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迪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纳米药物制剂研发中心新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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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迪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纳米药物制剂研发中心新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晟迪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纳米药物制剂研发中心新建项目

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晟迪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纳米药物制剂研发中心新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晟迪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纳米药物制剂研发中心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晟迪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公司租赁苏州创药生物 (略) 面积为1795.12平方米实验室,用于建设纳米药物制剂研发中心,年研发纳米药物制剂共400批次(多肽药物、核酸药物各200批次/年),纳米药物制剂200.2克。

公司现有员工11名,年运行250天,一班制,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000小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租赁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的废水有间接灭菌废水、间接水浴废水、清洗废水、制纯浓水,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至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废气有前处理和实验室检测等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均以非*烷总烃计,实验过程在通风橱内操作,通风橱内保持微负压状态,部分设备无法放入通风橱,由万向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通风橱、万向集气罩收集至楼顶,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69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到的少量废气,通过实验室内进行无组织排放,并排入周边环境。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声源主要为实验设备和公辅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噪声源经建筑物衰减后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中危险废物(废实验用耗材及废器具、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样品和废活性炭)委托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废(一般废包材和废滤材)与生活垃圾由苏州创药生物 (略) 负责清运。

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2平方米,配备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晟迪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纳米药物制剂研发中心新建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及时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防止超期储存。

2、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台账,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加强环境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3年06月16日—2023年07月14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晟迪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裕新路108号4号楼B栋6层、7层

联系人:曹恒杰

邮箱:*@*cindypharm.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

链接:http://**-khNsp64RrKC7A?pwd=16ob

提取码:16ob



晟迪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纳米药物制剂研发中心新建项目

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晟迪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纳米药物制剂研发中心新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晟迪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纳米药物制剂研发中心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晟迪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公司租赁苏州创药生物 (略) 面积为1795.12平方米实验室,用于建设纳米药物制剂研发中心,年研发纳米药物制剂共400批次(多肽药物、核酸药物各200批次/年),纳米药物制剂200.2克。

公司现有员工11名,年运行250天,一班制,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000小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租赁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的废水有间接灭菌废水、间接水浴废水、清洗废水、制纯浓水,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至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废气有前处理和实验室检测等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均以非*烷总烃计,实验过程在通风橱内操作,通风橱内保持微负压状态,部分设备无法放入通风橱,由万向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通风橱、万向集气罩收集至楼顶,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69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到的少量废气,通过实验室内进行无组织排放,并排入周边环境。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声源主要为实验设备和公辅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噪声源经建筑物衰减后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中危险废物(废实验用耗材及废器具、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样品和废活性炭)委托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废(一般废包材和废滤材)与生活垃圾由苏州创药生物 (略) 负责清运。

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2平方米,配备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晟迪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纳米药物制剂研发中心新建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及时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防止超期储存。

2、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台账,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加强环境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3年06月16日—2023年07月14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晟迪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裕新路108号4号楼B栋6层、7层

联系人:曹恒杰

邮箱:*@*cindypharm.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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