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创.白玉海棠项目一、二、三期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关于开创.白玉海棠项目一、二、三期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开创.白玉海棠项目(一、二、三期)(含装修) (略) 海棠湾控规G8-01-01地块,原审批为9栋住宅楼含部分商业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48416.3m2,计容建筑面积为30282.48m2。
该项目主体施工已完成,为了提升项目品质和完善建筑使用功能,该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在不突破规划指标、不改变主体轮廓及建筑限高前提下,将原审批的住宅楼栋中部分户型的建筑内部平面布局及功能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
一、调整1#住宅楼七层A1、A2户型室内平面布局,取消次卫隔墙,优化客餐厅空间,微调后编号变更为A1’、A2’。
二、将2#-5#住宅楼、9#住宅楼原A3户型进行微调,其中一层调整次卧门开启位置、加大卫生间尺寸、修改栏杆形式及取消多功能房隔断、修改飘窗为平开门,微调后编号变更为A3-1;其中二层至六层调整次卧门开启位置、多功能房调整为儿童房、改变卧室门洞及衣柜位置、加大主卫生间尺寸,微调后编号变更为A3-2;其中七层调整卧室门洞及衣柜位置、加大主卫生间尺寸、取消多功能房隔断、改变次卧门开启位置、加大卫生间尺寸,微调后编号变更为A3-3。
三、将6#、7#、8#住宅楼原H-1、H-2、H-5户型室内平面布局进行微调,其中H-1户型取消一层次卧隔墙变更为品茗区、窗修改为推拉门,二层调整卫生间尺寸、取消主卫侧窗,微调后编号变更为H1;其中H-2户型取消一层老人房及次卫隔墙变更为品茗区及茶水室,调整二层卫生间尺寸、调整主卧门开启位置,微调后编号变更为H2;其中H-5户型二层调整次卫隔墙位置、增加储藏室、变更衣帽间推拉门为平开门,微调后编号变更为H5。
四、将8#住宅楼H-1、H-2、H-3户型进行室内平面布局调整,取消部分墙体,调整部分功能区面积及位置,调整后将H1、H2合并编号为H6户型,将H3合并编号为H8户型。
五、6#、7#、8#住宅楼原审图纸中二层层高为3.3米,未考虑露台及卫生间降板对二层实际净高利用限制,造成装修及电梯设置困难,故将二层层高调整为3.6米,建筑高度由13.5米调整为13.8米。
调整后该项目户数由258户调整为256户,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4日),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如对该单位申请有异议,请于2023年7月24日前进行反馈,逾期我委将视为无意见。
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ttp://**。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以邮戳时间为准):三亚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邮政编码:*。咨询电话:*。联系人:杨先生
???附件:区位图、调整后总平面图、调整后效果图
开创.白玉海棠项目(一、二、三期)(含装修) (略) 海棠湾控规G8-01-01地块,原审批为9栋住宅楼含部分商业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48416.3m2,计容建筑面积为30282.48m2。
该项目主体施工已完成,为了提升项目品质和完善建筑使用功能,该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在不突破规划指标、不改变主体轮廓及建筑限高前提下,将原审批的住宅楼栋中部分户型的建筑内部平面布局及功能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
一、调整1#住宅楼七层A1、A2户型室内平面布局,取消次卫隔墙,优化客餐厅空间,微调后编号变更为A1’、A2’。
二、将2#-5#住宅楼、9#住宅楼原A3户型进行微调,其中一层调整次卧门开启位置、加大卫生间尺寸、修改栏杆形式及取消多功能房隔断、修改飘窗为平开门,微调后编号变更为A3-1;其中二层至六层调整次卧门开启位置、多功能房调整为儿童房、改变卧室门洞及衣柜位置、加大主卫生间尺寸,微调后编号变更为A3-2;其中七层调整卧室门洞及衣柜位置、加大主卫生间尺寸、取消多功能房隔断、改变次卧门开启位置、加大卫生间尺寸,微调后编号变更为A3-3。
三、将6#、7#、8#住宅楼原H-1、H-2、H-5户型室内平面布局进行微调,其中H-1户型取消一层次卧隔墙变更为品茗区、窗修改为推拉门,二层调整卫生间尺寸、取消主卫侧窗,微调后编号变更为H1;其中H-2户型取消一层老人房及次卫隔墙变更为品茗区及茶水室,调整二层卫生间尺寸、调整主卧门开启位置,微调后编号变更为H2;其中H-5户型二层调整次卫隔墙位置、增加储藏室、变更衣帽间推拉门为平开门,微调后编号变更为H5。
四、将8#住宅楼H-1、H-2、H-3户型进行室内平面布局调整,取消部分墙体,调整部分功能区面积及位置,调整后将H1、H2合并编号为H6户型,将H3合并编号为H8户型。
五、6#、7#、8#住宅楼原审图纸中二层层高为3.3米,未考虑露台及卫生间降板对二层实际净高利用限制,造成装修及电梯设置困难,故将二层层高调整为3.6米,建筑高度由13.5米调整为13.8米。
调整后该项目户数由258户调整为256户,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4日),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如对该单位申请有异议,请于2023年7月24日前进行反馈,逾期我委将视为无意见。
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ttp://**。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以邮戳时间为准):三亚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邮政编码:*。咨询电话:*。联系人:杨先生
???附件:区位图、调整后总平面图、调整后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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