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三台县临河建材厂《三台县临河建材厂掺烧一般固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示
关于对三台县临河建材厂《三台县临河建材厂掺烧一般固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三台县三台县临河建材厂《三台县临河建材厂掺烧一般固废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三台县临河建材厂掺烧一般固废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三台县慕禹五村八组
三、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四、建设单位:三台县临河建材厂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六、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技改在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不新增用地,技改内容为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污泥)代替部分原料(页岩、煤)进行制砖,在现有页岩仓库内配套建设污泥暂存间,暂存间面积约100m2,有效容积约120m3,配套1台螺旋给料机。其余生产设备不变,技改后,全厂产能不变动,年产标砖5000万块。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于2021年7月进行技改,2021年7月底技改完成,在原有页岩仓库内配套建设污泥暂存间,配套新增1台螺旋给料机,主要施工内容为基础施工、设备安装、工程验收等,施工过程中主要污染因子有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及机械运行中产生的尾气、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废水、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根据建设单位回顾,施工期经洒水降尘、设置冲洗设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经现场踏查,现场无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建设单位未收到环保投诉。
2、运营期
(1)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7.5m3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中新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设计进水水质中未要求的指标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 (略) 定期用罐车转运至三台县中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富丰河。
脱硫除尘废水:项目脱硫除尘废水通过原有项目再生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车辆冲洗废水:厂区原有洗车平台出入口设置5m3沉淀池,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每日补充损耗。
(2)废气
运输扬尘:与砖厂外界的连接的主要运输道路硬化,减少了道路积尘量;在砖厂内主要运输道路配比洒水车,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降尘,并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挡,降低粉尘散逸。
原料堆场扬尘:原料堆场设为封闭结构;堆场设置洒水降尘,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
破碎筛分搅拌粉尘:破碎筛分用房位于厂区西北侧(厂房为钢结构,实行全封闭,三面围挡,顶上加盖顶棚,出入口安装防尘帘),顶部及各个机械设备四周设置喷雾洒水降尘装置,进一步降低无组织粉尘产尘量(通过在机械设备四周进行喷雾洒水等降尘措施,有效降低产尘量80%以上),定期清扫;所有输送皮带均设置为密闭皮带输送。
隧道窑炉窑废气:经脱硫除尘塔处理达标后经过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污泥暂存、输送臭气:污泥全部存放于封闭暂存间内,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对污泥间配套风机连接一套活性炭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吸附处理后尾气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
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及加强日常管理等噪声防治措施,螺旋给料机、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用减振措施,风机风口设置消音措施,合理布局,增大与厂界距离,依托现状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垃圾收集点。
不合格砖和废砖坯:回用于生产。
脱硫除尘渣:回用于制砖。
清扫粉尘:定期清扫回用于制砖。
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
废机油及含矿物油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桶、含油抹布等):暂存危废间,废机油定期委托什邡 (略) 合理处置;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暂存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防渗分区划分如下: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机修间、污泥暂存间;
一般防渗区:化粪池、脱硫池、洗车池、原料预处理车间(含破碎筛分区、原煤库房、页岩仓库)、陈化库、一般固废暂存区、制砖车间、隧道窑等;
简单防渗区:除了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余区域。
针对一般污染防治区满足等效黏土层Mb≥1.5m,渗透系数k≤10-7cm/s的技术要求;重点污染防治区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7cm/s的技术要求,简单防渗区,使用混凝土硬化即可。
综上分析,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选择适当,运行稳定、可靠,能达到环保相关标准要求。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要求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按地下水分区防渗的要求,严格进行区域分区防渗,并加强管理。要求企业厂区地面做一般硬化处理,污泥暂存间按要求做到重点防渗。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泄露风险措施
①污泥暂存间地面及墙壁采取“采用防渗混凝土+HDPE 膜防渗”进行重点防渗,对污泥暂存间进行防渗防漏处理,不单独设置渗滤液收集池,项目采用新鲜的污泥,产生的渗滤液及时用于制砖工序中;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车速,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污泥外泄,同时对运输车辆做好防跑、冒、滴、漏等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方案,制定运输过程中泄漏、扬散的保障措施,配备必要设备,在污泥或渗滤液发生泄漏时可以及时收集,减小污染;制定合理车辆运行路线和时间表。
②化粪池、洗车平台等采取措施进行一般防渗。
③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机油“跑、冒、滴、漏”,生产车间采取一般防渗措施。
2)火灾风险防范措施
①从建筑物到设备要严格防火,厂房布置要按防火要求设计,安装消防栓和灭火器。
②在有明显标志处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装置常用维修工具,以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做现场处理。
③整个厂区禁止烟火,设立明显的禁烟禁火标识牌,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学和责任感,降低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事故。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本),本项目属于“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N7723固体废物治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版),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0条“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及“限制类”第九项“建材第9条:6000万标砖/年(不含)以下的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八条“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项目为技改项目,不属于新建项目,本次技改不改变产能;并且项目生产设备也不属于国家限制或明令禁止的设备,因此本项目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修订)要求。
同时,三台县行政审批局于2022年12月20日同意本项目完成备案,备案文件号为:川投资备【2212-*-99-02-*】JXQB-0231号。
根据《潼川镇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项目原用地性质为“独立工矿区”和“村镇建设用地”;根据潼川镇基本农田分布图,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同时根据三台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矢量数据,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用地规划。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三台县三台县临河建材厂《三台县临河建材厂掺烧一般固废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三台县临河建材厂掺烧一般固废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三台县慕禹五村八组
