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7月11日关于拟作出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7月11日关于拟作出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7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9(传真)
联系地址: (略) 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改建项目 | (略) 苏家屯区雪莲街10号 | (略) | 辽宁 (略) | 无 | 项 (略) (略) 苏家屯区雪莲街10号,本项目东侧为雪莲街,北侧为沈阳 (略) ,西侧为铁路,南侧为 (略) 。厂址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不新增工业用地。 项目厂区占地面积27590m2,根据2012年12月19日批复的《 (略) 年产5000万支注射用盐酸氨溴索等无菌药品GMP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司现有冻干粉针剂生产线一条,设计生产能力5000万支/年,主要生产注射用盐酸氨溴索、注射用*酰谷酰胺。 (略) 实际产品产量为注射用盐酸氨溴索206万支。为适应目前行业的竞争和发展,提高公司的效益, (略) 拟在现有粉针制剂车间进行改建,本项目改建内容为:增加注射用氟罗沙星、注射用阿奇霉素、注射用*戊酸钠、注射用盐酸替罗非班、注射用硫普罗宁利、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奥扎格雷钠、注射用尼可地尔共八个品种。利用现有冻干粉针剂生产线进行生产,不新增生产设备,改建后冻干粉针剂最大总产量为5000万支/年,不新增产能。 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60t/d,采取“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处理工艺,现状污水处理设施出现老化,为了达到更好的处理效果,改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絮凝沉淀+A/O+二沉池”工艺,改建后污水处理设施最大处理能力80t/d。投资金额412万元,环保投资310万元。 将原有两台燃煤锅炉(一台4t/h蒸汽锅炉,一台2t/h蒸汽锅炉)改建为2台2t/h天然气锅炉。 项目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为自来水,冬季采暖依托燃气锅炉, (略) 政供电管网。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水处理站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称量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废气)。 项目设置两台2t/h燃气锅炉,锅炉运行时将产生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安装有低氮燃烧器,最终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标准要求。 项目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H3和H2S,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称量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称量粉尘收集后经GMP空气过滤系统处理后通过出风口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酒精消毒在封闭无菌间进行,经GMP空气过滤系统处理后通过出风口排放,VOCs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清洗废水、软化水系统废水、锅炉排水) 及员工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清洗废水、软化水系统废水、锅炉排水) 及员工生活污水。经过厂区污水站处理(“调节+絮凝沉淀+A/O+二沉池”)之后, (略) 政管网。根据企业废水预测结果,污染物浓度能够符合《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总有机碳、急性毒性、pH排放执行《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8-2008)表 2标准限值。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污水站噪声设备,主要是包括水泵和废气处理风机。项目设备均设置在设备间室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减振降噪后,项目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南、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化验室化验废液、废活性炭、废制药原料、污泥。 化验室化验废液、废活性炭、废制药原料、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固废要求处置。 5.地下水 项目全厂划分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防渗区需按相关要求建设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7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9(传真)
联系地址: (略) 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改建项目 | (略) 苏家屯区雪莲街10号 | (略) | 辽宁 (略) | 无 | 项 (略) (略) 苏家屯区雪莲街10号,本项目东侧为雪莲街,北侧为沈阳 (略) ,西侧为铁路,南侧为 (略) 。厂址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不新增工业用地。 项目厂区占地面积27590m2,根据2012年12月19日批复的《 (略) 年产5000万支注射用盐酸氨溴索等无菌药品GMP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司现有冻干粉针剂生产线一条,设计生产能力5000万支/年,主要生产注射用盐酸氨溴索、注射用*酰谷酰胺。 (略) 实际产品产量为注射用盐酸氨溴索206万支。为适应目前行业的竞争和发展,提高公司的效益, (略) 拟在现有粉针制剂车间进行改建,本项目改建内容为:增加注射用氟罗沙星、注射用阿奇霉素、注射用*戊酸钠、注射用盐酸替罗非班、注射用硫普罗宁利、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奥扎格雷钠、注射用尼可地尔共八个品种。利用现有冻干粉针剂生产线进行生产,不新增生产设备,改建后冻干粉针剂最大总产量为5000万支/年,不新增产能。 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60t/d,采取“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处理工艺,现状污水处理设施出现老化,为了达到更好的处理效果,改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絮凝沉淀+A/O+二沉池”工艺,改建后污水处理设施最大处理能力80t/d。投资金额412万元,环保投资310万元。 将原有两台燃煤锅炉(一台4t/h蒸汽锅炉,一台2t/h蒸汽锅炉)改建为2台2t/h天然气锅炉。 项目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为自来水,冬季采暖依托燃气锅炉, (略) 政供电管网。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水处理站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称量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废气)。 项目设置两台2t/h燃气锅炉,锅炉运行时将产生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安装有低氮燃烧器,最终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标准要求。 项目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H3和H2S,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称量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称量粉尘收集后经GMP空气过滤系统处理后通过出风口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酒精消毒在封闭无菌间进行,经GMP空气过滤系统处理后通过出风口排放,VOCs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清洗废水、软化水系统废水、锅炉排水) 及员工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清洗废水、软化水系统废水、锅炉排水) 及员工生活污水。经过厂区污水站处理(“调节+絮凝沉淀+A/O+二沉池”)之后, (略) 政管网。根据企业废水预测结果,污染物浓度能够符合《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总有机碳、急性毒性、pH排放执行《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8-2008)表 2标准限值。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污水站噪声设备,主要是包括水泵和废气处理风机。项目设备均设置在设备间室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减振降噪后,项目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南、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化验室化验废液、废活性炭、废制药原料、污泥。 化验室化验废液、废活性炭、废制药原料、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固废要求处置。 5.地下水 项目全厂划分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防渗区需按相关要求建设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