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畜禽粪污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预审意见-蛟河市畜禽粪污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蛟河市畜禽粪污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预审意见-蛟河市畜禽粪污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3年7月12日我 (略) 畜禽粪污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9日-2023年7月13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项目审批科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畜禽粪污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 (略) 拉法街宋家村东侧 | 农神生物( (略) )有限公司 | (略) 中环 (略) | 项 (略) (略) 拉法街宋家村东侧0.8km处,地理位置坐标:东经 127 度 12 分 40.489 秒,北纬43 度 48 分 17.887 秒。厂区东侧和南侧为农田,西侧隔路为废弃房屋(原为拉法街社会福利中心),西侧98m处为养猪场,北侧隔G302国道为农田,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西侧686m处的宋家村居民。 建设总投资:10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00万元,占总投资的0.41%。 项目以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便(包括猪粪、牛粪等)半成品及秸秆颗粒为原料,采用槽式高温好氧工艺快速堆肥发酵,最终加工成颗粒状生物有机肥,袋装后外售,年产量为10万t。 | 污染影响与防治措施: 废气: (1)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若必须在工地内临时堆存,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抑尘;材料要集中堆放,尽量减少施工材料的堆存时间和堆存量;施工期洒水降尘;避开大风天施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营运期 该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存废气、发酵废气,生产粉尘。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无组织颗粒物,无组织氨、硫化氢。拟采取措施: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原料堆存废气、发酵废气主要产生于原料堆存、发酵过程,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 项目原料区及发酵车间均为负压密闭形式,在车间顶部及四周设置集气管,配置负压风机对原料区及发酵车间进行抽风形成微负压状态,收集效率95%,风机风量81000m3/h,用于抽排原料区及发酵车间内的废气,收集的废气采取1套“水喷淋塔+生物除臭”装置(去除效率在80%以上),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破碎、筛分及制粒过程产生颗粒物,破碎机、筛分机及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5%,风机风量10000m3/h,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8%)处理,处理达标后经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氨及硫化氢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无组织粉尘 1)无组织颗粒物 破碎、筛分及造粒过程均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生产,且加工车间内设置喷雾装置,能够有效降低车间内无组织粉尘的逸散,控尘效率为80%,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无组织NH3、H2S 在生产车间的主要产臭源处喷洒生物除臭剂,同时在厂房周边植树绿化。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预计能减少约40%,无组织排放NH3、H2S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废水: (1)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营运期 项目所使用的搅拌机、移动式翻倒机等设备均不需清洗,不涉及清洗废水。运 (略) 提供即运即走,不在场区进行清洗,项目原料区、发酵车间和成品加工车间日常采用干式清扫,不涉及地面清洁废水。 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养殖场需采取清污分流和粪尿的干湿分离措施,项目收集的粪污为干粪污,已在养殖场进行干湿分离和一次堆肥发酵。项目处置畜禽粪便中带入的水分在发酵、造粒和冷却过程中被消耗掉,无废水产生。因此项目只产生喷淋更换废水和生活废水。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 喷淋更换废水 喷淋水循环使用,喷淋塔循环水定期更换,利用人工喷洒至原料区物料,不外排。 ②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噪声: (1)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有施工机械设备以及各种运输车辆等。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使用过程中经常检修和养护,保证其正常运行;一些噪声较大设备可置于临时建筑物内;严格控制强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等。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 (2)营运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为上料辅助机、搅拌机、移动式翻倒机、筛分机一体机、造粒机、包装系统、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80-85dB(A)左右。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安装于厂房内,墙体隔声、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可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报告表预测结果可知,厂界东侧、西侧及南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北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边角余料和建筑垃圾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收集、分别清理,采取回收和综合利用等方法,充分利用资源,对不能再利用的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去向。 (2)营运期 营运期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袋0.1t/a、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34.447t/a、生活垃圾1.5t/a。 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废包装袋(262-005-07),集中存放,交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262-066-66)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3年7月12日我 (略) 畜禽粪污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9日-2023年7月13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项目审批科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畜禽粪污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 (略) 拉法街宋家村东侧 | 农神生物( (略) )有限公司 | (略) 中环 (略) | 项 (略) (略) 拉法街宋家村东侧0.8km处,地理位置坐标:东经 127 度 12 分 40.489 秒,北纬43 度 48 分 17.887 秒。厂区东侧和南侧为农田,西侧隔路为废弃房屋(原为拉法街社会福利中心),西侧98m处为养猪场,北侧隔G302国道为农田,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西侧686m处的宋家村居民。 建设总投资:10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00万元,占总投资的0.41%。 项目以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便(包括猪粪、牛粪等)半成品及秸秆颗粒为原料,采用槽式高温好氧工艺快速堆肥发酵,最终加工成颗粒状生物有机肥,袋装后外售,年产量为10万t。 | 污染影响与防治措施: 废气: (1)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若必须在工地内临时堆存,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抑尘;材料要集中堆放,尽量减少施工材料的堆存时间和堆存量;施工期洒水降尘;避开大风天施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营运期 该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存废气、发酵废气,生产粉尘。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无组织颗粒物,无组织氨、硫化氢。拟采取措施: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原料堆存废气、发酵废气主要产生于原料堆存、发酵过程,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 项目原料区及发酵车间均为负压密闭形式,在车间顶部及四周设置集气管,配置负压风机对原料区及发酵车间进行抽风形成微负压状态,收集效率95%,风机风量81000m3/h,用于抽排原料区及发酵车间内的废气,收集的废气采取1套“水喷淋塔+生物除臭”装置(去除效率在80%以上),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破碎、筛分及制粒过程产生颗粒物,破碎机、筛分机及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5%,风机风量10000m3/h,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8%)处理,处理达标后经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氨及硫化氢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无组织粉尘 1)无组织颗粒物 破碎、筛分及造粒过程均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生产,且加工车间内设置喷雾装置,能够有效降低车间内无组织粉尘的逸散,控尘效率为80%,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无组织NH3、H2S 在生产车间的主要产臭源处喷洒生物除臭剂,同时在厂房周边植树绿化。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预计能减少约40%,无组织排放NH3、H2S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废水: (1)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营运期 项目所使用的搅拌机、移动式翻倒机等设备均不需清洗,不涉及清洗废水。运 (略) 提供即运即走,不在场区进行清洗,项目原料区、发酵车间和成品加工车间日常采用干式清扫,不涉及地面清洁废水。 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养殖场需采取清污分流和粪尿的干湿分离措施,项目收集的粪污为干粪污,已在养殖场进行干湿分离和一次堆肥发酵。项目处置畜禽粪便中带入的水分在发酵、造粒和冷却过程中被消耗掉,无废水产生。因此项目只产生喷淋更换废水和生活废水。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 喷淋更换废水 喷淋水循环使用,喷淋塔循环水定期更换,利用人工喷洒至原料区物料,不外排。 ②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噪声: (1)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有施工机械设备以及各种运输车辆等。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使用过程中经常检修和养护,保证其正常运行;一些噪声较大设备可置于临时建筑物内;严格控制强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等。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 (2)营运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为上料辅助机、搅拌机、移动式翻倒机、筛分机一体机、造粒机、包装系统、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80-85dB(A)左右。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安装于厂房内,墙体隔声、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可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报告表预测结果可知,厂界东侧、西侧及南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北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边角余料和建筑垃圾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收集、分别清理,采取回收和综合利用等方法,充分利用资源,对不能再利用的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去向。 (2)营运期 营运期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袋0.1t/a、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34.447t/a、生活垃圾1.5t/a。 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废包装袋(262-005-07),集中存放,交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262-066-66)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