三、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四、建设单位:三台县临河建材厂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六、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技改在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不新增用地,技改内容为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污泥)代替部分原料(页岩、煤)进行制砖,在现有页岩仓库内配套建设污泥暂存间,暂存间面积约100m2,有效容积约120m3,配套1台螺旋给料机。其余生产设备不变,技改后,全厂产能不变动,年产标砖5000万块。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于2021年7月进行技改,2021年7月底技改完成,在原有页岩仓库内配套建设污泥暂存间,配套新增1台螺旋给料机,主要施工内容为基础施工、设备安装、工程验收等,施工过程中主要污染因子有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及机械运行中产生的尾气、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废水、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根据建设单位回顾,施工期经洒水降尘、设置冲洗设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经现场踏查,现场无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建设单位未收到环保投诉。
2、运营期
(1)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7.5m3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中新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设计进水水质中未要求的指标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 (略) 定期用罐车转运至三台县中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富丰河。
脱硫除尘废水:项目脱硫除尘废水通过原有项目再生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车辆冲洗废水:厂区原有洗车平台出入口设置5m3沉淀池,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每日补充损耗。
(2)废气
运输扬尘:与砖厂外界的连接的主要运输道路硬化,减少了道路积尘量;在砖厂内主要运输道路配比洒水车,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降尘,并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挡,降低粉尘散逸。
原料堆场扬尘:原料堆场设为封闭结构;堆场设置洒水降尘,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
破碎筛分搅拌粉尘:破碎筛分用房位于厂区西北侧(厂房为钢结构,实行全封闭,三面围挡,顶上加盖顶棚,出入口安装防尘帘),顶部及各个机械设备四周设置喷雾洒水降尘装置,进一步降低无组织粉尘产尘量(通过在机械设备四周进行喷雾洒水等降尘措施,有效降低产尘量80%以上),定期清扫;所有输送皮带均设置为密闭皮带输送。
隧道窑炉窑废气:经脱硫除尘塔处理达标后经过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污泥暂存、输送臭气:污泥全部存放于封闭暂存间内,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对污泥间配套风机连接一套活性炭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吸附处理后尾气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
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及加强日常管理等噪声防治措施,螺旋给料机、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用减振措施,风机风口设置消音措施,合理布局,增大与厂界距离,依托现状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垃圾收集点。
不合格砖和废砖坯:回用于生产。
脱硫除尘渣:回用于制砖。
清扫粉尘:定期清扫回用于制砖。
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
废机油及含矿物油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桶、含油抹布等):暂存危废间,废机油定期委托什邡 (略) 合理处置;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暂存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防渗分区划分如下: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机修间、污泥暂存间;
一般防渗区:化粪池、脱硫池、洗车池、原料预处理车间(含破碎筛分区、原煤库房、页岩仓库)、陈化库、一般固废暂存区、制砖车间、隧道窑等;
简单防渗区:除了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余区域。
针对一般污染防治区满足等效黏土层Mb≥1.5m,渗透系数k≤10-7cm/s的技术要求;重点污染防治区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7cm/s的技术要求,简单防渗区,使用混凝土硬化即可。
综上分析,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选择适当,运行稳定、可靠,能达到环保相关标准要求。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要求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按地下水分区防渗的要求,严格进行区域分区防渗,并加强管理。要求企业厂区地面做一般硬化处理,污泥暂存间按要求做到重点防渗。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泄露风险措施
①污泥暂存间地面及墙壁采取“采用防渗混凝土+HDPE 膜防渗”进行重点防渗,对污泥暂存间进行防渗防漏处理,不单独设置渗滤液收集池,项目采用新鲜的污泥,产生的渗滤液及时用于制砖工序中;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车速,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污泥外泄,同时对运输车辆做好防跑、冒、滴、漏等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方案,制定运输过程中泄漏、扬散的保障措施,配备必要设备,在污泥或渗滤液发生泄漏时可以及时收集,减小污染;制定合理车辆运行路线和时间表。
②化粪池、洗车平台等采取措施进行一般防渗。
③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机油“跑、冒、滴、漏”,生产车间采取一般防渗措施。
2)火灾风险防范措施
①从建筑物到设备要严格防火,厂房布置要按防火要求设计,安装消防栓和灭火器。
②在有明显标志处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装置常用维修工具,以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做现场处理。
③整个厂区禁止烟火,设立明显的禁烟禁火标识牌,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学和责任感,降低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事故。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本),本项目属于“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N7723固体废物治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版),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0条“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及“限制类”第九项“建材第9条:6000万标砖/年(不含)以下的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八条“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项目为技改项目,不属于新建项目,本次技改不改变产能;并且项目生产设备也不属于国家限制或明令禁止的设备,因此本项目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修订)要求。
同时,三台县行政审批局于2022年12月20日同意本项目完成备案,备案文件号为:川投资备【2212-*-99-02-*】JXQB-0231号。
根据《潼川镇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项目原用地性质为“独立工矿区”和“村镇建设用地”;根据潼川镇基本农田分布图,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同时根据三台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矢量数据,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用地规划。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传真: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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