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第559号)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的要求,现将《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规划范围:定安塔岭工业园为“一园两区”布局,由塔岭园区、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组成,园区控制范围1400公顷。塔岭园区规划范围东至海南环岛高速公路,西至定海大桥,南至文临高速,北至塔岭新区,规划范围总面积为1211.58公顷;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四至范围为北至建材北路、 (略) 道云文线、西至西园路、东至东园路,总占地188.42公顷。
总体发展定位:海口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协同创新的引领区,定安发展的新引擎。打造产城融合、高效智能、低碳韧性的新一代产业示范园区。
规划产业:定安塔岭工业园以新型食品加工、绿色建筑、生物医药等为主导产业。聚焦定安绿色食品加工业全产业链发展,打造定安特色的区域农产品及食品品牌价值。聚焦装配式建筑、新型建材等绿色建筑产业,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建筑建材领域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以服务医药器械创新成果产业化为目标,重点引进和培育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龙头企业,壮大现代生物医药产业板块。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杨举
联系电话:0898-*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南中特 (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898-*
联系邮箱:*@*26.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政策,分析规划方案的政策相符性。
(2)根据产业发展的导向开展环境影响识别,确定环境目标。
(3)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并在园区开发回顾评价的基础上识别区域环境问题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
(4)开展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包括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影响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5)进行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提出规划方案调整或修改的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6)公众参与贯穿于整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范围及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填写,以邮件、电话形式反馈规划实施单位、评价机构。
公众意见征询表见附件。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第559号)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的要求,现将《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规划范围:定安塔岭工业园为“一园两区”布局,由塔岭园区、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组成,园区控制范围1400公顷。塔岭园区规划范围东至海南环岛高速公路,西至定海大桥,南至文临高速,北至塔岭新区,规划范围总面积为1211.58公顷;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四至范围为北至建材北路、 (略) 道云文线、西至西园路、东至东园路,总占地188.42公顷。
总体发展定位:海口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协同创新的引领区,定安发展的新引擎。打造产城融合、高效智能、低碳韧性的新一代产业示范园区。
规划产业:定安塔岭工业园以新型食品加工、绿色建筑、生物医药等为主导产业。聚焦定安绿色食品加工业全产业链发展,打造定安特色的区域农产品及食品品牌价值。聚焦装配式建筑、新型建材等绿色建筑产业,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建筑建材领域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以服务医药器械创新成果产业化为目标,重点引进和培育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龙头企业,壮大现代生物医药产业板块。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杨举
联系电话:0898-*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南中特 (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898-*
联系邮箱:*@*26.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政策,分析规划方案的政策相符性。
(2)根据产业发展的导向开展环境影响识别,确定环境目标。
(3)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并在园区开发回顾评价的基础上识别区域环境问题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
(4)开展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包括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影响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5)进行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提出规划方案调整或修改的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6)公众参与贯穿于整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范围及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填写,以邮件、电话形式反馈规划实施单位、评价机构。
公众意见征询表见附件。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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