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光明岩盐有限公司FD4块段盐穴储气库一期造腔配套项目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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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光明岩盐有限公司FD4块段盐穴储气库一期造腔配套项目环境影响

(略) FD4块段盐穴储气库一期造腔配套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略) 隶属于信发集团,成立于1989年9月27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岩盐开采、加工、销售,固体盐生产、销售,管道(压力管道)、运输罐车租赁等,矿部、盐 (略) 边院镇、岱岳区马庄镇,制盐厂位于肥城经济开发区。

(略) (以下简称“光明岩盐”)现有工程包括 “100万吨/年六效真空制盐项目”,产能为100万吨/年散湿盐;“岩盐矿井项目”,产能为年产120万吨液体盐(折盐30万吨/年)。 “岩盐矿井项目” (略) 边院镇、岱岳区马庄镇;“100万吨/年六效真空制盐项目”位于肥城经济开发区的制盐厂;岩盐矿井项目为制盐项目的配套工程。

光明岩盐拟投资58000万元建设 (略) FD4块段盐穴储气库一期造腔配套项目,项目矿区面积2.36km2,矿部占地面积12776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矿部、采卤井、采输卤管道并配套环保设施,本项目开采矿种为岩盐,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用钻井水溶法工艺,矿山设计井组20对,首期设计10对井,正常生产井组8对,备用井组2对,矿井生产规模为卤折盐100万t/a(卤水333万m3/a);后备井组10对,后备井组在前期井组生产寿命较长达不到生产要求时对废弃井组封孔后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后即可进行建设,建设中要废一开一,确保不超能生产。FD4开采标高-1051m~-1673m,矿段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其极值直角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X:*.873~*.877,Y:*.348~*.352。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钻井工程、管道工程、矿部建设等。项目运营期劳动定员20人,生产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33天(8000小时),项目建设期12个月。

项目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号:2207-*-04-01-*。

经查找,本项目产品卤水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另外,从设备方面说:没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单中规定的落后和淘汰设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二、拟建项目“三废”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该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水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钻井、固井、洗井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钻井、固井、洗井废水均进入井场废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2)运营期

运营期正常情况下无工艺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机封废水和生活污水。

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废气治理废水、机封废水在废水池暂存后回注矿井,不外排。

因此,本项目废水不外排本项目废水不外排,项目建设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很小。

(2)废气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包括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废气和焊接烟尘。

施工废气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逐渐消失,在合理调配土方、及时洒水和控制汽车超速、超载、做好箱体封闭、加强通风的情况下,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采卤伴生的硫化氢气体,卤水罐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三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内径0.4m的排气筒(P1)排放。项目产生废气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后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未收集的卤水罐废气。通过加强卤水罐密闭、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厂界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预计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井场施工中的钻机、泥浆泵,以及采集卤管道敷设时的平地机、吊车、切割机等,此外还有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期噪声随着施工的结束而逐渐消失。

运营期噪声声源主要为泵房设备噪声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区平整土石方,钻井时产生的钻井岩屑和废弃泥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充分利用选定施工场所地形,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做到挖方、填方平衡。在钻井过程中,含盐系以下地层采用常规水基泥浆钻进,不使用有污染的添加剂,可将这一部分岩屑捞出水溶提盐后与含盐系以上地层的岩屑一起用于回垫井场;对于钻井泥浆,回收后反复使用,不能重复利用的部分就地固化无害化处置后运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运营期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卤罐底渣和生活垃圾。

生产运营期产生卤罐底渣,在废水池暂存后,加水稀释,回注矿井。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综上,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钻井工程穿越含水层对含水层的影响,以及钻井废水、钻井岩屑处置不当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钻井废水经泥浆收集沟收集至废水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钻井,沉淀泥浆在泥浆池就地固化无害化处置后运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因此钻井废水、钻井岩屑对浅层地下水影响不大。

在运营期无工艺废水排放,废气治理废水、机封废水在废水池暂存后回注矿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做好卤水罐、泵房、废水池等区域的防渗,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影响不大。

综上,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卤水泄露。本工程在生产工艺、工程设计、设备和材料选择、生产管理等方面充分考虑了预防、控制、削减环境风险的相关措施。只要各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避免误操作,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本项目可以在设计年限内平稳安全地运行。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镇

四、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 (略)

联 系 人:董工

联系电话:0538-*

邮 箱:*@*63.com

地 址: (略) 岱岳区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项目所在位置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 (略) 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 (略)

