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源县涧头镇乐平村道路硬底化项目
2022年东源县涧头镇乐平村道路硬底化项目
东源县涧头镇乐平村民委员会:
报来《关于请求对2022年东源县涧头镇乐平村道路硬底化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印发〈 (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关于涧头镇申报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的批复》(东乡振函〔2022〕274号),经研究, 现就该项目投资总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2022年东源县涧头镇乐平村道路硬底化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1-*-18-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拟对东源县涧头镇乐平村乐平桥头至老屋盲塘2.2公里路段进行硬底化。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85.35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17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5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关于印发〈 (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关于涧头镇申报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的批复》(东乡振函〔2022〕274号)。
六、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2022年东源县涧头镇乐平村道路硬底化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东源县涧头镇乐平村民委员会:
报来《关于请求对2022年东源县涧头镇乐平村道路硬底化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印发〈 (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关于涧头镇申报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的批复》(东乡振函〔2022〕274号),经研究, 现就该项目投资总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2022年东源县涧头镇乐平村道路硬底化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1-*-18-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拟对东源县涧头镇乐平村乐平桥头至老屋盲塘2.2公里路段进行硬底化。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85.35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17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5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关于印发〈 (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关于涧头镇申报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的批复》(东乡振函〔2022〕274号)。
六、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2022年东源县涧头镇乐平村道路硬底化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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