立政府、园区、企业环境风险三级防控响应机制及应对方案,能够确保发生事故时间充分利用区域现有应急救援物资,与园区和九原区保持联动。

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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