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光气田主体湿气增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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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光气田主体湿气增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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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对中国 (略) (略) “普光气田主体湿气增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普光气田主体湿气增压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 (略) (略)
项目建设地点:普光气田1#增压站位于P102集气站东侧( (略) 宣汉县普光镇北斗村岳家坡),普光气田2#增压站位于净化厂外SEI 临时料仓独立建设( (略) 宣汉县普光镇铜坎村),P106-P104-1#增压站集输管道4.1k (略) 宣汉县普光镇北斗村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普光气田主体现有集输系统,新建2座增压站,其中:1#增压站依托P102集气站改造扩建,站内建设高含硫压缩机组3套(每套50万方/天),主要对1#线集气站所辖气井来气增压,站外配套新建集输管线4.1千米;2#增压站依托净化厂东侧料仓改造扩建,站内建设高含硫压缩机组4 套(每套150 万方/天),主要对2#线和3#线集气站所辖气井来气增压。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853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18%。
二、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 (略) 主城区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公报》,项目所在区SO2、NO2、PM10、CO、O3、PM2.5均达标,项目所在区为达标区。并对项目拟建地环境空气中特征污染物TVOC、硫化氢现状监测值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标准限值。
声环境:从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站场所在地和管道沿线声环境质量良好,监测点位处的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现状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地下水:根据地下水监测统计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八大离子平衡,各地下水监测点各监测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地表水环境:从监测结果可知,处后河监测断面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土壤环境:监测结果表明:站场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各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站场周边农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各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三、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1、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地面开挖、回填、土石堆放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粉尘)、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烟气、焊接废气、食堂油烟以及放空废气将对大气环境产生轻微、暂时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正常生产时,天然气处于完全密闭系统内,输气管道在正常生产时无废气产生和排放。事故或检修放空排放的天然气经P102集气站放空火炬(85m高)燃烧后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管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附近居民房收集处理;站场施工入厕生活污水依托经生态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不外排;员工洗澡、食堂废水经单独收集后拉运至普光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清管试压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气田水分别经普光3#水处理站、1#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水处理采用新建预处理流程,满足压裂液配制要求,剩余采出水然后进入深度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有一定影响,但时间较短,影响可接受。
营运期:运营期站场内噪声源经基础减振和距离衰减后,各场界噪声均满足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放空时及时疏散附近居民,对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环境
施工期:本项目集气管线施工时开挖地表深度不超过1m,主要以砂土、粘土和碎块石为主,不涉及地下水。站场施工期,对分离器、润滑油储罐、污水罐的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7cm/s,润滑油储罐、污水罐设置围堰,及时收集处理事故废水,杜绝事故废水流入周边环境。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营运期:站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后,确保不对周边地下水造成污染。集输过程中,加强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防止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项目运营期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管沟开挖全部回填,无弃方产生,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营运期:本项目集气管道采用埋地敷设方式,在正常运行过程中集气管道不会产生固体废物。
废润滑油、污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约5m2,暂存间地面采取四防措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站场为无人值守站,人员依托P102集气站和净化厂,工作人员10人,运营期无生活垃圾产生。
6、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输气管道开挖和站场临时占地对土壤、植被、水土流失等的影响。工程的建设将改变了项目区部分土地的利用性质。造成生物量的减少;管道施工开挖土方引起土壤结构、土壤紧实度、土壤养分变化,同时,防腐材料和施工废弃物也会对土壤的理化性质产生影响。管线评价范围内无珍稀野生动物分布,也没有涉及野生动物的通道、栖息地等敏感场所。临时占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会对农业生态系统有明显影响。工程建成后不会对整个评价区的生态完整性产生影响,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也很小,属可接受范围;工程的建设不会造成物种缺失,不会影响生物迁徒和物质能量流,也无须预留通道。该项目涉及的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没有受到影响,在干扰之后可以较好的恢复,没有显著的生态问题。
四、环境风险
本工程通过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其发生事故的概率较低,在落实应急预案后,能将事故危害降至最低。因此,从环境风险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中国 (略) (略) 建设的普光气田主体湿气增压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原则;采取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可行,污染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风险防范措施可靠。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恢复、水土保持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并建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后,对环境的影响能降到最低,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在该地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意见征集
(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2)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1-1.html
公众可以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直接联系,公众参与联系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公众参与联系方式如下:
①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 (略) (略)
联系人:贺贤伟
联系电话:0818-*
②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 (略)
联系人:赖海涛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③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http://**
④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提交途径:
(1)通过邮箱提交意见表;
(2)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意见表;
(3)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
(4)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中国 (略) (略)
