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东北亚中医药研究中心建设拟审批公示
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东北亚中医药研究中心建设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7月13日公示期: 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31-*(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别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春中医 (略) 东北亚中医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略) 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 (略) 内 | 长春中医药大学 | (略) (略) | 项目建设地 (略) (略) 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 (略) 内,西至岐黄路,北至四象北路,东至七星百草园,南至篮球场,总占地面积6510.39m2,总建筑面积41952.83m2,新建3栋建筑(科研楼、教学楼、学生公寓),同时建设与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购置相关配套设备等。其中科研楼主要分为中医基础所、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中药标准化工程技术中心、骨病中心针推所及其他配套设施。科研楼中实验室不涉及P3、P4 类实验室,供暖采用集中供热。项目总投资16369.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设备清洗废水、制纯水、超纯水废水、实验设备二次清洗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气主要为实验废气等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为风机、实验设备等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主要为工生活垃圾、一次清洗废水、废包装物、废化学品包装物、实验废液、废药剂、废实验用品、实验废弃锐器、废过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实验设备清洗废水、制纯水、超纯水废水、实验设备二次清洗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略) 政管道进入东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2.实验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的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达标排放; 3.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减震、隔声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指标》(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废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7月13日公示期: 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31-*(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别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春中医 (略) 东北亚中医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略) 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 (略) 内 | 长春中医药大学 | (略) (略) | 项目建设地 (略) (略) 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 (略) 内,西至岐黄路,北至四象北路,东至七星百草园,南至篮球场,总占地面积6510.39m2,总建筑面积41952.83m2,新建3栋建筑(科研楼、教学楼、学生公寓),同时建设与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购置相关配套设备等。其中科研楼主要分为中医基础所、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中药标准化工程技术中心、骨病中心针推所及其他配套设施。科研楼中实验室不涉及P3、P4 类实验室,供暖采用集中供热。项目总投资16369.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设备清洗废水、制纯水、超纯水废水、实验设备二次清洗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气主要为实验废气等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为风机、实验设备等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主要为工生活垃圾、一次清洗废水、废包装物、废化学品包装物、实验废液、废药剂、废实验用品、实验废弃锐器、废过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实验设备清洗废水、制纯水、超纯水废水、实验设备二次清洗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略) 政管道进入东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2.实验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的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达标排放; 3.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减震、隔声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指标》(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废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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