发布日期:2023年2月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略) 岩盐矿120万吨/年扩能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山东, (略) , (略) ,岱岳区,泰安

(略) FD4块段盐穴储气库一期造腔配套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略) 隶属于信发集团,成立于1989年9月27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岩盐开采、加工、销售,固体盐生产、销售,管道(压力管道)、运输罐车租赁等,矿部、盐 (略) 边院镇、岱岳区马庄镇,制盐厂位于肥城经济开发区。

(略) (以下简称“光明岩盐”)现有工程包括 “100万吨/年六效真空制盐项目”,产能为100万吨/年散湿盐;“岩盐矿井项目”,产能为年产120万吨液体盐(折盐30万吨/年)。 “岩盐矿井项目” (略) 边院镇、岱岳区马庄镇;“100万吨/年六效真空制盐项目”位于肥城经济开发区的制盐厂;岩盐矿井项目为制盐项目的配套工程。

光明岩盐拟投资58000万元建设 (略) FD4块段盐穴储气库一期造腔配套项目,项目矿区面积2.36km2,矿部占地面积12776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矿部、采卤井、采输卤管道并配套环保设施,本项目开采矿种为岩盐,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用钻井水溶法工艺,矿山设计井组20对,首期设计10对井,正常生产井组8对,备用井组2对,矿井生产规模为卤折盐100万t/a(卤水333万m3/a);后备井组10对,后备井组在前期井组生产寿命较长达不到生产要求时对废弃井组封孔后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后即可进行建设,建设中要废一开一,确保不超能生产。FD4开采标高-1051m~-1673m,矿段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其极值直角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X:*.873~*.877,Y:*.348~*.352。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钻井工程、管道工程、矿部建设等。项目运营期劳动定员20人,生产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33天(8000小时),项目建设期12个月。

项目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号:2207-*-04-01-*。

经查找,本项目产品卤水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另外,从设备方面说:没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单中规定的落后和淘汰设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二、拟建项目“三废”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该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水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钻井、固井、洗井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钻井、固井、洗井废水均进入井场废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2)运营期

运营期正常情况下无工艺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机封废水和生活污水。

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废气治理废水、机封废水在废水池暂存后回注矿井,不外排。

因此,本项目废水不外排本项目废水不外排,项目建设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很小。

(2)废气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包括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废气和焊接烟尘。

施工废气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逐渐消失,在合理调配土方、及时洒水和控制汽车超速、超载、做好箱体封闭、加强通风的情况下,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采卤伴生的硫化氢气体,卤水罐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三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内径0.4m的排气筒(P1)排放。项目产生废气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后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未收集的卤水罐废气。通过加强卤水罐密闭、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厂界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预计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井场施工中的钻机、泥浆泵,以及采集卤管道敷设时的平地机、吊车、切割机等,此外还有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期噪声随着施工的结束而逐渐消失。

运营期噪声声源主要为泵房设备噪声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区平整土石方,钻井时产生的钻井岩屑和废弃泥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充分利用选定施工场所地形,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做到挖方、填方平衡。在钻井过程中,含盐系以下地层采用常规水基泥浆钻进,不使用有污染的添加剂,可将这一部分岩屑捞出水溶提盐后与含盐系以上地层的岩屑一起用于回垫井场;对于钻井泥浆,回收后反复使用,不能重复利用的部分就地固化无害化处置后运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运营期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卤罐底渣和生活垃圾。

生产运营期产生卤罐底渣,在废水池暂存后,加水稀释,回注矿井。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综上,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钻井工程穿越含水层对含水层的影响,以及钻井废水、钻井岩屑处置不当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钻井废水经泥浆收集沟收集至废水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钻井,沉淀泥浆在泥浆池就地固化无害化处置后运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因此钻井废水、钻井岩屑对浅层地下水影响不大。

在运营期无工艺废水排放,废气治理废水、机封废水在废水池暂存后回注矿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做好卤水罐、泵房、废水池等区域的防渗,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影响不大。

综上,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卤水泄露。本工程在生产工艺、工程设计、设备和材料选择、生产管理等方面充分考虑了预防、控制、削减环境风险的相关措施。只要各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避免误操作,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本项目可以在设计年限内平稳安全地运行。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镇

四、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 (略)

联 系 人:董工

联系电话:0538-*

邮 箱:*@*63.com

地 址: (略) 岱岳区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项目所在位置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 (略) 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 (略)

发布日期:2023年2月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略) 岩盐矿120万吨/年扩能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山东, (略) , (略) ,岱岳区,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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