2023年7月14日
,重庆,四川, (略) ,宣汉县,重庆,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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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对中国 (略) (略) “普光气田主体湿气增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普光气田主体湿气增压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 (略) (略)
项目建设地点:普光气田1#增压站位于P102集气站东侧( (略) 宣汉县普光镇北斗村岳家坡),普光气田2#增压站位于净化厂外SEI 临时料仓独立建设( (略) 宣汉县普光镇铜坎村),P106-P104-1#增压站集输管道4.1k (略) 宣汉县普光镇北斗村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普光气田主体现有集输系统,新建2座增压站,其中:1#增压站依托P102集气站改造扩建,站内建设高含硫压缩机组3套(每套50万方/天),主要对1#线集气站所辖气井来气增压,站外配套新建集输管线4.1千米;2#增压站依托净化厂东侧料仓改造扩建,站内建设高含硫压缩机组4 套(每套150 万方/天),主要对2#线和3#线集气站所辖气井来气增压。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853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18%。
二、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 (略) 主城区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公报》,项目所在区SO2、NO2、PM10、CO、O3、PM2.5均达标,项目所在区为达标区。并对项目拟建地环境空气中特征污染物TVOC、硫化氢现状监测值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标准限值。
声环境:从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站场所在地和管道沿线声环境质量良好,监测点位处的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现状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地下水:根据地下水监测统计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八大离子平衡,各地下水监测点各监测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地表水环境:从监测结果可知,处后河监测断面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土壤环境:监测结果表明:站场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各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站场周边农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各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三、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1、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地面开挖、回填、土石堆放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粉尘)、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烟气、焊接废气、食堂油烟以及放空废气将对大气环境产生轻微、暂时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正常生产时,天然气处于完全密闭系统内,输气管道在正常生产时无废气产生和排放。事故或检修放空排放的天然气经P102集气站放空火炬(85m高)燃烧后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管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附近居民房收集处理;站场施工入厕生活污水依托经生态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不外排;员工洗澡、食堂废水经单独收集后拉运至普光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清管试压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气田水分别经普光3#水处理站、1#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水处理采用新建预处理流程,满足压裂液配制要求,剩余采出水然后进入深度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有一定影响,但时间较短,影响可接受。
营运期:运营期站场内噪声源经基础减振和距离衰减后,各场界噪声均满足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放空时及时疏散附近居民,对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环境
施工期:本项目集气管线施工时开挖地表深度不超过1m,主要以砂土、粘土和碎块石为主,不涉及地下水。站场施工期,对分离器、润滑油储罐、污水罐的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7cm/s,润滑油储罐、污水罐设置围堰,及时收集处理事故废水,杜绝事故废水流入周边环境。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营运期:站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后,确保不对周边地下水造成污染。集输过程中,加强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防止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项目运营期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管沟开挖全部回填,无弃方产生,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营运期:本项目集气管道采用埋地敷设方式,在正常运行过程中集气管道不会产生固体废物。
废润滑油、污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约5m2,暂存间地面采取四防措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站场为无人值守站,人员依托P102集气站和净化厂,工作人员10人,运营期无生活垃圾产生。
6、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输气管道开挖和站场临时占地对土壤、植被、水土流失等的影响。工程的建设将改变了项目区部分土地的利用性质。造成生物量的减少;管道施工开挖土方引起土壤结构、土壤紧实度、土壤养分变化,同时,防腐材料和施工废弃物也会对土壤的理化性质产生影响。管线评价范围内无珍稀野生动物分布,也没有涉及野生动物的通道、栖息地等敏感场所。临时占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会对农业生态系统有明显影响。工程建成后不会对整个评价区的生态完整性产生影响,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也很小,属可接受范围;工程的建设不会造成物种缺失,不会影响生物迁徒和物质能量流,也无须预留通道。该项目涉及的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没有受到影响,在干扰之后可以较好的恢复,没有显著的生态问题。
四、环境风险
本工程通过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其发生事故的概率较低,在落实应急预案后,能将事故危害降至最低。因此,从环境风险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中国 (略) (略) 建设的普光气田主体湿气增压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原则;采取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可行,污染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风险防范措施可靠。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恢复、水土保持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并建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后,对环境的影响能降到最低,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在该地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意见征集
(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2)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1-1.html
公众可以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直接联系,公众参与联系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公众参与联系方式如下:
①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 (略) (略)
联系人:贺贤伟
联系电话:0818-*
②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 (略)
联系人:赖海涛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③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http://**
④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提交途径:
(1)通过邮箱提交意见表;
(2)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意见表;
(3)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
(4)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中国 (略) (略)
2023年7月14日
,重庆,四川, (略) ,宣汉县,重庆,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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